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宁夏教育厅了解到,为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我区决定在全区启动“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
我区将建立教师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行为规范,界定师德红线,对违反“负面清单”所列内容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建立教师队伍诚信管理机制和教师个人信用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档案,重点记载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失信行为和教研科研学术不端行为。
➤完善教师考核办法,健全教师个人、学生、家长、学校多方测评机制,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和师德要求,扭转中小学单纯以升学率和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教师的倾向。
我区还将聚焦师德师风热点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我区要求各学校在职教师均须与学校签订师德承诺书,并作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围绕群众关切的问题,对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有偿招生、私设“小饭桌”、乱发教辅资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严肃处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在职中小学教师存在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党员教师违反师德的,还将给予党纪处分。
此外,我区还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多层次开展师德教育,把每学年开学第一周确定为“扬师德、铸师魂”师德主题教育周,对所有在职教师集中进行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同时,将把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将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教师绩效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诚信体系记载当中,并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记者 周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