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学生喝“大锅药”防疫?中医专家:方子较安全,但不宜强制执行
“拍照上传喝药照片”“每天6点前上报”……近日,网上流传出一张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强制临沧市各中小学院校服用“大锅药”的“霸道”通知引发了云南省临沧市部分学生家长的强烈不满。
通知中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作用,要求所有教育办公室、区直各校、幼儿园都要服用‘大锅药’”且“每日将服用情况上报教体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邓学平律师指出,强制服药或存在法律风险。
该事件最初来源于临沧市某家长向医疗自媒体裴洪岗医生的微博私信爆料。爆料者自称是临沧市临翔区某家长,在其提供的幼儿园内部群聊记录中显示,“自3月1日起家长每天下午5点以前须上传喝药照片到班级群”,该群消息发出后,引起了诸多家长的强烈不满。
另一名临沧当地网友爆料,尽管通知中声称是“免费发放”,事实上,药物并非免费发放,而是需要家长自行去医院购买,且上传的不仅需要一家人喝药照片,还要上传买药的小票收据。该网友表示,“这个中药有无作用,对人体是否有害还未可知,但这样的要求真的太气人了。”
“就目前公布的成人方剂来看,十七味药的药性较为平和,剂量也比较小,药物大多属于食药两用,服用比较安全,也是有一定疗效的。”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教授翟华强指出,历史上的唐宋时期官方就有将固定成药发放给百姓用来防治瘟疫的传统。他认为,特殊时期熬“大锅药”值得提倡,不应该反对。但也需要注意不能“以偏盖全”,强制执行。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呼吸热病科主任医师张永生也认为,“这个方子没有大问题”。“基本是以清热解毒益气为主,但是脾胃虚寒的人要尤其注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喝‘大锅药’本身没问题,但因每个人身体情况不同,不能硬性‘一刀切’。”
“强制服药可能存在违反《药品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的风险,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邓学平律师指出,强制服药是否触及法律,首先要看该药是否合法,是否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其次,药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执业药师在诊断后开具。教育部门无权开药;第三,教育部门无权强制他人服药,没病的人无需服药。
邓学平律师表示,一旦因上述情况出现了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该规定的决策者和执行者要承担责任,可能涉嫌的罪名有:滥用职权罪、非法行医罪等。
2008年S1 期《预防流行病学》杂志上刊登由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婉筠等人署名的《某小学校师生服用“大锅药”引发群体性不良反应的调查结果分析》的论文,文中指出,2005年6月昆明市禄劝县某小学发生了一起因服用“大锅药”引发群体性不良反应。作者指出,大锅药在一定情况下不失为一种经济、实惠造福大家的好方法,问题在于没有辩证、合理有效地处方用药。
“疫情期行政部门采取防疫措施,一定要依法防疫和科学防疫。所有行为不能超越法律规定,要有科学依据。政府决策要有科学论证。”邓学平律师提醒。
由于网上舆论持续发酵,今日(3月2日)凌晨4点37分,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发布了关于临沧市学校师生服用“大锅药”情况通报。
通报指出,市教体局已要求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立刻停止执行原发通知,并要求各级学校必须坚持自愿服用原则,杜绝采取上传购药证明、服药图片、视频等方式强制师生服用“大锅药”。“不得以是否服用‘大锅药’作为春季学期开学报道入学条件”,“学校与卫健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导师生科学服用‘大锅药’。”(健康时报记者 梁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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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范洪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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