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开灯和冰箱月电费1085元?条例实施后房东变相加价,市监回应
今年以来
“城中村水电刺客”话题频上热搜
许多网民纷纷反映
城中村水电费价格高
还有加收服务费等情况
奥一新闻此前报道:
罚款并退钱!深圳城中村乱收费将迎大整治,1343万人有望受惠
同样深受高价水电困扰的
还有广州
广州城中村“水电费刺客”有多凶猛?
有独居广州的上班族表示
“啥都不干,就开一盏灯、一个冰箱”
一个月竟用电723度
高达1085元的电费实在不可思议!
现 象
广州城中村租客投诉“电费黑洞”
Q1
城中村水电费高
据独居上班族海女士介绍,她租住的是一房一厅,面积大约50平方,平常自己白天出门工作,晚上才回到出租屋休息。“啥都不干,就开一盏灯、一个冰箱,我一个人在这里用出1085元的电费,实在不可思议。”海女士如此质问房东,而房东以“电表的问题我也不懂”为由,要求海女士继续按照电表上的数据缴费。
海女士房租水电缴费单据
缴费单上可见,海女士7月共用了723度电。独居上班族如此用电量是否属于正常情况?同样住在城中村的独居租客小杨告诉记者,她在每晚都会开空调睡觉的情况下,夏季平均每月用电在250度左右,使用电器包括电水壶、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及空调等。一对城中村情侣住户则告诉记者,7月他们共使用了354度电,6月是240度电。
受访者提供的房租水电缴费单
Q2
城中村出租屋多为“多户一表”
值得注意的是,海女士的房子使用的“独立电表”不是由广州供电局安装的,而是房东给每个租户自行分装的电表。
这是为何?记者此前曾采访广州城中村房东获悉,供电公司暂时没有办法在城中村里推广电表入户。而据供电部门回应,一般情况下,城中村的出租屋是一个地块一栋楼提供一个独立产权,而出租屋内部再次分割的单间是无法独立确权的,因此出租屋内部单间无法单独开展用电报装。
广州一城中村出租屋墙外的电表。奥一新闻摄
记者走访发现,在广州的城中村许多出租屋都属于“多户一表”,即多户人家共用一个总表。即便有些地方称可以“一户一表”,也是由房东自行安装的分表。
有家电维修人员向记者反映,“如果独立电表走向非常不正常的话,那么可能存在猫腻。”他表示自己也曾遇到过有二房东私自将电表调快了的情况。“如果是手动校表的电能表,只需要改变校表的点,就能使表走慢或者走快。如果加快了电表走表的速度,这样可以收取更多的电费。”
Q3
收费标准模糊,加收服务费
同样遇到疑似“不合理”收费的还有居住在广州白云区京溪麦地西街的白先生。他向记者反映,京溪城中村不仅水电收费比居民小区贵,标准也很模糊。“水费5元每吨,电费1.5元每度。”这只是表面看到的标准,此外还分别要收“人工费”和“分摊费”。
白先生与收费人员的聊天记录
翻看白先生提供的缴费截图,记者发现,光是这些人工费和分摊费用,加起来就几乎等于白先生的实用水费。用一份水,却要收接近两份的钱?这让白先生大惑不解。此外,白先生还发现,这份“人工费”和“分摊费”还会有涨幅。每月花在用水上的分摊费用并不相同,时多时少,收费人也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Q4
每月用电、用水数据不透明
不仅如此,白先生对于自己每月用电、用水的具体数量也从来都是看不到的。白先生告诉记者,楼内多户共享一个总表,“每个月会有专人上门来收水电费,他就把那个用电量、用水量记在一本笔记本上,上边写了多少,就得交多少。”他曾经要求对方给电表、水表拍个照片,用来核对用量,结果被对方以“其他人没这要求,忘了拍”为由推脱。
白先生的水费缴费证明
收费人员的记录
走 访
条例施行后
记者实地走访城中村
2023年5月1日,《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中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
条例施行至今已四月有余
然而城中村水电收费贵、收费乱的问题
是否真正得到了解决?
对此,记者实地走访了
广州市内多个城中村
以购房者的身份
与数位房东和租客对话......
