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首例!中卫一市民举报某企业污染获奖1000元!排污企业被罚款15万元!
中卫市启动首例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中卫市出台《中卫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来,市生态环境部门多渠道广泛宣传,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020年7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王某某来信反映沙坡头区镇罗镇某企业在石粉生产过程中,没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致使粉尘排放污染环境,信中详细标明了该企业的地址、违法事实,并提供影像资料和联系方式。接到举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来信中反映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经立案调查,该企业石粉加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未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问题,造成生产粉尘超标排放,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最终,该企业被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予以15万元人民币罚款。
针对举报人王某某反映问题属实的情况,依据《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的规定,11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按程序给予了王某某1000元人民币奖励。
中卫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按照《办法》规定,从严从快查处每一条举报线索,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并对有效的线索按照规定发放奖励,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的生态环境利益,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
信息来源: 中卫生态环境
声明:本平台为新闻平台,除原创内容外,推送稿件文字、图片及视频均来源于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来源标注错误或者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