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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痛哭画面曝光!称不服


今日(9月9日)上午,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一审公开宣判。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宣判现场画面显示,劳荣枝一度掩面痛哭,听完判决结果后称,“我相信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并当庭表示要提起上诉。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的该案一审宣判画面显示,劳荣枝身穿白色上衣,在审判长宣读判决时,劳荣枝一度掩面痛哭。随后审判长询问,“被告人劳荣枝,刚才宣读的判决你是否听清楚了?”劳荣枝拉下口罩回答称,“审判长,我听清楚了但是我不服。我相信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同时,劳荣枝当庭表示要提起上诉。


南都此前报道,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并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劳荣枝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木匠妻子称无奈接受4.8万元民事赔偿


今日午间,受害人陆中明妻子朱大红的代理律师刘静洁告诉南都记者,当天其作为被害人家属的辩护人,和当事人朱大红进入法庭,听取判决结果。

刘静洁告诉南都记者,她依旧记得22年前,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在合肥第一次见到朱大红的情景,“当时她一直在哭,因为哀伤过度没法说话,当时是她的亲属在介绍家庭情况。”南都记者获悉,陆中明遇害后,朱大红靠做保洁工作、做农活,将三个孩子艰难拉扯大。

朱大红走出法庭。实习生 邹燕平 摄


再次开庭前一天,9月8日,朱大红的女儿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声,称因过早失去父亲,家道中落,家属期待法庭的公正判决。朱大红和儿女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合计约135万。

一审宣判后,朱大红当庭表示认可该案刑事判决结果。南昌中院通报,被告人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

庭审结束后,朱大红右手拿着档案袋,左手提着一个装着案件资料的红色塑料袋,走出了法院门口。她称接着会把这次宣判的卷宗带回去给家人,“告诉我家人一个圆满的结果”,最想告诉丈夫,“她(劳荣枝)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对于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结果,朱大红的代理律师刘静洁告诉南都记者,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劳荣枝民事赔偿其当事人4.8万元,“她劳荣枝也没有什么可执行的财产”,其当事人朱大红虽然无奈,但决定接受这一结果,不再上诉。

“她目前还在做保洁工作。”刘静洁说,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家境,其在宣判后向法院提交了朱大红申请司法救助的申请。

9日午间,步出南昌中院门外后,刘静洁告诉南都记者,她将和朱大红当天14时启程返回合肥,“她(朱大红)和孩子打算给陆中明上坟,告诉他这一判决结果。”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采写:南都记者 马铭隆 黄驰波 实习生 邹燕平
视频:实习生 周安琪 记者:康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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