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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晓得不嘛,这些“动作”逮到就要遭起!

2017-05-11 成都城市管理

ladies and 乡亲们!

又到周四啦,

欢迎来到城城科普小课堂

这里有最新、最全、最扯人眼球

各类奇葩违法违规行为!

它们潜伏在你的身边,

看似不起眼,

却实实在在影响你的生活。

不信?

接着往下看!

最 固 执

违规施工被逮现形,居然还拒不整改

“明明是一条柏油马路,现在却变成了一个泥潭,简直没办法下脚。”途径此处的张先生傻眼了……近期,彭州市城管局执法队员巡查至彭州市东三环时发现,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在此处施工作业,“施工区域没有进行隔离,裸土也没有覆盖,周围路面污染严重。”随即,执法队员责令其停工整改。

你以为这样就算完?错,施工单位非但没认识到错误,还自顾自的继续施工,故意拖延调查时间。最终,城管蜀黍再次出马,现场勘验、调查评估,确定该涉事公司已违反《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彭州市城管局依法对其处以10000元整的顶格处罚。

根据《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从事零星施工和市政工程维修活动的,业主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区域有效隔离,防止建筑垃圾扩散污染周围环境。


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最 自 私

运渣车沿途撒漏,路人一身泥

开过一阵风,砂石连连落,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近日,新都区扬尘办督查人员在五龙路百花谷附近巡查时,发现龙山路实验外国语学校施工项目出入口存在车辆带泥出门现象,造成周边路面污染严重。

“从工地一直延伸到公路主干道上全是黄泥,太污染环境。”附近居民赵大妈抱怨道。区扬尘办工作人员立即协调区城乡建设局、三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取证,并通知环卫工人清扫路面泥土。经查实,运渣车司机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20000元整的罚款。

根据《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运输建筑垃圾应当保持车轮、车身外部整洁,不得带泥行驶;密闭运输,不得冒载或者沿途泄漏、遗撒。


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清除污染,违反第四项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五项规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污染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污染特别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最 撇 脱

街道上演“大被蒙头”,如此晒被太不雅

随着阴雨天气的过去,太阳公公渐渐露出了“笑脸”。天气好了,沿街栏杆等市政设施就遭了殃。许多市民将自家的衣服、被褥等拿出来晾晒。栏杆、雕塑、花台等成了天然的“晾衣场”,一眼望去很是“壮观”!

这不,成华区城管队员巡逻至下涧槽路时,就发现有不少居民将街边行道树树干之间绑上绳子,把自家的棉被晾晒在此。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并向周边的居民群众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随意乱晾晒不仅影响市容,空气中灰尘、病菌也极易藏匿于衣被中,不利于居民的身体健康。”执法队员解释道。市民均表示理解城市管理工作,随后将衣服取下收回。

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在城市道路、桥梁、护栏、路牌、电线杆、路灯杆、树木、绿篱等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和其他物品。


违反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城城提醒

如果您发现任何城市管理问题,不要忍,也不要等!请拨打“12345”市长热线,或在微博上@成都城市管理 并附上照片,一经举报,立马调查处置!我们一起维护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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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粥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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