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刚刚通知!个税优惠延期冲上热搜,打工人能省上万元,年前离职也能拿年终

税百研究中心 51社保网 2022-09-05


文末附《2021年终奖方案与表格资料包》
① 3份年终奖自动计算表格
② 30份通用年终奖分配方案
③ 13份行业示范年终奖制度

12月2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

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


(12月29日新闻联播截图)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延续,简直就是咱们打工人的福音!可以继续“哪里划算选哪里”了~



大家欢快的心情已经把这个话题顶上了热搜第二,看来有年终奖的小伙伴不在少数嘛。




若无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会怎样?

现今,年终奖的计税方法有两种:单独计税所得和综合计税,若无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仅有综合计税一种方法。先说结论:对于大部分朋友来说,综合计税会纳更多的税。

51酱可不是乱说,听我慢慢给你算!

 不同政策的算法差异 

>>>>方法一:年终奖单独计税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方法二:年终奖综合计税

居民个人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综合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

注意:上述公式中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了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所得。


 不同人群用哪种交税方法更划算?

>>年薪比年终奖高的人群

A公司小王,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

按单独计税的方式,小王年终奖共需缴纳900元个税,年终奖到手29100元。

按综合计税的方式,相当于年终奖扣税6000元,到手24000元。

对小王来说,单独计税比综合计税少纳5100元。

小王税款计算表:

>>年薪比年终奖低的人群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

如果单独计税,小李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

如果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

对小李来说,综合计税比单独计税少纳10410元。

小李税款计算表:

综上可知:单独计税方法更适合年薪高年终奖低的朋友,而综合计税更适合年薪低年终奖高的朋友。如果是平时月收入较低,可能连专项附加扣除都无法足额用到,那么把年终奖并到综合所得里,充分扣除,可能缴税更低。

而在我们的生活中,大部分人属于年薪高年终奖低,故而采用综合计税的方式需要纳更多的税。



注意!6个年终奖“临界点”别误踩

在年终奖单独计税时,一定不要忽略“临界点”问题。在“临界点”附近,年终奖多发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

 案例分析 

如果发放3.6万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0×3%=1080元,到手收入34920元。

如果多发一元,即发放36001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元,到手收入32610.9元。

相比之下,多发一元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提醒 

年终奖对应的税率有六档,3.6万元、14.4万元、30万元、42万元、66万元和96万元的档位都会出现多发一元,税负陡增的情况。


附:Tax100专家庚鑫老师政策解读视频


年前离职有没有年终奖,还得看公司规定
年底了,离职的小伙伴还挺多的,很多人关心年前离职,到底有没有年终奖。大部分企业的操作是没有,但这样会有风险吗?
51酱明确的告诉大家:有!
在法律上根本没有明确的条款来约束年终奖。年终奖给不给,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在于员工和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规定,根据绩效考核确定年终奖数额或者按照惯例每年都发放年终奖。
其实这样的年终奖视为工资,因此这种情况下年终奖是不能少给员工。员工离职后,单位拒绝支付的,可以视为拖欠工资。
>>参考案例:上海—非员工原因导致离职,年终奖照给
2016年底,公司告知李某,因公司经营战略调整,其可以转为城市合伙人,也可转岗到上海总部,也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李某未予同意。当日晚,美味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
2017年初,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美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2016年“绩效奖金”等。
结果:历经仲裁、一审和二审,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李某当年年绩效奖金的诉求。
本案中,美味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薪酬管理制度,其中第2.4条规定,“年度绩效奖金主要是指公司在达成总体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对员工在上一年度个人完成绩效目标的现金奖励及公司对员工在下一年度继续任职的现金激励,发放范围为当年12月15日前入职,且发放日在职的员工等)”。
法院认为:“就系争2016年绩效奖金,因在李某持有异议的情况下,仅凭美味公司提供的薪酬管理制度告知邮件打印件不足以证明该薪酬管理制度已告知过李某且美味公司对相关区域经营战略的调整系导致李某在2016年绩效奖金发放时不能在职的主要原因,美味公司亦未对李某进行2016年度绩效考核。


第二方面:在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从未规定过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发放数额、以及发放对象的。
或者通过抽奖的方式发放给员工,这些奖励就应该视为福利,年终奖给不给员工取决于所在公司。如果年终奖视为福利的,公司是否发放,都是由单位做主。
>>参考案例:浙江—年终奖“离职后不发”的约定有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四)》(浙高法民一[2016]3号,以下简称“浙江解答四”):“第三条: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在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时双方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该规定是否有效?
答:该规章制度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在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时双方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年度绩效奖金的,一般不予支持。”
所以年前离职有没有年终奖,重点看2点:①劳动合同有无约定 ②年终奖的定性,属于工资还是属于福利。


免费领取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51社保网

回复关键词【年终奖】,免费领取资料包



部分资料一览



部分内容来源于TAX 100、法律快车等公众号,如有侵权,可后台联系。



推荐阅读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交的社保怎么办?钱能退回吗?统一回复!

 多地发布就地过年号召,元旦春节还能出行吗?有什么要求?

 国家正式出手“催婚”,少交税,多放假,还有万元补贴...

 重磅!2021年社保费清算、公积金清理通知

 建议打印分享,2022年工资“上涨”的12种方法,马上就能用

 《员工手册》致命漏洞,公司赔了76万!手把手教你制定员工手册



关于51社保
众合云科旗下品牌51社保,是技术驱动的薪税保综合服务商,以101HR科技平台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国 130+ 城市的全直营客户支持网络,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人力资源互联网共享服务。
101HR是新一代企业薪酬福利SaaS平台,包含五险一金标准化、薪酬标准化、外包与派遣、商保与福利等管理模块,为企业带来高效、便捷、稳定的人力资源服务。
好看的人都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