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审判39】沙坡头区兴仁镇农民因“三米地界”互殴打伤对方,获刑又赔钱
沙坡头区几农民因“三米地界”互不相让打伤对方,获刑又赔偿
近日,中卫中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人田某某故意伤害上诉一案。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田某某与黑某甲、黑某乙(均另案处理)等人在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兴仁村某队,因地界问题发生纠纷并相互殴打。在殴打过程中,被告人田某某持木棒将被害人黑某甲面部殴打致伤。经鉴定,黑某甲所受外伤客观存在,系外力作用形,属钝器伤,致面部裂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田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一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田某某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法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莹莹)
中卫中院第一时间传达市纪委会议精神
近日,中卫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市纪委上午召开的“全市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暨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治理动员会”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对此项工作及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作出了安排部署。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尹效恩同志强调,此次会议既是传达学习会,动员部署会,同时也是一次廉政谈话会、提醒会、约谈会。尹院长要求:一是两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不折不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坚决杜绝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二是各庭室部门要迅速召开会议,把今天的会议精神层层传达下去,让每个干警认真学习并且贯彻落实到位;三是各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上;四是要以学习《问责条例》为重点,以问责推动负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五是要严格遵守《关于加强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格执行申报制度,对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按规定申报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不良风气蔓延;六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的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杨彤彤)
中卫中院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9月20日下午,中卫中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万刚同志带领全院干警学习贯彻条例内容。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条例》是我们党首部规范党内问责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条例》的发布实施,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制度与行动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要求: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二是强化问责追责工作,加大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力度,将全院通报制度落到实处,敢于较真、敢于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自治区高院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野垦区法院干警不当言论事件的通报》。(赵鑫)
本栏目由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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