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报告多写3个字倒赔2.9万!律师:还有这些“坑”要注意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王天宇
辞个职竟然都有“坑”
这让大连某公司员工彭某防不胜防
起因竟是彭某的离职报告
多写了“请批示”这3个字
被公司索赔2.9万元
事实上
跳槽离职对于职场上的员工来说
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但离职的一些“坑”你要知道
别一不留神掉进“坑”里
警惕各种“坑”。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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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离职报告多写3个字
判赔公司2.9万元
此前在辽宁省大连市一家软件开发企业工作的彭某感到很郁闷,起因是他被公司告了。原来,2021年3月,彭某因企业5年未涨工资决定离职。他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了纸质辞职报告,报告是他根据网上下载的模板改写的,文末有“请批示”字样。
当年4月23日,彭某打包办公用品离开企业。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在5月20日,他收到了法院传票:企业状告他旷工,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9万元。
经审理,大连市金州区法院认为,彭某提交的辞职报告上有“请批示”字样,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彭某的行为被定性为旷工,应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对此,彭某欲哭无泪。
吐槽
不懂法律都不敢辞职了
事实上,因工资不涨、干得不爽等等原因,企业员工跳槽离职,对于职场来说是很正常的事了。但企业因员工辞职报告中的漏洞,状告员工的情况却很少被媒体报道,1月26日,记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并没有发现类似判决案例。反而在互联网上检索一些辞职报告、辞职申请书、离职通知书等五花八门的离职模版。
因工作不顺心,海口市民小王三个月前向公司提交了离职报告。“当时我也是在网上搜索的模版改写后上交公司,落款也写有‘请批示’字样,但庆幸的是,公司很快同意了我的离职申请。”小王说,最近他也关注到大连彭某的遭遇,看来以后离职,辞职报告不能太随意,遇到较真的公司,还真能吃官司。
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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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向劳动者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针对上述案例,公司向劳动者索赔的依据是什么?我国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海南先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丽华表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为劳动者提出解除;第二种为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又可分为过失性辞退和无过失性辞退两种;第三种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上述案例中,劳动者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确需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但在该案例中,因通知书文末落款有“请批示”字样,字面亦可理解为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的意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劳动者如未取得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且没有充分举证本案属于劳动者通知解除的情形,劳动者在该种情况下离岗,公司可能以未协商一致,劳动者擅自离岗(旷工)为由,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主张由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劳动者提交离职报告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说到离职,每到春节过后,离职和求职数量会出现增多的现象。有业内人士表示,年会开过了,年终奖到手了,春节过完了,由于得不到老板赏识、工资待遇低、干得不顺心等原因,许多人也都开始了寻找下一个工作机会,特别是在房地产、基金、互联网、证券公司等行业节后离职现象比较普遍。那么广大劳动者提交离职报告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对此,林丽华表示,对于劳动者主动提出的离职,原因主要可分为两种:第一种为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为因公司过错、过失,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形下,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则劳动者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文书如《辞职通知书》等,内容应具体明确,切记网络模版仅具有参考性质,例如“请批示”“请批阅”或类似请领导同意等措辞均应规避,该情形下公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在此期间,劳动者亦应继续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办理交接手续,并应在离职前取得由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二种情形主要指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包括未能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如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应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再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文书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以及请求公司支付足额工资、缴纳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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