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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超标冻结上市公司股票!最高法强调善意执行,要点在这里

张骄 唐燕飞 上海证券报 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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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限制消费不再一刀切,有紧急情况赶赴外地的,法院可酌情暂时解除限制乘坐高铁、飞机了。


这项改进,来自于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分为6大部分,共计22条。


执行工作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意见》还对法院超标查封和乱查封、严禁超标冻结上市公司股票、超标查封当事人拥有救济权利等执行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严禁超标冻结上市公司股票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孟祥在发布会上表示,《意见》规定,一是严格禁止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针对实践中有的法院存在的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问题,最高法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实践中出现的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现象,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对有关线索实行“一案双查”,对不规范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其次,规定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应当明确具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资金的流转和账户的使用;对于体量较大的不动产,如果其价值明显超出债权额,就应当对相应价值部分进行查封;如果不动产只有一个产权证书,无法进行分割查封,必要时人民法院还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分割登记和分割查封。相关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协助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处罚措施。


此外,《意见》第7条还规定,冻结上市公司股票的,应当以债权额为限计算出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在计算时,每股股票的价值以冻结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一般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确定,严格禁止超标的冻结上市公司股票。


另外,对于股票已经被质押,并且本案申请执行人并非质权人的,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冻结数量难以确定、存在超标的冻结风险等问题,经与相关部门沟通,也确立了质押股票新型冻结方式,主要目的是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防范和解决质押股票超标的冻结问题。



超标查封当事人拥有救济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何东宁表示,首先,最高法院对于禁止超标的查封有明确规定,2004年的《查封扣押冻结规定》和2016年的《财产保全规定》对此作了明确要求。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查封。发现超标的查封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超标的部分。


其次,针对实践中超标的查封问题,人民法院也给予了当事人救济权利和程序。


再有,近年来人民法院一直不断加强执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如通过信访监督的渠道,以及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函对个案的法律监督渠道,比如通过执行指挥管理系统对执行程序中的重要节点进行监控。


何东宁表示,最高法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细化要求、统一尺度,提升查封的准确性。



失信惩戒可设一至三个月宽限期


近年来,人民法院利用进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对打击“老赖”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发布的《意见》对这两项措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细化和规范。


1、 严格适用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


《意见》中强调要严格按照目前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这两项措施,既不能随意扩大也不能违背法定程序适用。人民法院适用这两个措施时应该坚持“严格依法、审慎适用”,避免因扩大适用、随意适用对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2、 可给予被执行人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


《意见》规定,各地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对于决定采取惩戒措施的被执行人,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不再采取惩戒措施;未履行的,再采取。通过这种威慑机制,一方面可以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也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


不过,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给予宽限期。按照《意见》规定,宽限期的把握要各地法院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被执行人的履行意愿、失信程度来确定。


何东宁答记者问时表示,这种情形类似于刑事处罚中的缓刑期,相当于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宽限期的目的和考虑,即让被执行人在宽限期内自动履行义务,如果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了义务,也就不再对他进行信用惩戒和限制消费了。


3、被限制消费人或其近亲患重疾等情况可暂时准许乘飞机、高铁


《意见》规定了几类解除或暂时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形。比如,公司被限制消费后,它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确因为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发生变更的,原来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申请解除对其本人的限制消费措施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存在恶意变更、规避执行的情形的话,应当予以准许。


再如,对于实践中存在的,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为他本人,或者近亲属罹患重大疾病、近亲属去世等一些情形,需要紧急赶赴外地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暂时解除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措施。


4、准许暂时解除消费限制有条件


对于实践中被限制消费的人,因为看病就医等紧急情况需要坐飞机、高铁立即赶赴外地的,《意见》规定法院应当准许,但“应当准许”是有条件的。


第一,必须由被限制消费的人提出申请;第二,提供有效证据;第三,要书面承诺。对于虚假提供证据或者违背承诺从事消费的行为,人民法院将严肃惩处,并对其再次申请,不再予以准许。


编辑:颜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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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任编辑:王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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