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丨2017两会那些力撑女性的好声音!
2017年两会正值火热召开,期间的两会提案也成了人民热议的话题。如二胎扶持政策、女性就业、女性家庭暴力、农村女性的生计等问题也备受人们关注。
今天,跟着小编一起来盘点2017年两会那些力撑女性的好声音。
“ 二胎”生育
曾五提全面二孩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贺优琳,呼吁对生育进行财政补贴奖励等优惠政策。全国人大代表贺优琳呼吁对生育二孩进行财政补贴奖励等优惠政策,日益严重的老龄化现象,养老压力迫在眉睫。政策虽好,可真正生育二孩时,大家需要越过的门槛也是一个接一个,希望政府担起更大的责任,真正实现全面二孩。
他认为,消除育龄夫妇生育顾虑首先应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建议对生育进行财政补贴奖励等优惠政策,比如减免个人所得税、生育一条龙检查费,提高医疗报销、教育补助的标准,甚至补助奶粉钱,生育的孩子不仅是家庭人,更是国家人;养育下一代不仅仅是家庭的事情,不仅仅是父母的事情,而是国家,是各级政府,全社会都应该承担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表示,现在由于独生子女政策,很多家庭对子女的培养模式已转变,父母都追求优生优育,给孩子提供物质上的保障。
她建议,向生育二孩的家庭发放生育补贴。二孩补贴可按照给老人发放津贴的方式。孩子应比老人多一些,起码应该够奶粉钱,至少几百元。而且这个补贴可以递减,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逐渐降低。
“符合二孩育龄的妇女,年龄相当一部分都在35岁以上。”全国政协委员、大连市副市长温雪琼此次提交了《关注高龄预产妇健康问题的建议》的提案。
高龄孕产妇容易出现流产、早产现象,容易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和心脏病等合并症,导致孕妇难产概率提升。温雪琼建议,应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质量,改善医疗环境。还要加大防控出生缺陷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主导、部分合作、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格局。
小编认为这几个提案一旦成立,简直是家长正准备生二胎的福音。对于二胎热,高龄产妇的科学备孕,科学生育应当值得关注。但是对于补贴二孩这事并不赞同,说直白点,独生子女相关补贴都取消了,二胎补贴也不应该存在,生孩不起难道让全国不生二孩的家庭一起给你养孩子嘛?
家暴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沧州中心医院院长温秀玲表示,“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处理家庭暴力施暴者的规定比较原则,对于违反法律规定但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只能口头劝告、调节。‘’
根据全国妇联的调查,我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侵害。温秀玲表示,家庭暴力不仅给受害人造成身体和精神伤害,更容易影响家庭稳定和未成年人成长。
在小编看来,家暴问题在普通家庭中依旧很常见,尤其是二三线城市及农村地区。家暴问题的根本是女性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口头劝告、调节解决不了该问题,应该明确立法,让法律保障来有效维护女性的家庭安全。在家暴问题上,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显得较为完善。
女性就业
近年来,女性求职时遭遇歧视的现象有所增加。特别是在“全国两孩”政策实施的新情况下,遭受歧视的问题更加凸显。
全国政协委员洪天慧认为,案由的缺失首先容易成为立案障碍。为使女性能够享有公平的就业权利,今年两会,她提交了一份《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增设“就业性别歧视”相关案由的提案,希望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女性公平就业权利。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针对二孩妈妈就业歧视等问题,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称,对女性来讲,无论从她实现个人价值还是从维持家庭生活来说,就业都是非常重要的。对社会发展来讲,女性参与也很重要。妇女能顶半边天,道理很丰满,但现实可能很骨感。
傅莹表示:我举个很典型的例子,有位男士说,他刚刚搞完招聘工作,拒绝了一个条件非常好的女孩子,他说他们单位人少,如果来一个育龄女职员,回头连着生两个孩子,单位的工作效益肯定受到影响。但是他也承认,如果他的妻子或者女儿遇到就业歧视,也会很郁闷,很不爽。社会生活本身就是这么矛盾,我认为确实要转变观念,一定要尊重女性就业的权利,要看到妇女儿童关系到国家未来。
男士育儿假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邵峰晶在谈到女性权益和二孩问题时,她建议国家给男士相应的育儿假,真正有时间参与到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来。她说:中国的精英妈妈都成了教育妈妈,教育子女占用了女性的大量精力,在社会上投入的精力远远不如男性,目前的二孩政策,更牵涉到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可以借鉴发达国家,育儿假男女都有。要引导让更多的育儿的沉重的担子男女平等起来。当然做到很难,只能女士擅长的多做一点,男士擅长的要给他条件,在家里多做一点,不要连续给他假期,男士育儿假分散开,给他每天早回去两小时,就很解决问题,更可行。
小编认为可以支持,很多男同胞其实愿意帮助妻子分担家里事物,但因工作时间耽搁而不了了事。企业应当根据下属家庭情况,应当批准男同胞两小时假期,用来帮助家庭育儿,分担妻子育儿责任。
农村妇女、贫困妇女扶持
在村和家庭中,妇女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无法得到保障,这使得妇女只能是土地上的劳作者、耕耘者,而非权利人。
“妇女在家庭中的权利必须由法律明示才能获得保障”全国人大代表陈秀榕和全国政协委员张静分别在会上呼吁,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部分条款,维护农村妇女承包权益。
在我国农村贫困地区存在着妇女更为贫困的现象。贫困妇女是脱贫攻坚的重点对象,而人文贫困的解决是根治农村贫困的关键。
为此,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建议:各地以妇联组织为核心,联合教育部门开办对农村妇女的扫盲运动;开展“妇女就业培训基地”的工作;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种养殖业、传统手工业、乡村手工业、家庭服务和农村电商等产业脱贫;严把女性辍学的关口等。
做个小调查!
本文综合整理自:人民日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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