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险】幼童独自游泳意外溺水 监控还原揪心70秒
最近,一段幼童在游泳池发生溺水的视频广为传播,长达70秒的溺水过程中,幼童身边没有任何成人监护,在这令人揪心的一幕发生时,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和家长都去哪了呢?
幼童独自游泳意外溺水 监控还原揪心70秒
监控画面显示,5月16日13点16分左右,一名幼童正套着泳圈在泳池里玩耍,旁边一名身穿蓝色工作服的女子边看手机边走出屋外。
16分38秒,泳池中的孩子突然身体前倾,连人带泳圈一起翻扣在水里,幼童头朝下脚蹬空不断挣扎,但由于双腿卡在泳圈上,因此头部始终无法露出水面。此时,两名成年人正在玻璃窗外,背对泳池坐着,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泳池里发生的一切。
直到17分40秒,玻璃窗外出现了第三个成年人的身影,当他看到孩子溺水后,赶紧跑进房间,迅速将溺水幼童捞起,这时的时间是17分48秒,从幼童溺水开始,整整过去了70秒。
孩子抢救及时 万幸无生命危险和不可逆损伤
事发后,现场人员对幼童进行了简单救护,随即赶来的120人员将幼童送往招远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医生表示,接诊时孩子基本上没有什么生命危险,神志是清醒的。万幸的是,小孩被家长及时发现,并且现场做了有效的抢救。据了解,正常的人脑组织在缺氧4至6分钟后,就可能产生不可逆的损伤。
事发时正值午休时间 家长因蒸汽太热离开现场
据涉事婴幼儿游泳馆的工作人员介绍,事发时正值中午休息时间,游泳馆只有一名值班人员,管理上确实有一定疏忽,但家长也是有责任的。当时因为蒸汽太热,三个家长都出来了。
律师:游泳馆担主责 家长也有责任
在游泳馆内泳池边上,贴着一张告示,上面写着“温馨提示:请不要远离孩子”。不过,即使游泳馆认为事发前已经和家长进行了责任划分,但是在法律上,作为经营者,他们仍要在这起事件承担主要责任。
山东乾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孙岩表示,游泳馆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对安全要起到根本的保障义务,在事情发生后,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监护人应当确保被监护人不远离视线,在事件发生后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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