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声书版权水涨船高,出版机构应如何“掘金”?
近几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手机里的有声阅读APP也越来越多,如喜马拉雅FM、蜻蜓FM、考拉FM等,但与此同时,因版权引发的纠纷也不断出现,盗版侵权行为更是络绎不绝。有声书的版权问题该如何解决?作为中间商,出版机构还可以在哪些方面努力来挣钱?出版商又面临哪些危机?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因为盗版有声书,曾鹏宇损失了6位数的版权费。
日前,《世上有颗后悔药》作者曾鹏宇在微博控诉喜马拉雅FM盗版侵权,并发起“征集被喜马拉雅FM侵权作品”活动。由于喜马拉雅FM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提前上架《世上有颗后悔药》有声书,曾鹏宇和相关方未能签订有声书协议,处于“风口”上的喜马拉雅FM陷入舆论风波。文化圈一直有一个悲哀的现实:图书、电子书、有声书、音乐、影视……盗版猖獗之处,必定有相对“丰沛”的收益。此次,我们想探讨的是,盗版行为背后,出版商是否迎来了新的市场机会——图书的音频有声版权的开发空间有多大?在其价值分割链条中,出版商是否能占据有利位置?
从免费到6位数,有声版权受重视
有受访者感慨,有声书版权一夜之间变得很值钱了。“有声”风口对有声版权价值提升的助力并非一星半点,在知识付费风行、音频内容平台抢占资源的当下,有声版权显然已不再是早先的“赠品”或“可有可无的存在”。几年前,只有一些电台播放有声书时,才会涉及到相关的版权问题。现在,有声版权处处开花:喜马拉雅FM、懒人听书、蜻蜓FM等音频平台,十点读书、凯叔讲故事等新媒体平台,各种形式的有声硬件设备……有声版权成了“香饽饽”。
博集新媒常务副总经理邹积川告诉记者:“打个比方,4年前我签《法医秦明》的有声书版权,可能是免费的,不用给秦明钱,只谈分成就行。现在再只和老秦谈分成,明显不现实。”有声版权的价格从免费到4位数再到如今的6位数,头部IP的有声版权争夺更是激烈……这让很多出版人既“悔不当初”又看到新的希望。业内人士纷纷表示,有声书火爆前,出版机构普遍对有声版权“不屑一顾”,现在虽然还未达到“争抢”的地步,但市场上有声版权的报价显然会直接影响作者的选择。
当然,从目前来看,有声书的价值转化收益、市场规模还有待提高。图书的有声版权转化在出版机构IP开发链条中,仍份额较小,处于弱势。就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所在的文著协有声版权代理的情况来看,除了像曾鹏宇这样的“大V”及一些知名作家,一般作品的版权所有者能在有声转化中获取的收益有限,6位数的“可喜”情况只体现于部分头部内容身上。
邹积川提到,图书的有声书版权价值目前还远远比不上网文,虽然博集天卷拥有的“法医秦明”等现象级作品的有声书收入能够上百万,但在网络文学世界,破百万是普遍现象。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经理程君则透露,就算在网文板块,有声版权的收入、体量也远远比不上影视、电子书的版权转化。
出版机构有声产品研发部门的设立,向作者获取有声授权形式的改变,有声产品开发过程的前置,都显示出行业对有声版权的重视程度在市场助推下明显提升。中信出版集团副总编蒋蕾表示,中信从去年开始陆陆续续签下了1000多种有声版权,团队会在签协议前做评估。因为以前没有获取有声授权的意识,所以一些作品需要去补签有声版权的协议。据邹积川介绍,博集新媒是博集天卷旗下的独立子公司,博集在签纸书版权时,新媒公司则跟版权方单独签订电子书和有声书协议,尽量实现同步获取授权,明确各项权利。
据记者了解,目前,不少出版机构虽然将电子书与有声书等归属于同一份数字版权的授权获取协议中,无效合同或权利不明的案例也在逐渐减少。张洪波也表示,与早两年相比,出版机构版权意识提升,大部分拥有专业法务或合作律师,操作流程也逐渐规范。磨铁图书近日最新推出了天下霸唱的全新力作《火神》,有声书也同步制作完成并在喜马拉雅上线。磨铁图书IP中心编辑林沫言介绍,与以前图书出版后再开发有声书的节奏不同,现在很多有声书基本与纸书同步推出。
除了“中间商”,出版方还能做什么?
