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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知乎热榜 | 小区致信抵制丰巢被刷屏,李佳琦能否成功申请「ohmygod 买它」商标?

知乎日报 2021-02-16


本周知乎热榜

(5.11 - 5.17)


在知乎,每一个问题都怀揣着三个梦想:上热榜,上热榜,上热榜。


然而,热榜上的风云变幻,或许只有被提问者和万千知友亲手送上榜的问题们才会懂。


知乎君紧盯每周热榜,今天就来带大家看看本周都发生了哪些热门事件。



01

丰巢推行超时收费

上海中环花苑小区发表致丰巢公开信



最近自助快递服务商丰巢开始在部分城市试行「超时收费」,超过 12 小时未取件,每 12 小时收取 5 毛钱。


消息出来之后,网友的反响并不好,纷纷表示抵制,而杭州一个小区更加「硬核」,直接落实到行为,停用丰巢。



几天后,上海中环花苑小区发了一封致丰巢的公开信


信中从企业经营、业务流程、通识逻辑、业委会视角等多个方面展开阐述,不仅通过分析丰巢的营利模式质疑其「亏损运营」的说法,还从各人群角度出发论述了丰巢双向收费的不合理性。


信的末尾还提出了小区的诉求:


1. 提示快递员需先得到客户同意;

2. 免费时长延长到 24 小时。如果不能满足,便无限期停用快递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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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 猴子判官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道:「这个小区业委会的诉求和理由合理合法,堪称普法典范」,获得了 9000+ 的赞同。


这封公开信真是痛快,从四个角度驳斥了丰巢。


我比较关注法律方面,从法律方面来看,这封信反应的法律水平也是很高的,很可能经过专业人士的指导。


这封信分析了丰巢、快递公司、收件人三者的法律关系,结论是收件人跟丰巢根本不存在合同关系。这个结论是妥当的。


由于收件人没有明确同意快递公司寄存丰巢,也没有同意丰巢保管快递,所以收件人跟丰巢之间压根不存在合同关系,丰巢向收件人收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所以这封信说丰巢的角色是「横插一脚截流。」


在没有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丰巢要求收件人在取件时选择「是否使用丰巢」实际上是凭空增加了收件人的负担,设定了未经同意的不合理义务,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另外,这封信将丰巢使用人区分为三种:快递员、愿意付费的收件人、不愿意付费的收件人


这种分类讨论方式非常值得赞赏,有助于明确问题核心所在。不过,丰巢使用人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以下几种:


1、快递公司;

2、快递员;

3、愿意使用丰巢的收件人,这类群体又分为愿意付费使用和愿意免费使用两类。对于后者,丰巢无权未经其同意收费;

4、不愿意使用丰巢的收件人。


应该说我的这种分类更加科学。


之所以要做分类,是因为分类讨论能够更加精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如果没有经过 3、4 两类人同意,强行寄存并收费,就侵犯了他们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由于丰巢跟收件人不存在合同关系,即使是愿意使用丰巢的收件人,实际上也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即点击选择使用丰巢条款),弥补此前丰巢横插一脚的不合法性。


而对于 1、2 两类人,由于双方存在合作协议或者以实际行动达成协议,所以丰巢对 1、2 两类人收费一般不存在问题。


这封信还提到丰巢对所有用户进行收费未尽到告知义务。这也是完全正确的。


使用丰巢的收件人,作为消费者,对所使用的的服务的价格、费用,是有知情权的。


由于丰巢此前与收件人签订的服务协议,并未明确表示要收取费用,在丰巢决定收费时,应该通知每一位丰巢的使用人,告知丰巢已经变更合同约定,如果使用人不同意丰巢变更合同条款,应可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


否则使用人可以以丰巢未尽到告知、同意义务,主张丰巢收费条款对其无效。


这封信还提到,小区业委会采取投票的方式,决定停止与丰巢的合作。这也是合法的。


根据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进行经营活动,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本案中,业委会采取投票方式,以绝对多数通过停止与丰巢的合作,属于业主行使合法权利。


