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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天鹅绒般的手和鹰的眼的摄影家(法国)|大阅读No.279

2016-03-17 博蒙特·留波尔 优才成长

所谓“天鹅绒般的手和鹰的眼”是对以“决定性的瞬间”著称的卡笛尔·布勒松拍照时高明手法的赞誉。他的摄影艺术,被认为完完全全是属于他自己的做法,同时也是他确立自己独一无二的个人风格为目标的一种手段。实际上,为技术而技术的事是没有的。不能卖弄技术。摄影家在创作活动中,总是首先决定自己对事物的看法,自己的观点、倾向,技术只是作为一种手段,是为创作服务的,是为了创作出形式和内容相结合的有自己风格特征的作品而掌握运用它。这个观点不仅限于摄影,事实上对于全部艺术也可以这样说。



      布勒松是现实主义派的摄影家。所谓现实主义就是奉行一切都照实际的样子去拍摄的主义。布勒松还创造了在被摄者无所觉察的情况下,无声地悄悄地进行拍摄的抓拍方法。他的做法,有时使人想起他是否具有传说中的隐身术的魔法。同他一起在纽约或巴黎的街道上漫步,突然,他的身影消失了,我们在四周目不转睛地寻找着他。几分钟后,他又奇迹般地出现了。就在这样短暂的时间里,他完成了自己的拍摄任务。他十分尊重被拍者,他无论走到哪里,都尽量不引人注目。所以,他拍照时是决不使用闪光灯的。用他的话说,使用闪光灯,是有失礼貌的行为,像是手里拿着手枪去参加音乐会一样。特别是使用那样有强烈光斑的灯进行拍照,完全打乱了照片的现实感,同人们在现实中看到的迥异其趣,结果毁了他好不容易才捕捉住了的决定性的瞬间,这和他一贯所具有的真实平易的创作倾向是不相容的。


     从1932年以来,他只使用莱卡照相机。至今,他还是3(莱卡)不离手。在相机的镀铬发亮光的部位,他总是加以涂黑,使之不引人注目。他的照相机从不装在皮套子里或斜挂在肩上,既招眼,一旦要用,又很费事、费时。他总是把相机挂在手和腕之间,镜头上盖着镜头盖,起保护作用。这样,无论什么时候要拍摄,都可以运用自如。


     有一次,在一家饭店里和朋友们进餐中,他突然把坐椅推开,站起来,他把相机举到眼的高度,按下快门,马上又坐下继续进餐。在这样短暂的时间里,他连同朋友的谈话都没有中断。原来,他在谈话中,认出了前面有一位著名画家。几天后,这次拍摄的作品让人看到了。作品用直接的手法深刻地描绘了画家的形象和人格,这比之那些做了许多准备才拍摄的照相馆肖像一点也不逊色。虽然其他摄影家也有不乏这样事例的,可是只有他叙述得如此生动。他把拍摄照片和打猎相提并论。他打比方说,在射程距离以内,突然出现了一群猎物,这时,枪法好的猎人就在原位上不动声色地瞄准了其中的一只,轻而易举地把它打死了。摄影家的工作与此有极其相似之处,所不同者一用枪,一用照相机。对此,布勒松做了这样的说明:“一幅摄影作品是好是坏,拍照时按下快门的一刹那已经决定了。如果拍摄时机选得不好,以后无论怎样修整,也无济于事。也可以这样说,摄影作品是一定的时间和条件下,由摄影家自己对摄影瞬间的选定决定的。如果这一瞬间选错了,就没有办法挽回既定的败局。照片上的全部魅力的形成,是由摄影家摄影时身体向前倾、后仰、偏左还是偏右决定的,即使是微小的差异,画面也会完全改变。”