尽管有声版权的获取成本不断加大,但出版机构依然普遍看好有声市场的发展潜力,更有深度介入者已经不甘心只做提供授权的“中间商”。目前,出版机构涉足有声市场总体可以总结为三种模式。
一、提供授权,只做“中间商”。出版机构将有声书开发权利授权给音频内容平台,由这些平台负责挑选演播者并进行录制、上线。相对来说,这是出版机构涉足程度最浅的方式,出版方能从中获取的利益也有限。据记者了解,就有声产品平台而言,出版机构与其合作,只拿30%分成,演播者则主要获取劳务报酬。由于平台方内容繁多,难以精细化运营,部分出版机构开始选择深度介入制作、运营等环节。白马时光大版权部总监丁启航就表示,白马时光拥有较多IP资源,除了与喜马拉雅等平台开展单纯的授权业务,公司已在尝试独立制作有声产品。
二、扩大资源网,深度合作。除了策划、录制有声书,已有出版商开始向平台提供成品。比如,博集数媒已在平台协助下独立运营有声产品,从授权转向了更深层次领域。同时,根据内容形式,虚构类产品进行有声书、广播剧的转化,非虚构类产品则进行付费课程的开发。扩大优质内容版权资源和主播、平台资源等是出版商进行有声版权业务拓展的方向之一。据了解,有声书成品输出的合作模式,出版方与平台的分成比例大约在5∶5,演播者介入分成的话,版权方、演播者、平台的分成比例大概在4∶2∶4。目前,喜马拉雅平台上的出版机构自主运营案例相对较多,中信出版集团、磨铁公司、博集、华章公司、果麦文化等知名出版和策划机构都拥有专门的有声产品板块。新疆青少年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等也都有专门人员负责这些平台的内容运营。王文峰所在的农业教育声像出版社在央视农业频道及央广拥有自己的电视及广播栏目。他表示,社里完全独立制作有声产品,目前也已经和懒人听书达成战略合作。
三、自建平台,“勇闯”有声市场。单纯与平台合作如果无法满足出版机构关于新形态产品探索的需求,自建平台自然成为新“出口”。中信出版集团旗下的“中信书院”,华章图书打造的“华章书院”,山东教育出版社推出的“小荷听书”都是这类的典型。据了解,目前,喜马拉雅等平台开始实施会员制,一旦出版机构签署保底协议,能从平台获取的利益空间就变得十分有限,对平台的依赖程度反而更高。中信书院APP于2017年上线,年知识服务总营收超过7000万元,有声书是其中的主要板块。虽然出版机构自建平台短期内成本较大,但从长远看,能够拥有更大范围的自主性和市场空间。但蒋蕾也强调,由于人力、技术投入等因素,并不是所有机构都适合自建平台,资源整合很重要。中信书院也有进一步和其他出版机构合作的计划。目前,中信书院的有声书制作会保持相对稳定的节奏。
出版方面临边缘化危机?
然而,也有业内人士对出版机构在有声市场扮演的角色表示担忧。图书和有声产品分属不同部门统筹、有声书销售依赖营销推广、互联网素质较高的运营人才缺失,出版机构站在有声“风口”却似乎存在较大的边缘化危机。除了上述原因,这种危机可能性还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平台UGC(用户生产内容)模式下,盗版侵权现象严重,出版机构难以维护作者利益。对于平台来说,与版权方合作的PGC(专业生产内容)模式并不能完全撑起平台的体量和流量,UGC才是平台活跃度和利益转化的保障。但是,用户版权意识淡薄,平台审核不到位,有声平台的UGC模式成了盗版侵权的“温床”。而不少出版机构与平台达成合作关系,除非作者要求或侵权严重,否则很少采取强硬的维权措施。平台的回应也只是“下架”。对此,蒋蕾表示,当时《未来简史》上线前,就已经有人上传了。有声市场毕竟仍在成长中,还需要平台配合。王文峰说,有声书版权交易目前虽然发展较快,但还远未形成成熟的产业标准。邹积川也提到,就算走法律途径维权,取证成本有时远远高于赔偿所得。
二是专业版权代理机构逐步受作者青睐,作者与平台直接对接交易实现。有声市场的入局者越来越多,平台在抢占内容版权资源时,部分会越过出版机构和作者沟通。新疆青少年出版社版权编辑刘美林告诉记者,“作者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有声版权,会专门提出来想要在什么平台上线,如何推广等,特别有实力的作者可能会自行与相关平台签约。” 但也有受访者认为,出版机构与作者是利益共同体,并不会被轻易剥离,由于版权手续的繁琐,很多作者还是愿意交给出版方打理。在蒋蕾看来,如果出版机构在内容选品、编辑打磨、市场推广等方面具备能力,还是能够取得作者的信任。但从长远看,出版机构的专业度也会影响作者的选择。
如何避免这种边缘化危机?打磨精品、精细化运营并提升服务作者的能力是关键。蒋蕾认为,关键还是看出版机构能够为作者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王文峰也表示,出版从业者必须从产品策划之初,就重视全媒体全平台的开发及运营,并给作者提供专业建议,做好作者的内容产品经纪人。在邹积川看来,虽然这种边缘化可能性较小,但出版方还是应该警醒。平台更注重版权资源堆积,出版方应该在内容采编、精品打磨上下功夫,提升运营能力以强化和作者的利益共同体关系。至于如何提高维权能力,张洪波则建议,对于作者和出版机构来说,应该共同维护市场的规范性,促进行业监管的完善。抱团维权最可行,既能减小维权成本和取证难度,又能减轻法律部门的压力,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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