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大连一洗浴中心!女子在更衣室突然听到背后有响动,回头一看…
28岁女子在洗浴中心洗完澡后,在女更衣室内吹头发,突然一名陌生男子闯入女更衣室。受到惊吓的李婉失声尖叫,洗浴中心工作人员到场将男子带离。事后李婉出现失眠、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被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另外她因在浴室大声喊叫引发胸闷、咳嗽导致陈旧骨折发生骨裂。
今年2月,李婉和闯入女更衣室的男子达成和解协议。李婉认为洗浴中心有责任,于是将其告上法庭……
男顾客闯入女更衣室
2022年10月7日18时许
李婉到位于甘井子区的一家洗浴中心洗浴。李婉称,当时她在更衣室吹头发,突然听到背后有响动声。因为自己柜子在背后敞开,担心柜中财务丢失,所以她转身回头查看。
被诊断出急性应激反应
起诉洗浴中心要求赔偿
李婉认为:
洗浴中心未尽到尽职管理义务导致男子闯入女更衣室,导致她受到精神伤害。因洗浴中心拒绝赔偿,李婉将洗浴中心起诉到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洗浴中心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万余元,并登报赔礼道歉。
洗浴中心方面表示:
一审判洗浴中心赔偿3000元
洗浴经营场所经营者,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由于洗浴的特殊性,保证顾客,特别女顾客的隐私权、人格尊严应作为洗浴中心安全保障义务的重要环节。洗浴中心虽然在女更衣室门外设置了提示标识,但没有工作人员看守等措施,确保进入更衣室的女顾客的人格权、隐私权安全,以至于李婉在女更衣室时,男顾客进入女更衣室。并且洗浴休息大厅前往女更衣室楼道中的摄像头关闭状态,不能直观记录男顾客当时进入女更衣室的情况,也反映了洗浴中心没有完全尽到安全保障等管理义务。洗浴中心的不尽责行为与李婉人格权受侵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洗浴中心应当承担责任。
去年6月,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洗浴中心赔偿李婉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000元。
二审改判洗浴中心不用赔
在李婉已与男顾客达成协议的前提下,洗浴中心还应否承担补充责任。法院认为,补充责任应是对直接侵权责任的补充,且第三人的直接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义务主体的补充责任应有先后顺序,即应先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在无法找到第三人或者第三人没有能力全部承担赔偿责任时,才由安全保障义务主体承担补充责任。现李婉已经就其损害与直接责任人即男顾客签订和解协议,并已实际获得赔偿,且双方约定就此次纠纷不再向男顾客主张权利,应视为放弃了对直接责任人继续索赔的权利。在此前提下,李婉仍坚持要求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违背了直接侵权责任与补充责任承担的先后顺序性,即男顾客已根据协议承担了赔偿责任,则洗浴中心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主体则不再承担补充责任,因此李婉主张洗浴中心承担责任的诉请亦无依据,应当予以驳回。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李婉的全部诉讼请求。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责任编辑:樊金石 值班主编:王勇
责任编辑:樊金石 值班主编: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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