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新│广西又有党员干部被查!还有多名“保护伞”落马……

今日(5月5日),

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多起通报!



宾阳县两名干警被查,一人被双开一人接受审查调查


官网截图


据南宁市纪委监委消息:


宾阳县公安局中华派出所原所长谭炳宁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宾阳县委批准,宾阳县纪委监委对宾阳县公安局中华派出所原所长谭炳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谭炳宁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谭炳宁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和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宾阳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宾阳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谭炳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宾阳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华坚接受审查调查

 

南宁市宾阳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华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梧州市正处长级干部莫奕坚接受审查调查


官网截图


据梧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莫奕坚(正处长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崇左市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官网截图


1.宁明县看守所原民警苏强光、工勤人员杨剑滥用职权为在押人员提供便利,充当“保护伞”问题。苏强光、杨剑身为党员干部、公安机关执法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职权,充当在押人员“保护伞”,安排协警为在押人员办理电话卡在监区内使用,并从中收取高额话费,破坏看守所正常监管秩序;收受监管对象好处费,给在押人员传递香烟、熟食品等违禁物品;组织多人多次参与“六合彩”赌博。2018年9月,给予苏强光、杨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款已收缴。


2.龙州县上降乡卫生院原工作人员黎国敏为走私团伙提供帮助和便利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龙州县上降乡卫生院原工作人员黎国敏帮助林某走私团伙记录走私账目,联系“看水”“看路”等事宜。经海关和税务部门核定,黎国敏参与走私犯罪所涉及的时间段内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3亿多元。2018年5月,黎国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11月,黎国敏受到开除公职处分。黎国敏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崇左市纪委监委)



防城港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官网截图


1. 防城港市住建委行政审批办公室原副主任苏伟违规收受他人所送财物问题。2012年至2016年,苏伟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委窗口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审核受理有关项目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材料的过程中,为管理和服务的对象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财物共计33500元。2018年10月,苏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 防城港市港口区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邓创造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多次接受施工方宴请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邓创造在担任港口区委办副主任、美丽办主任(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把渔洲坪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施工工程和桃花湾广场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施工工程安排给工程老板蔡某施工,并收受蔡某的感谢费共计26000元。2015年5月至2017年9月在担任港口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先后3次接受施工方老板曾某某宴请,并收受曾某某所送的真龙牌香烟共6条,价值人民币3000元。2019年3月,邓创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梧州市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官网截图


1.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肖军卫办理系列民事诉讼案件滥用职权和枉法裁判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肖军卫利用其担任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的职务便利,在办理涉黑组织首要分子张某某家族系列民事诉讼案件中故意违反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对房屋买卖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对多起民事诉讼案件作出枉法裁判,并收受张某某及其家属钱款和接受宴请。此外,肖军卫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等严重违纪问题。2018年12月,肖军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天堂村原村委主任罗富军寻衅滋事问题。2015年10月25日,罗富军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持砍刀追赶他人并砍砸他人车辆,后持械殴打他人致轻微伤。罗富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8年8月,罗富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苍梧县岭脚镇岭脚村古妙党支部党员陈宗标聚众扰乱交通秩序问题。2017年2月18日,陈宗标为解决土地权属问题,利用其党员和原岭脚村村委主任的身份影响力,纠集多名村民拦截公路,堵塞交通。期间,陈宗标煽动村民阻碍疏导工作,造成公路交通瘫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陈宗标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2019年4月,陈宗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梧州市纪委监委)

 


✪大家都爱看

✪ 12小时 | 90后女生做社工5年,成为残障儿童的“孩子王”

✪ 顶风违纪!近日,广西一批干部被通报,部分被双开

✪ 紧急提醒 | 广西人不要再这样吃了,全是虫!快告诉家人

✪ 贵港42名公安干警主动说明违纪违法问题!科级以上17名

✪ 遭遇黑心老板,百色打工仔从深圳徒步40天到柳州,挖野菜充饥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编辑:张晓微

责任编辑:陈丽婕

值班主任:孙璐

值班总编:曾俊峰

点亮告诉更多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