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世间情为何物?把恋爱谈成寻衅滋事
大家好,我是鹅师傅。
问世间情为何物?
有一种是把两个人的恋爱,谈成三个人的寻衅滋事。
前段时间,有某男子为测女友恋爱忠诚度,找网站测试员冒充“网警”,最后被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郑州”通报,并以寻衅滋事依法对涉事的杨某、付某、宋某进行处罚。
鹅师傅梳理了一下事情的经过:
付某(男,22 岁),为了测试与女友宋某(女,22 岁)的“忠诚度”,于是在某网站下单购买了“朋友忠诚度测试服务”。
该网站的测试员杨某(男,25 岁)在接到订单后,就与付某联系,并获取了宋某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真实个人信息。
杨某通过手机号码搜索添加宋某为好友,然后进行所谓的“忠诚度测试”。
期间,杨某谎称自己可以通过公司监控宋某的个人信息,并出示了与付某共同虚构能查询个人信息的聊天截图,以及宋某的个人真实信息图片。
更加夸张的是,杨某还自称是“网警”。
宋某在与杨某的聊天中,感到个人信息被泄露,于是在 9 月 12 日发微博求关注,称自己的个人信息疑遭“网警”查询,对方要求她做女朋友,被拒后就对她进行人身攻击。
此条微博在两天内被超过 11 万人关注。
在 12 日当晚,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郑州 在该条微博底部评论称:“已第一时间展开了调查,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我们会及时通报情况”。
警方在 13 日凌晨将测试员杨某抓获,并对此事进行了通报。
14 日中午,当事人在微博发布道歉微博。
这个情侣间的恋爱闹剧,最终以三个人涉事人员被处罚告终。
鹅师傅想说,这年头年轻人谈恋爱也太折腾了。
测忠诚度、吵架、搞事情、上热搜一条龙,最后被警察叔叔通报、依法处罚,应该能让他们冷静一下吧。
微博发帖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作为我国目前第一“大”罪名,确实包容性很强。
那么在网络上发布违法信息,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是不是有将罪名扩大化的问题呢?
我们先来看看《刑法》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共有四种客观表现形式: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也是寻衅滋事罪的一种。
难道本案从头到尾是个骗局?
鹅师傅并不了解案件细节,但万能的网友可能已经给出了答案:
没错,不排除本案从始至终就是一场策划、一场营销。
付某、宋某、杨某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编造了这样一个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警察叔叔依据《司法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了三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套路谁当真,谁把谁当真。
鹅师傅觉得嘛,恋爱还是可以谈的,但可别谈歪成了“寻衅滋事”。
不作死,就不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