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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国企好声音有你有我!第七届“国企好新闻”开始报名啦!

国资小新 2023-02-07


  传播国企好声音 · 有你有我  



2020年9月底,由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内工作部指导,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央企业媒体联盟主办的第七届“国企好新闻”征集正式启动。活动集中征集展示新时代新闻战线报道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党建成就,特别是在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重大成果,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积极传播国企正能量。


本届“国企好新闻”将集中推介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纸、刊物、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经国有企业官方认证的新媒体账号,以外语撰写在我国外宣媒体或对象国媒体发表的原创新闻作品。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内工作部

主办单位:

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中央企业媒体联盟

承办单位:

中国黄金报社

联办单位:

中国企业报 英大传媒 微博 北京周报社

学术支持: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



推荐范围


(一)新闻作品

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31日,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纸、刊物、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经国有企业官方认证的新媒体账号,以外语撰写在我国外宣媒体或对象国媒体发表的原创新闻作品。申报作品须坚持正确导向,特别是在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重大事件、重大主题、重大活动、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形成关键性正面引导作用,传播国资国企正能量。


(二)新闻创客

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自觉为国资国企新闻宣传工作大局服务,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成绩突出,具备不断探索的创新意识、勇于实践的创新精神、影响广泛的创新成果,为推动国企宣传、树立国企形象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新闻工作者。



作品要求

(向上滑动阅读详情)

(一)文字作品

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逻辑清晰,新闻要素完整的消息类新闻作品(字数在1000字以内);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评论的评论类新闻作品(字数在2000字以内);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通讯类新闻作品(字数在4000字以内);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的系列报道新闻作品(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单幅作品字数在3000字以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新闻作品即可申报,每件作品不可超过3名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二)广播电视作品

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专题)、新闻访谈(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等。每件作品不可超过6名作者,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要求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为AVI、MOV、MP4、MPEG格式。


(三)“双微”作品

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对正在发生的事件进行报道、评论、互动。要求内容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微博作品要求转发量超过100。微信作品要求阅读量超过5000。


(四)国际传播作品

以外语(英语为主,少量法语、德语、日语、俄语、阿拉伯语)撰写,讲述国企相关新闻事件、新闻人物、新闻现象,发表在外文媒体、公司外文网站、海外社交媒体的文字、图片、视频推文等形式的新闻作品。要求作品符合以下标准:导向正确,展现国企“一带一路”建设合作共赢实践,提升国企海外形象;符合新闻采写相关规范,新闻性强;符合外国受众的阅读和思维习惯,外语表达水平较高;受众反馈较好,点击量或转载率较高,取得良好的国际传播效果。可按单篇、系列作品申报。


(五)新闻创客

针对理念创新、手段创新等方面具有重大突破和贡献的新闻工作者,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综合考察被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创新成果、工作作风、业务成绩等。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国资国企新闻宣传工作,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服务。

2.创新成果影响较大。具备近3年2个创新成果案例,包括新闻策划、公关活动、传播方案等,案例要求导向正确,在议题设置、内容策划、作品传播等方面具有大胆的尝试和突破,符合新闻传播规律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影响,获得相关创新奖项或作品奖项的同志优先考虑。

3.综合业务成绩突出。近3年,在本单位或本行业领域内,履职尽责、敬业奉献,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企业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并在本单位或本行业有一定突出贡献。

4.在推荐人选各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员。鼓励在新媒体方面作出积极探索,在防范和化解网络舆情、维护国企良好形象方面积极创新的同志。






奖项设置


★ 文字作品奖项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

★ “双微”作品(含微博、微信2个项目)各项目分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

★ 广播电视类作品、国际传播作品,各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9个。

★ “新闻创客”10名。

★ 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设立特别奖若干。



推介时间


本届“国企好新闻”征集分为报名、自评、复评、终评、公示、颁奖等多个阶段。


(一)报名阶段

即日起至10月31日,国资国企各单位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组织统一报名,推荐本单位优秀作品和优秀新闻创客。


(二)评选、公示等阶段

11月1日至11月底,组织开展自评、复评、终评。终评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后,获奖名单将正式揭晓。



推荐细则


(一)作品推荐细则

1.各单位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负责统一报送推荐作品。

2.各单位(企业总部)和中央企业媒体联盟理事单位每类作品(不包括国际传播作品)最多可推荐30件参评。同一作者(含合作)的作品不超过2件(组)。

3.国际传播作品,各单位(企业总部)和中央企业媒体联盟理事单位最多可推荐3件参评。

4.各类作品报送《推荐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扫描件和作品上传至第七届“国企好新闻”活动网站(点击“阅读原文),或国务院国资委网站相关专题。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作品如发现有抄袭、虚假、失实等行为,一律取消资格。


(二)人物推荐细则

1.填写《“十大新闻创客”人物推荐表》并盖主管部门章。

2.提交《推荐表》同时附两篇“创新成果案例”说明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创新点、社会影响等,每篇不超过2000字,内容真实。

3.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版1份,包括《“十大新闻创客”人物推荐表》、“创新成果案例”说明材料。

4.每个单位(仅限国有企业)推荐1人。




“国企好新闻”自2014年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六届,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作品和优秀创客,为国企宣传队伍和社会媒体搭建学习、交流、展示的平台,汇集国资正能量,传播国企好声音,为社会公众提供认识和了解国企的途径。


国资委新闻中心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提升“国企好新闻”活动专业性、影响力,更好把国有企业广大新闻工作者凝聚起来,讲好中国故事,讲好国企故事



猛戳“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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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丨孙   甜   
执行主编丨龚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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