这封信提到,丰巢的客户经理在上门洽谈时承诺丰巢对客户免费。如果这一陈述属实,那么丰巢在跟业主签订合作协议时有欺诈的嫌疑,业主可以撤销合同。


我希望业主方有相关证据,因为在程序法上,欺诈的证明义务还是比较高的。


另外,即便是无法证明欺诈,但上海中环内小区寸土寸金,小区共有部分的经营使用的费用应该是比较高的。


此前丰巢以公益名义进驻,双方的合同很可能没有约定使用费用,或者约定的费用比较低,很可能远远低于市场租金,业主也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另外,如果丰巢已经占据市场份额 70%,这种情况下强行对用户收费,也涉嫌垄断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问题。建议反垄断部门介入调查。


综上,这个小区业委会的诉求和理由合理合法,堪称普法典范。猴子我给它点赞! 



02

李佳琦申请注册「ohmygod 买它」声音商标



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声音商标「oh my god,买它买它!」,目前状态为等待审查。李佳琦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法律、著作权话题的优秀回答者 游云庭律师 指出,申请有两大硬伤:严重缺乏显著性,存在不良影响。所以肯定会被商标局驳回。



一、「买它买它」的商标显著性比腾讯的「滴滴滴滴滴滴」还弱



什么叫商标显著性呢?


就是商标保护的核心就是这个词在某个商品上只给你用,其他人不能用,所以你这个词不能太简单,也不能是商品本身,否则就是缺乏显著性。


举个例子,把苹果这个商标用在电脑产品上是有显著性的,因为苹果和电脑是两样东西。


但如果把苹果这个商标用在苹果上,就是没有显著性的,因为如果给「苹果牌苹果」商标保护,别人卖的苹果就没法叫苹果了,这显然会很荒谬。


但《商标法》也规定,如果一个商标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所以苹果公司的 iPhone 商标才会在手机上获得注册。


声音商标是 2013 年国家修订《商标法》时新设的,对显著性的要求很高。目前最有名的声音商标是腾讯在「提供互联网聊天室、信息传送」等服务申请的「滴滴滴滴滴滴」商标。


但腾讯的社区早期也因为缺乏显著性被商标局初审驳回,商评委复审驳回,理由是「嘀嘀嘀嘀嘀嘀」的声音较为简单,缺乏独创性,指定使用在电视播放、信息传送等服务项目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最后腾讯把官司打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3203号判决书),并提交了大量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证据才获得了商标注册。


李佳琦公司申请的这个声音商标,显著性比腾讯那个还弱。


腾讯的「滴滴滴滴滴滴」本身和即时通讯软件还没有关联,只是过于简单,所以商标局和商评委认为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无法区分服务来源而产生显著性问题。


而「买它买它」就是用来说服别人购买的,这个词用在第 35 类「替他人推销」等服务上,就属于直接表示服务的功能和用途,相当于前面说的「苹果牌苹果」,完全没有显著性。


所以理论上,李佳琦的公司得提交大量的使用证据和知名度证据,证明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经获得了显著性,才有机会获得注册。


不过作为商标律师,我个人觉得技术难度不小:


一个是时间不够长,李佳琦是 2016 年前后开始直播的,到目前也就四年左右。


另一个是知名度不一定够高,前文已述这个商标显著性偏弱,所以知名度证据要很强才行,而李佳琦虽然有一定知名度,但要达到很强可能还有差距。



二、「oh my god」存在不良影响,注册为商标将违反《商标法》



如果说「oh my god,买它买它!」的后半部分「买它买它」的显著性问题虽然严重,但还有机会通过技术上的努力来解决。


那其前半部分的「oh my god」存在不良影响问题就是无解的:存在「god」内容的商标申请肯定会被商标局认定为存在不良影响而驳回,无法补救。


《论语》曰:子不语怪力乱神。商标申请有同样的禁忌,用怪力乱神的内容申请商标,就是会被驳回的。《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原文: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商标中含有政治,宗教,历史等公众人物的姓名,足以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负面消极影响的,认定为其他不良影响;商标中含有宗教或者民间信仰的偶像名称图形或其组合的,判定为有害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


虽然「oh my god」的中文含义是「我的天哪」,不一定涉及宗教,但商标局审查时,只要发现商标申请含有「god」,就会驳回这个申请。因为这个词的中文含义为「神、老天、上帝」。


最后,如果这个声音商标不能获得注册,李佳琦直播时还能用吗?