租客:电费降了,但加收了其他费用
租住在海珠区大塘村的海女士表示,其水电费价格仍保持此前的标准(水5元/吨、电1.5元/度),并且房东告诉她,1.5元/度的电费里包含了公摊损耗,“她说现在的城中村普遍都是这个价。”
住在天河车陂村逾五年的广漂小林告诉记者,她在车陂先后租住过三个房子,一直都是默认水5元/吨、电1.5元/度的收费,而在她的了解里,这个收费标准几乎是全广州城中村的统一标准,而现在也没有多大变化。
番禺大石的租客小陈告诉记者,自电费下调政策出来后,房东确实将电费下调到了0.75元/度,是此前的一半,但加收了管理费。“有时候管理费收一百多,有时候收两百多,我也不懂这个收费标准。”小陈计算了一下,发现这样收费后,缴费总额和此前基本维持同一水平,“只是将差额摊到了其他费用上。”
房东:当前“民水民电”仍难实现
不论在天河区的长湴村、石牌村,还是在白云京溪、番禺大石,电费1.5元/度、水费5元/吨依旧是房东们的“共识”。
有房东坚持向租客收取1.5元/度的电费,也有房东为了收费合理,登记时将电费写作0.65元/度,而差价则以物业管理费、公摊费用、劳务费等名义向租客收取,合算起来依旧是1.5元/度。问其原因,长湴村的一位房东告诉记者:“因为国家不让收那么高的水电费。”
此外,岗顶的一位房东告诉记者,租客们之所以用不上“民水民电”,和城中村未能普及“一户一表”有关,“你跟电力申请一户一表之后,就是电力直接跟你收了,那样你用多少,就交多少。”
据了解,城中村出租屋一般是一栋楼对应一个房产证,只能安装一个总电表,供电局根据相应的产权抄表到户(栋)。供电局与租户之间没有供用电关系,供电局不负责与租户进行阶梯电价结算,而是按总表向房东收取电费。
为此,记者又询问了长湴村、京溪村的几位房东,他们都肯定了在“一户一表”的前提下,租客是有可能用上“民水民电”的,但都认为单靠租客自己几乎很难申请到一户一表。长湴的一位房东表示,申请需要先得到业主(即房东本人)的同意,“房东还要花上好几千块钱,租客如果不是长租的话,划算不来”。
白云区京溪村
痛 点
“一户一表”是关键?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施行至今已四月有余,但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广州城中村电费1.5元/度仍是标配,不少城中村的房东并没有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仍向租客收取1.5元/度的电费,也有部分房东想方设法“拆解”政策,在降低电价后收起了公摊费、损耗费、管理费、服务费等,以补上电费差额,甚至有房东要求涨租。而面对房东的变相收费,租客们也只能默默接受,或是无奈地调侃一句“条例发布了但又没完全发布”。
也有租客表示
加收管理费、损耗费可以理解
但这些费用是否有收费标准?
是否可以公布实际用途?
站在房东的角度,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而使得无法实现“一户一表”,因此用电用水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则需要由租客们共同分摊,如按照“民水民电”价格收费,房东需要自己倒贴这些费用。
城中村电费争议的根源背后牵涉了房屋产权、用电性质、用电数量等一系列问题。有专家指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用电问题,关键是推进城中村“一户一表”电网及老旧管网的改造。
但推进城中村居民用电问题的解决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是要长期治理。除了要解决历史问题以外,还要在房东、租客之间找到利益平衡点,让整个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广州城中村。奥一新闻/摄
行 动
市场监管部门将动真格处罚
对于租客不满电价未按照目录收取的问题,不少房东表示电费加收有诸多客观原因、历史因素,1.5元/度是合理收费。
对此,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回复奥一新闻称,会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解决城中村用电问题。据了解,当前该局已经开始对消费者的加收电费投诉进行收集分类,对房东恶性加价、恶意加价、屡次拒绝自查自纠的行为要动真格进行处罚。
如何整治城中村水电乱收费?
此前,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曾回应奥一新闻称,广州城中村出租屋水电气收费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涉及部门较多。
该局进一步解释,以电费为例,从司法实践看,各地法院判决大多都认为出租屋电费属民事主体双方通过合同约定一致认可的事项,未认定超标准收费属违法行为,亦不支持退还多收电费的诉讼请求。同时,亦有法院判决认定,居民出租屋双方约定的“电价”,不属于《电力法》所规定的“电价”。此类事项在司法层面更多被认定为是租赁双方的民事经济纠纷。
但此前,由于对出租屋业主个人超标准收取水电气费的行为,还没有明确的执法依据,市市场监管部门只能立足职能,开展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行业价格专项检查。同时,组织各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宣传引导、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配合属地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推进城中村综合治理。
而针对法律的“缺位”,今年5月广州已在立法上进行了突破与完善。《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43条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出租屋房东个人加收电费的行为进行处罚。
当前条例执行得如何?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曾庆鹏在广东“民声热线”节目上回应称,目前已向全社会公众包括出租屋房东进行相关政策宣贯,同时要求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包括每一个市场监管所要联合发动属地的镇街村居,还有来穗人员管理部门、出租屋管理部门以及供电部门到每一个出租屋进行宣贯,并建立台账。
“我们近期已经开始对群众、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收集分类,正对其中一些确实是恶性加价、恶意加价、屡次拒绝自查自纠的进行处理,接下来要动真格进行处罚。”曾庆鹏表示,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印发了执法指引,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宣贯力度,对恶意收费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通过处罚执法来带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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