     他说,许多人拿小型照相机的通病,是过度地胡乱按快门,一个劲地拍,不能克制。现代的照相机,使用极其方便,拍快照、连续拍,快当得很。可是,拍照,必须想到,哪一次快门按下去,会出现好作品,不能不问三七二十一,一味地拍,以为拍得多,即使随随便便地拍,也会有好作品,这种想法是十分可悲可叹的。布勒松认为,拍照既然开始,就要毫不犹豫地去拍,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一经从取景器里开始瞄准,追踪被摄者,就要努力提高拍摄者主体高度的知觉能力。布勒松之所以称照相机是自己眼睛的延伸,就是说,要使照相机同它的操纵使用者融为一体。这正如猎手和拳击师一样,他每一枪每一拳都要瞅准对手的弱点,抓住必胜的契机一样。


    布勒松出外拍照,携带的照相器材,总是止于最低限度,从不多拿。因为,他认为“手上拿的照相器材越少,考虑并抓取决定性瞬间的可能性越大”。通常情况下,布勒松使用2的50毫米的镜头,有时他也使用1.5的50毫米的。他肩上背着旧皮包中,装了2的35毫米的广角镜头和2.8的90毫米的长焦镜头,这是做预备用的。不到特殊情况、特定构图的需要,他不动用这些附加镜头。他常常带着五个备用胶卷,其中有四个是中速感光度,一卷是准备在特别阴暗的光线条件下使用的超高感光度胶卷。广角镜头是为拍摄宽广场面用的,他不大用。因为他的摄影风格的特点是保持内容和形式的平衡,在这种情况下,过度夸张的广阔空间比虽然场面小些,但更符合实际的画面使人看了更舒服。这就是他不爱用常常造成变形、歪曲现实的广角镜头的原因。90毫米的长焦镜头,他也只是偶尔一用。问题在景深范围,如果取开被摄体,纯追求某种效果,就使人产生心情上的不融洽,不快感。当然,在特殊的题材或特殊情况下,他也不拒绝使用。


     另外,他还在屁股后的口袋里,装着两台3的机身。必要时他就装上附加镜头来用。这些机身里装着不同感光度的胶卷。有时,他还装进彩色胶卷。布勒松虽然也把彩色胶卷当成漂亮的时髦东西,但在实际上,他不喜欢用彩色胶卷。这主要出于他的纪实主义立场,因为他觉得当前彩色胶卷技术进步的程度,还没有达到能够充分自由控制拍摄效果的地步。


    布勒松把冲卷、印放这些工作都交给别人去操作。他觉得自己的时间与其耗费在暗房里,莫如尽可能多拿起照相机去拍照。他常用的是拍摄36张的胶卷,用8×10的印相纸,切成整齐的长条进行印相。然后用放大镜一张一张地慎重地查看。哪张放大,他在样片上都做记号。不论在纽约时期还是在巴黎时期,他都喜欢照片制作要表现中间调,要表达黑白片的特点。他常常这样要求并指导暗房工作人员。布勒松认为暗房工作人员要印放好照片,首先要充分了解摄影家的风格,其熟悉的程度,如同他们工作时运用各种曝光指数一样熟练。布勒松强调的是“要完全、彻底地了解摄影家对事物的思考方法”。现在,布勒松的摄影作品在全世界印刷、传播着,但布勒松的摄影信条终究是他个人的。他说:“我每天拍照,就像写日记一样。我不间断地把我眼前的视像记录下来。”他是要通过照相机来透视这个世界。他认为发现并捕捉住决定性的瞬间就是最大的喜悦和满足。


对他来说,摄影就是人生的脚步,就是人生的历程。


选自《外国摄影名家丛书——卡笛尔·布勒松》

龙星诚译,四川美术出版社1988年版



读而思

duersi


照片就是人生。


天下之事莫不各有其决定性瞬间。对我来说,相机就是素描簿,一种直觉和自发的工具,套句术语说——它主宰着怀疑和决定同时并生的瞬间。为了赋予世界意义,摄影者必须感觉自己与镜头内部所看到的事物息息相关。揭示事物本质的一刹那……在几分之一秒内同时将一个事件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记录下来,并将它们带到生活中去。


——布勒松对纪实(新闻)


摄影本身所下的定义事实并不见得有趣,看事实的观点才重要。

随时随地准备扑过去抓取生活中的精彩镜头。


——布勒松的艺术信条


(本文选自石恢主编《每周阅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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