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扶贫小额贷款
到期却拒不还款?
钦州的陈某某以为赖得掉
却不知法不容情
最后依然只得乖乖还款
钦南区黄屋屯镇陈某某于2016年7月借助国家扶贫政策向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黄屋屯信用社借贷两年期扶贫小额信贷5万元用于维修店的周转,2018年7月到期前后,信用社及其所在镇村干部多次向其进行催收,并发放催收通知书,但陈某某却声称自己没钱,不予还贷。
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申请诉讼,2018年9月11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某某夫妻履行债务义务,限其十日内履行完毕,但陈某某夫妻却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2019年3月,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对陈某某夫妻下了执行裁定书,并对其财产情况及财产线索进行核查,限制其乘坐动车、飞机等消费。陈某某收到执行裁定书后依然没有执行还贷义务,并拒绝想办法执行。
鉴于陈某某明确抗拒执行,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30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天。陈某某被拘留的第二天,其家属即还清了50000元的扶贫小额信贷。
国家的扶政政策
意在扶助贫困户
如果有人想钻空子占便宜
那么这就是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