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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磕派磕上维权派:法庭和网络哪个才是主场?

2017-08-03 八分斋 八分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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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真是面镜子,压根不管照出来什么模样。维权律和死磕律磕上,就是这个镜子照出来的现实景象,匪夷所思但真实存在:律师江湖也是各种搞。

我对死磕律师没什么好感,并不在于其出发点有多么伟大,而在于这压根就是知法犯法。你会发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死磕律师的官司大多打在网上、舆论上,而不是法庭上、辩护上。有些人演技堪比中戏毕业,各种正义的光环,后面是利益的置换!律师要红干什么?应该精于专业而不是擅于炒作,但事实如你看到的一样恰恰相反。

有人会觉得死磕律师被污名化,实际上不是社会玷污之,而是自己污浊之。也因此,各种死磕律师的行为艺术秀,都堂而皇之的借正义和法律之名上演着,实则在网上公布案情、披露证据、炒作施压,恰恰是以尊重法律的名义亵渎法律。你去看一下死磕律师们称道的欧美和港台,你敢这么干一次试试,迎接你的是资格被吊销,搞不好随时蹲监狱。

这个年代,成名在任何行业都有价值,体现到死磕律师身上,就是接案子价格比别人高。价高也算本事,但有些个人吧,接了案子后自己成了当事人、新闻主角,委托方反而搁置在一边,闹腾上一番无论判决结果如何,代理结果反正是有了:收钱交差。

因此,死磕的是什么,是利益,压根和正义没什么关系。所以无热点不贴,无话题不炒,无利益不起,无价值不聚!目前披露的一些律所的里外其手行为,实际上是冰山一角,太贪越了线,太急断了手。大量窜上跳下的演员律师并未被公众看透,仍然在干着类似的勾当。

不过演戏的和演戏的总会撞戏,陈有西为代表的维权律这次就和死磕律撕上了。倒没觉得这有多新奇,只是这样的开打正好能让吃瓜群众们看清楚一些事情和本质。

陈有西去代理一个别人会见不了的当事人,结果被当事人家属公开发文拒绝,并冠之以“官派律师”的帽子,这个不得了了。陈有西可是代理了各种大案要案难案疑案,是如日中天的大律师,影响大,起价高,有身份,多地位。这样的人怎么会被家属拒绝呢?

因为并未取得家属的同意,而关于当事人的委托被质疑刻意安排。问题不在于这个案子,反正陈大律师代理的案子能走到庭审阶段的不多,至少在网上炒开的各类热点案子走到这个阶段的不多。也就是说:陈有西名声大噪的同时,并未实质性替当事人开庭辩护过几次。就是这么个律师,成了维权律中的翘楚和代表,在舆论江湖和热点案件中如鱼得水。

于是死磕律发出质疑了,觉得你陈有西凭啥,你辩护过么?你代理的当事人有多少是被你代理完蛋了的?别说,经过专业死磕律一捋,似乎真是这么回事。网上看到的陈大律师参与过的代理案件,比如李庄被判刑,总是被代理者的事情还是事情,法律后果还是法律后果,但舆论上发生了质的变化和量的转移。

所以,死磕律抓住陈有西的领子,在网上打得不可开交。而陈有西也是义正辞严的反击,不过很少正面回应自己代理案件当事人总出事的问题。

吃瓜群众们有得乐子看了:这些人平时不都代表着伟大的正义么?怎么打起架来和土老冒没多大本质上的差别,该抓脸的绝不踢肚子。对,平时的吃相尽量装作好看,这时候的洋相想装却不好装了。

这个事情对大家的警示和教育,就在于这类律师往往不靠谱,要么吃擦边球的饭,要么吃官派的饭,总之就是死磕也罢维权也罢,最终要的都是利益,只不过兑现的方式不同而已。真正的好律师,没有那么多时间在网上炒作,法庭才是律师的主战场。因此,不要相信这些个炒货,对律师群体来讲,这些人其实是老鼠屎;对社会进步来讲,这些人其实是破坏者。不信你仔细观察一下周围有料的律师,哪个是没事天天在网上晃荡的,半瓶水才晃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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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于网络研究、公共信息安全管理。

著有《中国网络通史(上下卷12册)》,《网络大破解》(6册)。主持网络评论节目《网眼八分斋》、《舆情观察室》、《网络大破解》。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香港卫视、深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特约嘉宾。深圳市作家协会会员,深圳市媒体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市政府采购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新阶联主席助理,广东省新阶联发起人、常务理事,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点亮心光社工中心发起人、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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