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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有7-8级地震?省地震局官网回应了!

秦楚网 2018-11-24

来源/湖北日报、湖北省地震局网站、襄阳日报、秭归发布、@中国地震台网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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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湖北连续发生两次地震

一次发生在襄阳市襄城区


一次发生在宜昌市秭归县


地震发生后,

在互联网上尤其是微信平台上

出现一则题为

《地震警示,湖北》

的地震传言。

内容大致为:“中国地震局预报:未来两个月内中国将发生7级以上地震,随着撞击大陆板块破裂,地球外壳逆转,湖北、河南等地为重点,地震级可在7.3-8.0级。不管是真是假作为湖北人都宣传一下。”



据襄阳日报官方微信报道,这则消息引起了许多市民的担忧。有市民表示:“本来准备出门旅游,看到消息后哪儿也不敢去了!”


注意了!

如果你也看到以上内容

千万不要随意转发

这!是!谣!言!

湖北省地震局官网已有辟谣报道:《地震警示,湖北》是谣言,传播谣言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地震局微信官方平台也就此则谣言进行了提醒。


据调查,该则谣言为老旧谣言的翻版,几年前类似的“预测内容”就有流传,除地震发生点不断变化外,其余文字内容基本一致。



早在几年前,该谣言曾在多地流传,各地官方平台对此谣言进行了辟谣。



2016年6月,该谣言在黄冈市等地流传时,公安机关抓获该谣言的散发者,并予以拘留5日的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1、根据国务院于1998年12月17日颁布的《地震预报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根据地震观测资料和研究结果提出的地震预测意见,应当向所在地或者所预测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书面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不得向社会散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造谣

不传谣

不信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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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秦楚网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李斌

编辑/小玫 责编/元元 终审/郭应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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