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审判53 】从“心”出发的“大调解”
从“心”出发的“大调解”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法庭多元化矛盾纠纷纪实
时间已经是深秋的傍晚,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柔远法庭整洁有序的小院里,庭长刘琦正在用本地方言给当事人王某就其和东园镇140户农民因为收购玉米引发的纠纷做工作,而在院子的另一头,农民代表们也正在安静地听着人民调解员老张给他们算账说理。此前镇政府已经多次协调处理该案,但因双方分歧较大,矛盾迟迟不能化解。后来在信访部门的疏导下,农户们向柔远法庭求助。柔远法庭接收后主动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了专门的纠纷化解方案,认真仔细研判分析案情,经过大量有效工作,最终促使王某清偿了拖欠的收购款,一场历时漫长的涉农群体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柔远镇地处中卫市沙坡头区东部,距中卫市区不到6公里,是中卫市区向东发展的要塞,属典型的城乡结合区域,表现出交通便捷、人口密集、人员流动快、群众结构复杂等特点。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和工业园区的发展,各类涉民生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其中相当一部分纠纷涌入柔远法庭,其案件受理数从2010年的不足110件迅速上升到去年的近400件。如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纠纷,是柔远法庭非常关心的问题。
2013年以来,柔远法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紧紧抓住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根本,结合工作实际,以“组织联建、机制联创、纠纷联调、工作联动、信息联享”为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思路,在柔远镇党委、政府和沙坡头区法院及各方面的支持下,充分整合发挥辖区综治维稳资源力量,推动构建了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综合维稳工作中心指导协调和具体运作,驻镇个单位共同参与,镇、单位、村、组“四级联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实现了“维护一方稳定、保障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群众”的目标。
多部门联动合力化解纠纷
近年来,柔远镇各类矛盾纠纷呈现主体多元化、内容多样化特征,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化解这些矛盾纠纷,靠某个部门“单打独斗”往往难以奏效,不但重复浪费社会资源,而且导致矛盾纠纷大量涌入法院。为强化诉调对接,柔远法庭积极实施“五联动”联调机制,协调镇政府研究出台了《柔远镇“大调解”机制社会矛盾纠纷分级类研判标准暂行办法》《柔远镇“大调解”机制矛盾纠纷四级联调“十统一”工作流程暂行规定》《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移送指派办法》等制度办法,建立了“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手排查机制、联动调解机制、信息通报交流机制,形成了部门之间纵横衔接、优势互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对纠纷通过多阶段、多环节、多层面的调解,最大限度争取案结事了人和。
2014年1月,柔远镇两名小学生在回家途中擅自翻越铁路护栏,被火车碰撞导致当场死亡。孩子死亡后父母情绪非常激动,多次聚集数十名亲属到信访局上访。面对这一情况,柔远法庭协同柔远镇立即启动大调解机制,在镇政府、柔远法庭、司法所、铁路部门、教育局等多方共同努力下,半个月内顺利化解了这起信访案件,有效安抚了家属的情绪,促进了柔远镇社会和谐稳定。
专兼职结合打造“家门口”的调解员队伍
“枫桥经验”的本质要求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对此,柔远法庭深有体会。三年来,该法庭协助推动在13各行政村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任命信访调解专职副主任13名。在全镇聘任镇村专职调解员42人,协助落实专职调解员工作补助,并将调解案件全部纳入市“以案定补”渠道。同时选任兼职调解员213名,培养村队一岗多责“法律明白人”和“三老”(老党员、老干部和退休老师)信息员260名,打造了一支战斗力强、覆盖全面的“生力军”。这些调解员来自群众,最了解群众需求和心声,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也得心应手,他们通过走走看看、听听劝劝,以拉家常方式,做到问题早发现,纠纷早消解。
针对当前矛盾纠纷专业化、复杂化特点,柔远法庭注重加强对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指导和培育,推动柔远镇在驻肉单位设立6各调解小组,建立行业专业性调委会5个。三年来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共化解矛盾75起,调解成功率达到53%。
同时,柔远法庭并没有完全“放任”调解员去“糊稀泥式”调解,而是注重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制定了专门的调解员培训制度,对新聘任的镇村调解员,分期分批到法庭、进行脱产培训学习,每人每年不少于15个培训日,并为调解员组织专门的举办法律讲座等,引导调解员学法律法规,掌握调解程序和技巧,提升依法调解能力,避免为了片面追求“了事”而有损于公正价值。
调解员进驻法庭助推矛盾化解
在柔远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悬挂着一块镜匾,上面绘制了“大调解”组织机构联络图,清晰展现了柔远镇各部门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和规划,其中就有设在柔远法庭的联合调解室。
调解室的常驻调解员由柔远镇政府、柔远司法所从工作经验丰富的社区干部中选拔任命,在法庭的指导和培训下开展工作。柔远法庭将邻里纠纷、健康权纠纷、赡养、民间借贷等案件,在立案前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先将案件委托之联合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通过调解绝大多数都能结案,效果非常明显、联合调解室的介入优化了人民调解与诉讼之间的衔接,提高了调解率和裁判的公信力,更重要的是修复了被破坏的邻里、亲属关系,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2014年来诉前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36件。
巡回办案延伸司法便民前沿
2016年春耕期间,为保证春耕不误农时,柔远法庭深入田间地头调解矛盾纠纷,快速办结涉农案件9件,平均办案期限19天,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7.3万元。
群众呼声是第一信号,群众需求是第一选择。2014年3月以来,柔远法庭以创建枫桥式法庭为契机,进一步将诉讼便民乡下延伸,将巡回审批法庭设在矛盾发生地、群众家门口和村部(街道、社区),现场受理案件,调处矛盾纠纷。每年选取一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会同司法所、派出所、律师办公室、村调委会等巡回开庭调解,组织“三老”及群众代表参加观摩旁听,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仅2016年以来,柔远法庭就通过巡回审批点诉前指导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9余起。
