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偿超20万/平!11号线华师站、沙河站拆迁补偿标准出炉
定了!华师站、沙河站拆迁补偿标准出炉,11号线沿线站点拆迁补偿再现新高!
日前,天河区政府公布了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华师站、沙河站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
文件显示,华师站住宅房屋补偿标准为6万元/平,非住宅房屋为13万元/平;
沙河站住宅房屋补偿标准为4.8万元/平,非住宅房屋则分为5.5万/平、6.5万/平、13.5万元/平三个标准。
其中,华师站更是以6万元/平的住宅房屋补偿标准,刷新记录,成为11号线沿线站点补偿标准新高。
一起来看看具体的补偿方案:
货币补偿
●住宅房屋补偿标准:60000元/平
●一次性给予征收奖励:5000元/平
●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弃产补助:8000元/平
●自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45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移交房屋的,给予奖励:13500元/平
住宅房屋补偿+奖励合计最高标准:86500元/平
●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130000元/平
●一次性给予征收奖励:10000元/平
●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弃产补助:16000元/平
●自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45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移交房屋的,给予奖励:46800元/平
非住宅房屋补偿+奖励合计最高标准:202800元/平
产权置换
货币补偿
●住宅房屋补偿标准:48000元/平
●一次性给予征收奖励:5000元/平
●选择货币补偿,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弃产补助:8000元/平
●自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45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移交房屋的,给予奖励:13500元/平
住宅房屋补偿+奖励合计最高标准:74500元/平
●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
(1)临先烈东路首层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135000元/平
(2)临先烈东路二层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65000元/平
(3)内巷街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55000元/平
●一次性给予征收奖励:10000元/平
●选择货币补偿,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弃产补助:16000元/平
●自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45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移交房屋的,给予奖励:48300元/平
非住宅房屋补偿+奖励合计最高标准:209300元/平
产权置换
最后附上11号线已公布站点产权置换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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