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律所主任刘光超受邀出席2017产业经济发展前沿论坛并致辞
2017年4月8日,由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系、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主办的2017产业经济发展前沿论坛在北京成功举行。国家相关部门领导,国内外著名经济学家、教授,金融、法律、文化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知名企业家代表、行业精英两百余位嘉宾应邀出席仪式。
主办方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院长童庆禧和千人学者教授陈东敏先后致欢迎辞。他们介绍了数字中国研究院的基本情况和北京大学在创业创新教育方面的成果,对参会嘉宾表示欢迎,并祝论坛举办成功。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主任、绿法(国际)联盟秘书长刘光超,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分会常务副会长杨秋生,分别围绕法律在产业经济中的角色与作用和“绿色金融市场”的金融政策导向发表致辞。刘主任从法律和跨界的角度切入,探讨了影响产业经济发展的相关因素,阐述了联盟型平台在产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并就法律与经济的关系以及法律如何更好地作用于经济发展向在场嘉宾交流了看法。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副院长曹和平教授以“2017主要经济体经济形势及产业前沿”为题发表主题演讲。曹教授以战后世界的势力划分体系为切入口,解释了在世界范围的不确定性下,中国经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美国医学生物工程院院士、西南大学洁净能源与先进材料研究院院长李长明就“高端科技产业与我们的进展”发表讲话。中储粮集团前副总杨建国以“雄安新区:国家区域发展体制创新”为题发表观点。歌华集团、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刘威海先生详细阐述并总结了改革开放2.0时代中国自贸区新经济的发展路径和实践经验。
随后,会议围绕“2017年度产业发展形势与新技术变化”和“平台企业未来”两大主题举行了圆桌论坛。相关部门领导、知名企业家和行业大咖代表围绕“县域经济”、“自贸区经济”、“投资与产业趋势”等经济热点话题展开深入探讨和交流,为中国产业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建议和决策参考。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主任、绿法(国际)联盟秘书长刘光超作为论坛协办方代表出席论坛并发表主题致辞,以下为致辞原文。
律师应做经济运行的阅读者
和经济规则的参与者
---2017产业经济发展前沿论坛致辞
尊敬的童院士、杨院士、曹教授、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仁:
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回到母校参加此次论坛。首先,作为协办单位之一,我代表绿法(国际)联盟对论坛的顺利召开和夏唐博雅联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对此次论坛定位“产业经济发展前沿”并且聚焦“未来经济·未来时代·未来时代的人”表示敬意和钦佩,这是关乎国家发展、经济运行、社会进步,乃至我们每一个市场主体甚至个人的话题,既有宏观层面,也有中观层面,还有微观层面的考虑。这样的论坛一定会产生丰硕的成果,富有理论和实践双重意义。能够见证这个过程,并且聆听各位领导和专家的真知灼见,非常荣幸!同时,我还要对童院士、曹教授等带领的数字中国研究院在跨界发展、智慧城市等领域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高校与地方的互动、产业和资本的融合等方面做出的开创和贡献致敬!
绿法(国际)联盟是以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等来自不同行业的多家机构作为主要发起单位的跨界联盟,聚焦法律和其他行业的融合,强调中观视野和专业元素,关注产业政策与行业痛点,设有研究院和若干子联盟,现有成员单位两百余家。通过前沿课题研究、主题论坛举办、沙龙研讨交流、体系课程开发、互联网平台建设、数据库打造等形式,我们希望并一直在致力于打造绿色的立体法律生态圈。希望有机会与在座的各位探讨、合作。
对于经济学和产业发展,我是外行。今天,我仅仅站在法律和跨界的角度,更多的以一个普通公众的视角,来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与大家探讨。
第一个层面,关于产业经济发展,除了经济学层面的考究之外,我肤浅的认为,有几个因素也不可忽视,一是全球经济的发展大趋势,二是国家治理方式的发展变化,三是科技革命对行业的颠覆,四是法律社会文化等非经济因素的力量。这些因素对产业环境、产业政策、产业趋势、产业空间等都会产生巨大影响。可能,我们在判断产业的前沿趋势时,还需要综合考虑。这是一门大学问,期待各位老师接下来醍醐灌顶的观点,给我们带来启迪和冲击。
第二个层面,作为联盟型的平台或类似机构,在产业经济发展的大浪潮下,能够发挥哪些作用?我觉得,一是可以成为智库型平台,二是可以成为研究型平台,三是可以成为交流型平台,四是可以成为合作型平台,五是可以成为投资型平台,当然,也可以成为这些类型的复合体。无论如何,在产业研究、行业发展、跨界探讨、经济共享等方面,联盟一类的机构都大有可为。我们相信也期待接下来由主办方发起成立的夏唐博雅联会,必将在这方面树立典范。当然,我们绿法(国际)联盟在这条路上,也将孜孜以求。希望大家能够有更多的学习、探讨和合作机会。
第三个层面,法律与经济的关系,法律在产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到底应该怎么认识?这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我们法律服务与经济的关系非常紧密,也深深的受到经济发展和产业变革的影响。我们经历的教育告诉我们,法律是上层建筑,产业是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并且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但在实践中,我们却发现,经济和法律的关系,没有那么简单和绝对,而且呈现的形式、角度、程度也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我们越来越确信,也就是,法律无论如何是滞后于经济发展的。但是,过分滞后于经济发展的法律,会阻碍经济的发展。这主要反映在我们的立法层面,立法的理念和技术,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治理经济社会的层次和水平。另外,律师必须紧随经济发展的步伐,并且不断让自己的服务行业化,产业化,领域化,要做经济运行的阅读者,做经济规则的参与者,做商业模式的共创者,做法律方案的设计者,做客户利益的实现者,不断开发非标服务产品,不断更新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服务机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与经济学家、企业家有对话能力,才有合作基础,才有真正的存在价值。真诚希望向各位请教并探讨这些问题。
最后,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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