关口前移助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围绕“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这一目标,柔远法庭在源头治理预防矛盾方面,关口前移,深入群众,整合资源,搭建纠纷预防化解平台。
积极推进镇村民主建设,推行了村民议事机制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机制,涉及群众的事情让群众自己决定,防止决策不当而引发社会矛盾;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网络,定期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召开“碰头会”,及时研判提出有效的纠纷化解措施,总结典型案例和成熟做法;针对柔远辖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发、妇女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薄弱的现状,牵头成立“放假报”协调工作室,开展妇女反家暴维权的法治宣传教育、案件咨询、心里辅导等活动,加强妇女权益保护;结合辖区企业较多的现状,协助党委政府在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设立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一系列举措最大限度增加了和谐因素,减少了不和谐因素,有力推动了平安柔远建设。
一套高效运行的组织机构,一支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一套完备通畅的工作流程,一条龙对接、一站式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运行机制,这就是柔远镇“大调解”机制的精髓所在。该镇党委书记王学彬总结“大调解”机制有如下优点:一是方便了群众,让当事人不出村、镇即可解决矛盾纠纷,免去了他们奔波维权之累;二是促进了和谐,把各类纠纷化解在萌芽期,避免了小事托大,大事拖炸;三是节约了社会资源,既减少了纠纷当事人的诉累,又使法院能够集中精力审理重大复杂案件。
“大调解”机制实施三年来。充分发挥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对诉讼案件的过滤、甄别、分流和引导作用,柔远法庭辖区大量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其他非诉调解组织化解,只有极小部分的矛盾纠纷进入司法裁判渠道,矛盾纠纷解决形成了良好的梯次结构。较之于三年前,该镇各类信访和重大疑难案件下降70%;初信初访案件办结率100%,进京赴银越级上访案件下降归零;辖区派出所治安刑事案件下降20%;法庭民刑诉讼案件下降31%,取得了“四下降”的可喜效果。“大调解”机制实施以来,该镇化解了挂牌督办信访案件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40余建,平均每年成功调解一般性矛盾纠纷200余件。中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加先高度肯定了柔远镇“大调解”机制。2016年6月7日,中卫市改革和加强综治大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柔远镇召开,号召全市推广柔远镇“大调解”模式。庭长刘琦因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方面的贡献获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全区改革发展年先进个人”。
“百尺高台,起于垒土。”如今的柔远,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到处都是平安祥和、生机勃勃的景象。面对成绩,柔远法庭没有沾沾自喜,神话“大调解”机制建设的探索脚步也远未停止。下一步,柔远法庭将继续在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路上奋力前进、再创佳绩。(海西)
中卫中院的“文化育院”经
去年以来,中卫中院,提出三年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并围绕“文化育院”理念做了大量工作,改善了该院的工作环境,转变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理念,促进了该院的整体工作提升。
执法为民的服务文化
“中卫中院的法官不但为我这个孤老婆子找人要债,还给我送来过冬急需的救济,我真是遇到好人了!”申请执行人林奶奶在拿到6100元司法救助款时连连表示感谢。该院以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为民工作机制。坚持“全院是窗口、人人是窗口、全程是窗口”理念,以立案、执行、审判监督等部门及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人民法庭为重点,强化窗口便民服务。大力推行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远程视频接访、网上申诉信访,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诉讼及农民工讨薪、追索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今年前九个月,该院为特困诉讼群体缓减免诉讼费113.44万元,发放各类司法救助款10万元。
以人为本的管理文化
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关键在人,在队伍。因此,该院将构建“以人为本”的法院文化作为“文化育院”的行动先导。针对院内文体设施更新不够及时、文化氛围不够浓厚等问题,该院按照“功能齐全、布局规范、简单实用”的原则,在院内楼梯、走廊建成了12个主题,长约1.5公里的文化长廊,新建成党员活动室、道德讲堂、电子阅览室、备勤室,对健身房、舒缓减压室、乒乓球室进行改造。同时,该院邀请道德模范代表、市委宣传部领导等开展 “道德讲堂”3期,举办“法官沙龙”4期,邀请专家为全院干警进行心理辅导讲座2期。这些设施的建设和活动的开展,让干警学有园地,乐有去处,用有器材,动有场所,为干警打造了温馨舒适、贴心关怀的工作环境,让干警们切实感受到了大家庭的温暖,激发了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规范有序的制度文化
法院工作是一个大系统,其中包含诸多工作内容和程序,要提升法院工作的整体水平,必须建立一整套科学严密、行之有效的法院工作管理机制。中卫中院党组班子意识到了这一点,注重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全院工作大局,坚持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审务、队伍、政务等各项工作管理。在原有115项制度的基础上,又修缮制定23项,努力构建“人人按章办事,事事有章可循”的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崇尚制度、敬畏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该院通过加大司法作风常规性督查力度,完善落实干警廉政档案、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留痕等制度工作,推进 “文明执法、文明守法”良好行为风尚的形成。该院院长、党组书记尹效恩表示,“通过狠抓制度建设落实,让制度管人、管事,在全院已经深入人心。事咋办,一切都由制度说了算”。(马玉红)
本栏目由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
大家还在读
【中卫审判50】 以人为本激发队伍潜能 中卫中院工作迸发强大司法“正能量”
【中卫审判49】抓案件审判就抓住了工作的“牛鼻子” ——访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效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