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幾名澳門人珠海投資血本無歸,內地公安竟不受理!
有點懷疑現在的騙子是不是不夠用啊~
怎麼投資“詐騙”的事件那麼多!
約13名澳門居民投資珠海夏灣市場項目,
結果遇上 發展商失聯,
多年積蓄像黃河之水滾滾東流,
就這麽一去不復返了!
5名事主代表回到珠海2次報公安,
但均不被受理!
*疑似合同所指的珠海港昌路和港二路交界處現為酒店用地。
好,你說公安不受理,
那我請律師起訴總行了吧!
近日,其中一事主李先生決定,
以司法途徑起訴該名發展商。
卻被律師告知,
須 先核實 所投資的珠海夏灣市場項目
是否真實存在。
*因為合同詐騙和合同糾紛的性質並不相同,
須以不同途徑解決。
李先生根據律師意見,
到失蹤發展商聲稱是合作夥伴的
珠海拱北園林管理所辦公室了解到情況時,
現在的拱北園林所職員均說不知情,
並且不能確定珠海夏灣市場項目是否曾經存在。
*合同中該項目已過去7年,
現時的拱北園林所職員 無法追溯。
而又因無法確定合同的性質、
所以內地公安無法直接受理該案件,
導致事主多次回珠海報警,警員們都愛莫能助!
目前,事件已轉介至拱北園林管理所的上級領導單位
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作進一步核實及跟進。
事主澳門居民李先生表示非常懊悔,
當初太相信一紙合同的力量,
竟然沒去核實項目是否真實存在,
以及跟進項目的建設進度。
直到多年以後再收不到發展商和項目工程的音訊,
才開始聯合其他事主商討對策。
律師教路,大家在投資項目前
一定要請教專業意見,不要輕率投資
如果不幸發生糾紛
則要分清合同詐騙or合同糾紛
以本次澳門人投資珠海夏灣市場事件為例:
如果一開始,珠海夏灣市場投資項目就不存在,是不法分子巧立名目,目的在於吸取居民的存款;
毫無疑問,這個案件便是合同詐騙性質,事主需要報司警或內地公安處理。
但如果簽訂合同時,珠海夏灣市場投資項目的確存在,只是後來項目在興建過程中出現條件變更,導致項目負責人無法履行合同;
就只能作為民事合同糾紛,透過司法途徑解決。
內地公安亦無法直接受理,導致事主多次回珠海報警得不到援助。
所以大家投資前,真的要長點心啊~
賺錢不易,投資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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