当然可以。品牌注册为商标最大的功能是排除他人使用,即便不能注册为商标,自己使用还是没问题的。


同时,如果有人也在直播中用「oh my god,买它买它!」并且明示或者暗示其推销服务和李佳琦有关联的,李佳琦虽然不能用《商标法》维权,但还是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侵权者「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责任来进行维权。



03

papi 酱孩子随父姓被骂



近日,papi 酱孩子随父姓被部分网友骂不符合独立女性人设,引起热议。



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文章👉papi 酱孩子随父姓被骂:今天也是「女权」被污名化的一天



04

美国疑似彻底封杀华为



近日,美国商务部消息称,所有全世界公司,只要利用利用到美国的设备与技术,帮华为生产产品,都必须得到美国政府批准。



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文章👉美国疑似彻底封杀华为,是意向测试还是博弈筹码?



05

 爱婴坊将饮料当奶粉推销

「大头娃娃」再次出现



近日,永兴县多名患者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


经媒体调查发现,这些患儿被医院确诊为「佝偻病」,且都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特医奶粉」。实际上,这款「奶粉」是一种固体饮料,并不具有特医奶粉资质。


永兴县委宣传部 5 月 12 日晚回应媒体称,涉事母婴门店从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购进的 47 件「倍氨敏」固体饮料已全部售出。


目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已组成工作专班,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同时对报道中的 5 名孩子进行人文关怀,安排人民医院儿科专家对其全面体检,并在当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儿童食品安全全面清查整顿行动。


针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大头娃娃」假特医奶粉事件,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宣传负责人 5 月 13 日回应新京报记者称,调查小组在尽力安抚患儿家长情绪,家长们提出的诉求是要求涉事门店及相关方赔偿。


目前调查小组已联系涉事企业,且暂未发现有医院和医生参与事件过程。


该宣传负责人还表示,调查小组已在昨日接触一名患儿家长,今日会继续与其他家长见面。


5 月 13 日,涉事产品「倍氨敏」生产方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官方客服表示,「倍氨敏」产品已在 2019 年年中停产,目前公司已经介入调查。


对于产品种类和适用人群,客服称「倍氨敏」是普通食品,普通人群均可以食用,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固体饮料标准)。


对于涉事产品为何在涉事母婴店门店售卖且销售给了牛奶过敏孩子,客服称,该产品针对普通人群可以食用,是可以售卖的。


公司只是依据国家法规生产产品,对门店销售给孩子并不清楚。



营养学话题的优秀回答者 初夏之菡 从专业的角度进行了分析,获得了 2500+ 赞同。


事实上,没有任何「特殊饮料」是适合 3 岁以下幼儿喝的。


  • 2 岁以下婴幼儿除了母乳之外,合适两种液体营养:配方奶和水。

  • 1-2 岁辅食比较全面的宝宝,可以喝全脂牛奶。

  • 2-3 岁是过渡期,最好的液体营养是配方奶/牛奶(所有乳制品)


这件事的本质错误就是:母婴店(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把这种命名很鸡贼的「配方粉」当成「配方奶粉」在售卖给 2 岁以下还需要依赖母乳/配方奶的婴幼儿!


