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资江湖整肃来临,258家场外配资平台被“拉黑”
本文作者
腾讯安全战略高级研究员
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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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场外配资”?该案是全国首次侦破此类新型作案手法的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案件,被评为2018年十大涉众型经济犯罪典型案件。
被端掉的这个场外配资团体,经查,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从事证券交易经纪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自行开发、销售具有分仓配资兼杠杆功能的涉案平台,擅自接入证券系统开展经营活动,并为散户提供高杠杆投机渠道,按交易额和次数收取手续费牟利,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涉案金额达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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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1.该行为符合经营证券业务的实质特征,系变相经营证券业务。
根据国家网信办2015年7月12日《关于全面清理“配资炒股”等违法网络宣传广告的通知》,该《通知》认定机构、个人利用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即时通信软件等网络渠道大量发布“配资炒股”广告,为投资者买卖证券提供融资、配资服务,并通过信息系统开立虚拟证券账户或者借用证券账户,为投资者代理买卖证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国务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证券业务以及禁止从事非法证券业务的规定,并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投资者等不当情形,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涉案平台的行为符合上述特征。
另外,根据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证监会于2008年联合发布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其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证券行为。
2.涉案平台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应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上述分析表明,涉案平台的行为属于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根据2010年最高检、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认定的追诉标准,涉案平台的行为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
另外,该平台经营的近一年左右的时间内,以高额配资并可获取高额收益回报为名,诱骗千余名投资者配资,客观上形成了难以有效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严重扰乱了国家证券市场。同时,一旦涉案平台经营的公司届时无法兑现承诺,投资人无法获利甚至造成重大损失,则极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影响当地社会的稳定。
本案中,涉案平台的行为不仅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而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涉案平台运营人员未经法定机关批准,为投资者买卖证券提供融资、配资服务,并通过分拆软件系统开立交易账户,为投资者代理买卖证券。该行为属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国家证券市场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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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建议2、行政规范不法分子能够通过自身交易系统对接券商期货公司的交易系统,并将资金注入实盘开展交易,与券商期货公司内鬼的违规违法行为密不可分。建议证监部门对各家券商期货公司加强行政监管,完善交易机构内部风控措施,封堵内外勾结通道。巡查封闭非法的交易接口,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标准,降低资金杠杆滥用的风险。
3、社会治理对于无法识别风险的非专业投资者,证监部门专门为其开通融资融券账户设置了资金门槛,对于融资杠杆比例也设定为1比1。
然而,不法分子基于投机客的高风险偏好,在故意提升杠杆比例的同时,大肆宣传高杠杆投资可扩大收益。对于高杠杆在放大风险这一方面却避而不谈。针对上述情况,在社会治理方面,建议通过宣传、提示等方法一方面加强对一般散户的投资行为教育,另一方面也要同时做好风险警示。
总而言之,别碰场外非法配资,在股市下跌的时候,一不小心倾家荡产的案例,鹅师傅真的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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