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审判38】中卫中院前8个月受理案件数量超去年全年;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中卫中级人民法院前8个月受理案件数量超过去年全年
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工作部署和自治区高院“11359”工作思路,按照“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总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在审判执行、队伍管理、司法能力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四个中卫”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得到了市委、自治区高院主要领导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的肯定。截止8月31日,中卫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731件,同比增加16.1%;审(执)结9486件,同比增加30.6%;结案率为69.1%,同比上升7.7个百分点。其中,中卫中院受理1198件,同比增加30.8%;审(执)结903件,同比增加43.3%;结案率为75.4%,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1-8月份受理案件数量已经超过去年全年受理案件数量。(海西)
容留他人吸毒,害人终害己
近日,中卫中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上诉一案。
原审法院经依法审理查明,2015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多次在其租住屋里,以“甩壶壶”的方式容留吸毒人员田某某、杨某某等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
原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法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莹莹)
中卫中院举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宣讲活动
9月20日下午,中卫中院邀请中卫市委党史研究室李艳芳同志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以“学习贯彻党章,做合格共产党员”为题,为该院全体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隆重纪念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根据《关于广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三大主题”宣讲活动的通知》要求和《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体党员干警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安排,中卫中院在全院干警中广泛开展了学习教育宣讲活动。宣讲内容涉及中国共产党制定或修订党章的历程,中国共产党创新发展党章的重要启示,自觉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党员的终生必修课等方面。
此次宣讲老师授课的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听课干警重温了中国共产党不断壮大的发展历程,进一步增强了毫不动摇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学习教育与做好当前法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做一体,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以公正廉洁高效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体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赵鑫)
本栏目由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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