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深圳“双证合一”可办理?真相反转!
近日,一份落款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受理告知书》在互联网社群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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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传内容显示:针对来访者提出的诉求,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将通过业务咨询程序进行处理。办理机关是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期限为30个自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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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受理告知书》持有者称,这是其在深圳的“双拼房”提交资料办理“双证合一”后收到的受理回执,但其也说,不确保能成功办理“双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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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自局回应:网传消息不实
对此,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获得答复:我局3月7日所出具的《受理告知书》中“2.办理程序:提出申请→核查情况并出具答复意见书→申请人领取答复意见书”等内容只是对信访工作流程的介绍,而非对办证流程的描述。
其中“提出申请”系指李某某等业主所提出的要求解释《不动产暂行登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的申请,并非指业主提出办理“房屋合证”(“双证合一”“多证合一”)的申请。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信访人提出的相关法规条文的解读说明将会以书面形式答复。
No.2
有关“双拼房”
记者获悉,早在2020年7月,就有深圳湾“双证”业主代表向深圳市住建局、司法所等部门提出“双证变单证”的诉求。
据了解,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而为规避该项规定,深圳市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通过推出“双拼房”,达到将面积较小的套型住房变为面积较大的套型住房的目的。通常做法就是在验收过后,将相邻的两套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住房,以装修的名义改建成一套大户型住房。
2010年9月30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开始在全市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该政策规定户籍家庭只能购买两套住房,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比例和首套住房有较大区别。
在该政策落地后,购房资格和套数成为制约购房及贷款的重要因素。“双拼房”因占用两个购房指标,由此步入滞销阶段,市场均价往往低于周边单套户型住房。而在全市实施限购限贷政策后,市场上新供应的商品房中“双拼房”设计现象已基本消失,近年来“双拼房”基本销声匿迹。
所以,“双拼房”是一定历史时期开发企业为规避政策限制而产生的特殊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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