要知道,这类「配方粉」根本不需要遵循法规添加营养,而且为了口感好,通常会加糖加香精。


这件事也刚好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湖南一个县城,可以推算当地的婴幼儿除了奶粉外的饮食营养也都不太到位。


这种情况下,母乳/一款物美价廉的配方奶,来配合辅食或者主食才是最好的选择。


(在固体食物不佳的情况下,我不推荐 2 岁以下宝宝把母乳和配方奶换成普通牛奶。)


因此才会酿成这样惨痛的后果,可想而知这部分宝宝的很大营养素来源都依赖于这个产品了。


所以母婴店和该配方粉厂商的广告用词都是有责任的。


国家广告法对配方奶粉管理非常严格,禁止针对 1-2 段(12 个月以内)的产品进行宣传,所以这个「配方粉」完全属于漏洞。


它从营养学的角度来说甚至都不适合任何幼儿饮用,但竟然还能宣传为宝宝喝的「配方粉」这种擦边球。


先来看看那么这个「爱婴坊」究竟售卖的是什么呢?


它本身包装问题不大,但是宣传图很鸡贼。说了是以人群「蛋白质,乳糖不耐受特殊体质的宝宝」。其实它根本不适合宝宝!! 


就是这种叫做倍氨敏的「特殊配方粉」,它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饮料,而是一种给过敏孩子用来补充蛋白质的深度水解蛋白粉(同时水解了乳糖)——所以它根本不是配方奶粉,而仅仅是「水解蛋白粉」和无乳糖「补充剂」。


而且在网络售卖的图片上,竟然写上了:本品适宜蛋白质,乳糖不耐受的特殊体质的宝宝!


这句话当然会让很多很多不太懂营养的妈妈认为是种特殊的「配方奶粉」!


有几个妈妈能真正搞清楚「配方奶粉」和「配方粉」呢?这种命名就该被法规规范。





再看看孩子们都发生什么营养不良的问题,根据原视频中孩子出现的几种症状:



湿疹,头颅畸形,发育迟缓,部分诊断佝偻病等症状。


显然是发生了严重的维生素 D 缺乏,伴有其他营养素缺乏的营养不良问题。


这是典型 2 岁以下婴幼儿喂养错误的结果。


婴幼儿对营养的依赖分为 4 个阶段: 


1. 6 个月以内全部依赖母乳(无法母乳依赖 1 段配方奶粉)


2. 6-12 个月以内一半依赖母乳(配方奶 2 段),另一半依赖辅食


3. 12-24 个月 1/3 依赖母乳(配方奶 3 段),2/3 依赖固体食物


4. 2 岁-3 岁之间:母乳会自然离乳,配方奶要么换成 4 段要么就切换成普通的牛奶。固体食物占到主体营养和能量的来源的 80% 以上,幼儿逐渐脱离对乳制品的高需求,过渡到儿童的饮食模式。


3 岁以前的孩子,没有一个阶段是需要这类「配方粉」。


因此市面上所有这类饮品,都是不符合婴幼儿发展规律的,因此不能作为乳制品喂养这个年龄段的孩子。





而这 3 年内的食源性维生素 D 来源有两个:


母乳宝宝通常需要额外添加维生素 D;


配方奶宝宝则不需要,因为国家标准强制配方奶必须强化维生素 D


所以新闻中那部分幼儿,可以推算是在2岁以前就大量依赖这类「饮料」,因此显著发生了蛋白质和维生素缺乏的营养不良症状。


配方奶与「配方粉」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配方奶的设计是用来匹配母乳——也就是作为无法母乳喂养宝宝的人工替代法,因此具有非常高的要求,价格也不可能太便宜。


配方奶的规范是由国家标准制定的,而蛋白质



因此 2 岁以内的幼儿,只能喝母乳或者配方奶。





这款产品的最大问题在于定位是给宝宝,但其实它完全不适合宝宝!


说实话,从营养学角度来看,它的作用其实极度鸡肋:


1. 如果婴幼儿这么小的年纪,真的对蛋白质/乳糖过敏和不耐受,应该直接选择「特殊婴幼儿配方奶粉」,而不是这类配方不全的补充剂。


2. 2 岁以上依然对牛奶蛋白质过敏和乳糖不耐的孩子,完全可以用其他饮食(其他乳制品)代替蛋白质和钙,不是非得要死磕牛奶了。又何必购买这类产品呢?





