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六稳”“六保”】锦旗送给检察官!
9月18日下午,阴雨绵绵,县工商联副主席、秦山商会会长、振达汽配(秦燕汽配)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建平冒雨将一面印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的锦旗送到海盐县检察院,以表达企业对检察机关为其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感激之情。
“以前我们遇到这种假冒伪劣的官司,很多时候金额没法完全认定,不知道吃了多少哑巴亏,”马建平表示,“但是贵院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想尽办法查清犯罪金额,不遗余力帮助我们打假,让我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方面作出的努力!”
2013年3月起至2018年1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未取得海盐振达汽配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制造发动机连杆螺栓,并在该商品上使用该公司品牌商标,后将生产的发动机连杆螺栓销售给犯罪嫌疑人南某、张某等人,销售金额达人民币70余万元。
2019年4月8日,海盐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至海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后认为,陈某非法制造该品牌商标产品,并予以销售,已涉嫌犯罪。然而在进行销售金额认定时,检察官遇到了难题。
原来,由于犯罪时间跨度久远,很多销售清单已无法找到,且销售系统内的记录也不完全正确,“销售金额关系到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是核心事实,记录不全,金额的认定就不能客观地表现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如果就低认定便损害了被侵权企业的利益”。而陈某虽承认自己假冒了该品牌商标,但对于具体销售了多少金额,始终含糊其辞。销售金额认定进入一个死胡同。
“系统记录不全,但是上下家之间货款结算不可能会混乱,否则如何进行对账结算?”检察官决定围绕交易模式、有无记账凭证等细节对上下家分别展开讯问,从提审中打开突破口。
同时,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公安侦查人员,要求补充下家的销售清单、记账本等证据。最终,在核对了上千条记录之后,一份完整的销售金额清单清楚地呈现在了犯罪嫌疑人陈某眼前。此时,陈某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并对计算出来的金额予以了认可。
后经海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15万元。
“由于假冒产品遍及全国各地,为了打假我们耗时耗力,真是不堪其苦......检察官,你们这次这么细致的办案,既让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把企业办好。”马建平说道。
座谈会中,马建平连连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本职工作,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官表示,未来,海盐县检察院将开展三年“蓝盾计划”,通过建立受侵害企业统一数据库,对多次受侵害企业向公安机关发出重点关注提醒,更好地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基地”,引导社会多方参与监督,形成诚信交易生态,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和海盐经济发展尽好检察之力。
海盐县人民检察院出品
审核:陆蔚红 王嫣红
校对:印珊丽 陈美群
供稿:第二检察部
制作:魏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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