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烈士陵园,解释清楚了!
前天(4月24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在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发现一张“关于广州起义烈士陵园的欠费停电通知”。通知系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越秀供电局营销部发出,称“贵户(用电地址:中山二路90#)为商业用电客户。截止至2023年04月24日,该址202208-202303期电费仍未缴纳,合计欠费39200.49元(未含违约金)。我局将于2023年04月28日对贵户进行欠费停电。”
图片来自网友发帖。
对此,南都记者向烈士陵园求证。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园方供电正常,市民仍可以照常参观。
广州起义烈士陵园。
记者了解到,该事件疑与此前园内一承租酒楼欠费有关。
昨天(25日),南都记者在烈士陵园走访,门口并未见有欠费停电通知单,园内的公用设施均在照常供电中。走访中,有物业安保人员透露,之前园方将某块用地租给新丰年酒楼,是承租方出现欠费停电。目前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新丰年酒楼也已经腾退场地。但可能由于出租问题,供电局的通知单显示的却是园方欠费。“园方一直正常缴费,不存在停电欠费问题。”
记者了解到,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92号,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此并非“商业用电客户”。
另外,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到,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和新丰年酒楼所属公司曾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相关判决书显示,2016年9月8日,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与新丰年酒楼所属公司签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2016年8月17日,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布《中山二路92号自编之四出租项目网络竞价规则》(交易编号GZIEO116GD1004540),其中载明:出租标的中山二路92号自编之四,建筑面积706平方米,出租期限3年。目前,该案经一审、二审已经审结。根据判决结果,酒楼所属公司将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92号自编之四物业腾空交还广州起义烈士陵园。
昨天(25日)18时左右,园方发布通告“关于广州起义烈士陵园用电缴费情况的澄清说明”。通告指出,停电通知中实际现场用电对象为曾租用广州起义烈士陵园物业的广州新丰年责任有限公司(用户编号:0800040020241960,为商业用电客户),广州新丰年责任有限公司因租赁合同已于2019年10月9日到期,法院判决其两次败诉,现正处于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为全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用户编号:0800040023960220,地址:中山二路92号,为非工业用电客户),日常运营经费保障正常,不存在拖欠电费情况。广东电网广州越秀供电局将继续全力保障广州起义烈士陵园用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