只有母乳/配方奶才适合宝宝


因为只有母乳和配方奶能给予 ta 们如此丰富而精准的营养和能量需求,所以商店售卖给 2 岁以内幼儿任何「饮料」充当奶粉售卖,就属于「实质性」的售假行为。


希望国家能针对幼儿出台相关的法规,这是严格保证幼儿营养的底线。


说实话,我们国家自从 2008 年的三聚氰胺添加在婴儿奶粉事件后,对国产奶粉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我作为一个之前在澳洲生活过近 10 年的人,也目睹了在 08 年后至今海外奶粉成了所有妈妈几乎唯一的诉求。


澳洲经历了多少次被中国代购扫空婴儿配方奶粉货架的情况,听上去丢人,其实都是中国妈妈心里的苦——如果我们国家有靠谱的奶粉,怎么会山长水远去澳洲找代购,还要等一个月呢?


后来事情渐渐好了点,我也真心希望奶粉能有「国货之光」。


因为事实上,国家自那以后也开始了一系列严厉的整顿: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3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等电子追溯系统建设;5 月和 9 月,两度提高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门槛;5 月 31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药业标准」监管;6 月、10 月,两度禁止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8 月,公布 128 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信息;12 月,连续出台了 5 个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文件。


而近几年终于开始「国货潮」了,中国国家标准也达到了几乎全世界最严厉的程度。


而这件事情的发生,虽然不是国产奶粉的锅,但是依然会让很多仅仅听到新闻的妈妈感到——似乎国内奶粉环境还不太放心。


这是非常损耗是让国家这些年做的努力的事件。


我希望国家能出台法规:禁止给 2 岁以下婴幼儿售卖任何非配方奶粉的固体饮料,也禁止任何固体饮料命名成「配方粉」! 



06

瑞幸换帅



5 月 12 日 23:04,瑞幸咖啡总裁办发了一封内部信,宣布调整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CEO 钱治亚和 COO 刘剑被暂停职务,由瑞幸咖啡联合创始人郭瑾一担任代理 CEO。



对此,知友 四顾 是这样评价的:本来 COO 刘剑一个人背锅,后来发现锅有点沉,背不动,于是 CEO 钱治亚一起背。


科普一下前情提要:2 月初,机构浑水发布了针对瑞幸的做空报告,随后瑞幸便被多家律师事务所控告;4 月 2 日晚,瑞幸发公告承认去年存在伪造交易行为,涉及销售额达 22 亿元。


当时金融领域优秀回答者 周召 就表示,「造假的上市公司可能直接破产倒闭,相关董事、个人和关联机构,将会面临着巨额罚单和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瑞幸还面临着供应商针对应收账款的挤兑,还需要考虑全国几万员工怎么安排。


瑞幸发的内部信,应该也算一种应对机制,并给员工一个交代。那么,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呢?


职业规划话题优秀回答者 Sean Ye 表示,「公司可能是骗子,但是员工做过的优秀案例不会骗人」。


他建议,员工可以盘点一下自己在瑞幸参与过的优质项目,找到自己能力所在,并将简历发给朋友帮忙内推。


我们在讨论许多公司机构的动向时,通常会习惯于把它当做一种物体来看待,但其实每个公司都是由背后大量普通员工支撑起来的,他们平时所做的也不过是执行高管的意志。


但当危险来临时,这些普通人也会开始担心自己的生计问题。


不知道在这之后,瑞幸还能留下多少员工,它又是否还有希望起死回生呢?



07

汶川地震 12 周年



2020 年 5 月 12 日是汶川地震十二周年祭。


十二年,一个生肖轮回。12 年过去了,经历过 512 汶川地震的人怎么样了?


如今我们一起缅怀逝者,不只是为了记住痛,更是为了学会铭记和珍惜。


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文章👉12 年过去了,经历过 512 汶川地震的人怎么样了?





以上就是本周值得关注的热榜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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