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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清明节钦州暂停祭扫服务!不准进行大规模家族性、宗族性聚集扫墓

白话猫 2022-01-01

----2020-03-27----

清明节准备到了

按照以往的传统钦州人都会去扫墓祭祀但是今年由于疫情的原因广西不准进行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之前钦南区、灵山、浦北相继发布了

关于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活动的通告

【戳详情↑↑】


昨天

钦北区也发布了

关于暂停群体性祭扫的通知


钦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

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

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以及钦州市2020年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做好钦北区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暂停群体性祭扫。暂停公益性公墓集中祭扫,以及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二、严防祭扫活动引发火灾事故。开展全覆盖宣传告知,尽量减少上山祭扫人数,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带火种进山,严禁野外一切违规用火,严禁上坟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三、错时错峰、文明从简祭扫。对位于山头、林地等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等祭扫活动,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祭扫时间,自觉减少祭扫人数或疫情解除后再祭扫,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扎堆、不聚餐。严禁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四、加强排查巡查动态管理。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户”分片包干机制,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祭扫和森林防火等的排查巡查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处置辖区内群众集聚拜众山、集聚祭祖和群体性聚餐,以及带火种进山、在山头林地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五、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新风。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采取公告、倡议书、公益短信、大喇叭等形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节日祭扫服务管理措施。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新风,引导群众通过居家追思等形式表达对先祖先人的缅怀之情。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在疫情期间尽量不要开展现场祭扫,建议延期祭扫,避免聚集性祭扫活动。党员、干部严禁组织或参与集中祭扫活动,并带头践行绿色文明祭扫新风。六、退役军人事务、民宗、自然资源、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要提前做好预案,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对引发火灾的,依法从严追究肇事者及相关人员责任。七、民政部门要牵头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专班,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八、有效引导减少返乡祭扫行为。组织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劝导在外人员(含市外、境外和国外人员)今年清明期间,暂时不要返回钦北区参加祭扫活动,防止输入性疫情的发生。九、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加强联防联控,杜绝发生违反规定的祭扫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钦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26日


还有
清明节钦州暂停祭扫服务


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和

举行公益代祭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66号),以及《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0〕321号)等要求,为有效防止人员聚集,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暂停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以及暂停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放、骨灰花坛安葬等集体性活动。

二、对办理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或安葬业务等保障服务要采取人数限定,并须佩戴口罩,接受测温、扫码出入登记等检查。

三、开展集体代祭扫公益活动,隔空不隔爱,代祭传真情。4月4日上午,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将组织工作人员举办代祭扫公益活动,代群众祭奠。

四、倡导网络祭扫。广西殡葬行业协会启动殡葬之窗网络祭扫平台,开通网上祭扫活动。广大市民可以登录“广西殡葬之窗”网络平台,免费在线祭扫。

敬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钦州市民政局

                      2020年3月26日


今年清明节广西不准进行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精神,做好我区2020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防控。


各地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严格管控城乡聚集性祭扫活动,不得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不准进行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严禁祭祀祭祖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一旦出现疫情,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要压实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应急值守,做好防控预案,落实防控和相关应急措施,加强防控培训、应急演练、机构安全等工作。继续暂停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放、骨灰花坛安葬等集体性活动。办理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或安葬等业务要限定人数,要求有关人员佩戴口罩,并开展测温、扫码出入登记等检查。对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予以查处和打击。


二、做好服务保障。


各地要积极推广公益代为祭扫、网上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供广大群众进行远程祭扫和纪念追思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官网、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快建立网络祭祀平台,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探索网上缴纳或延期缴纳墓地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便民服务措施,减少群众现场办理业务人数。在严格收费管理前提下,可拓展代为祭扫、敬献鲜花等简约文明的代理服务项目。


三、加大宣传引导。


自治区民政厅要联合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新闻网、广西殡葬行业协会等联合开展清明节主题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以及绿色、文明、节地安葬新风,积极倡导家庭追思、网络祭祀、代为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取公告、倡议书、公益短信等形式,及时广泛、科学规范发布信息,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节日祭扫服务管理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在疫情结束后开展现场祭扫。要严格规范殡葬相关信息管理,加强舆情研判、监测和处置,向当地群众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制止不当言论,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同时,引导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劝导在外人员(含区外、境外人员)今年清明节期间不要回桂来桂祭扫,防止输入性疫情的发生。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挖掘清明节慎终追远、家风传承、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文化内涵,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网络祭扫、小规模家庭追思、书写寄语、敬献鲜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树立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四、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成立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020年3月25日


非常时期

公益代为祭扫、网上祭扫

也可以纪念追思




相关链接>>今年清明扫墓有新招!钦州也推出"代客祭扫",这个服务套餐亮了





本文由白话猫编辑发布

来源:钦州发布、钦州市民政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钦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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