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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人物 | 王明玉律师:从公证处主任到律所合伙人——职业转型,初心不变

《道可特人物》是展示道可特合伙人及管理团队风采的专题栏目,栏目旨在全方位展示合伙人专业素养、市场开拓、经典案例、职业精神、行业担当和人格魅力。本栏目以人物专访为主,安排特定团队进行整体策划,包括前期资料整理、专访、撰稿、推广等流程,通过主任引导访谈,栏目负责人访谈记录,把每位道可特合伙人打造成一张品牌名片。通过栏目,让我们走进这些合伙人,聆听他们的故事,见证他们的经历,打开道可特人的世界。


前 言谦逊温婉,知性亲切是初识王明玉律师的第一印象。她是一位从公证处主任转型到律师行业的跨界律师,也是一位从业多年后重回校园攻读博士的学者律师,还是一位热爱生活,追寻自然的率性律师。王律师擅长律师与公证相结合的综合法律服务,十余年的公证行业工作为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法律思维和职业敏感性,为她进入律师行业夯实了重要基础。无论职业如何转型,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是王明玉律师不变的初心。


人物档案馆





「 王明玉 律师 」● 人物简史

王明玉律师现任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诉讼法方向法学硕士,现攻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民商法博士学位。王律师曾在北京市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担任公职律师,后在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工作十余年,先后担任公证员、支部书记、主任等职,在职期间多次获评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8年,王明玉女士从公证处主任转型为律所合伙人,开始律师职业生涯。王律师擅长律师与公证相结合的综合法律服务、婚姻继承及家庭财富传承、商事诉讼等专业领域。

 人物标签

双重职业背景   跨界律师  学者律师





Part 1从公证处主任转型为律所合伙人不同的选择,不变的初心

王明玉律师在正式踏入律师行业前,曾经有过十余年的公证经历。2004年王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诉讼法方向硕士,走出校园后,她选择了在北京市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担任公职律师。“我在这里受益匪浅,不仅专业技能上得到了领导同事的帮扶提升,在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更重要的是在这个阶段奠定了我适应社会的良好的心理基础。”在这期间,王律师承办的李某工伤案获评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例。两年后,王律师步入了公证行业。在这个行业中,王律师从最初的公证员,到支部书记,再到公证处主任,12年的时间里,王明玉律师熟悉了公证各个阶段的工作,包括公证工作、体系建设、制度改革等。这期间,王律师曾多次代表公证处参加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演讲、征文比赛并获奖,还多次获评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等荣誉。

公证行业的工作经历为王明玉律师转型律师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从事律师行业,法律思维很重要,法律思维的培养,从接受法学基础教育时就已经潜移默化地开始了,再加上十几年的工作经验,每天法不离口,确实培养出来了‘职业敏感性’,甚至说是一种直觉。对我来说,这是公证工作经历带给我的很重要的财富。”王律师说。

从公证员到律师,王律师对职业转型有深刻的感受。“我个人觉得这两份法律职业最大的不同在于,律师更凸显个性,而公证员更强调共性。同样是为客户提供同类型的法律服务,律师可能会因客户具体情况提供定制化的服务方案,而公证行业的终端产品更倾向于“统一”而非凸显个性。这可能与提供的法律服务产品的特点不同有关。”

面对两种不同的职业,王律师强调,在她看来,虽然公证和律师职业不同,但面对的当事人在某种程度是一样的。归根结底是和“人”打交道,因此,王律师习惯换位思考,站在客户角度提供服务体验和服务成果。既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做到“已所欲,施与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最大程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这是王律师不变的初心。


Part 2

最好的结果是

客户不仅维护了合法权益

也把律师当作可信赖的朋友

“公证员不像律师有比较明显的专业区分,几乎所有的公证员都既有资质亦有义务承办所有可能出现在公证员面前的公证事项,拿医生来做比喻,律师像是专科医生,而公证员则更像是全科大夫。”基于十余年的工作实践,王律师对自己的专业领域和业务市场有特定的定位。公证执业对民事法律和商事法律都有密切的接触,因此,王律师把涉公证的综合律师法律服务、婚姻继承家庭财富传承、商事领域法律服务这三大领域作为自己的核心专业领域。 

近几年,王律师接触的案例大部分与公证相关,其中一个案例是某知名植物蛋白饮料生产企业的商标权纠纷。该企业系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在改制的过程中,股权变更频繁,在几份经过公证的法律文件里,有涉及该企业拥有的知名商标的使用条款,这引发了后来标的直逼亿元的商标权诉讼。当时,王明玉律师所在的律师团队受该商标权纠纷案件原告的委托,对该企业从设立到改制前后几十年的历史文件进行了细致的梳理,王律师负责对事关重要的几份公证文书的阅卷、复查及针对该公证书的代理意见进行整理,达到了阻止公证书成为定案依据的目标,这部分工作对案件的推进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根据委托方地位的不同,从利己的角度去组织证据,给法官展示己方认为可作为定案依据的“法律事实”。这是王律师在执业中的深刻体会。在一家山东德州食品生产企业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王律师作为该案独立承办律师,代理原告维权,经一审、二审,均获胜诉。在该案的代理过程中,王律师指导当事人第一时间对侵权产品的跨省、多地销售状况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该套证据成为认定被告侵权责任的关键证据,法院采信了公证书并以王律师基于公证购买情况推算出来的侵权人的受益额为基础,做出了超出原告预期的赔偿判决。

王律师在诉讼和非诉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她表示,无论是非诉还是诉讼,都需紧密围绕客户的利益诉求,严格遵守法律的底线,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最好的结果是,案子办完,客户不仅维护了合法权益,也把律师当作可信赖的朋友。


Part 3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才是真正的“爱好”

王明玉律师不仅是跨界律师,而且是在理论学习中不断强化内功的学者律师。在工作十余年后,王律师再次回归校园,攻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民商法博士学位。问及原因,王律师说:“我的亲身感受是,律师行业的学习自觉性非常强,这是一个非常有进取心和职业担当的群体。我希望自己在这宝贵的学习时光中完成以往社会实践的深化认识,作为我人生新阶段的新起点。”王律师在博士阶段的研究课题是中国的公证制度,她希望通过这次学习的机会,研究过往十几年公证执业实践引发的思考,并将其升华。从这个角度看,博士阶段的深造对王律师从资深公证员到优秀律师的转型过程中,会有起承转合的作用。深化理论学习和规划职业发展,是王律师做出的两个重要选择。在考取博士后,王律师选择道可特作为职业发展的新平台。“应该是机缘巧合吧,有一个偶然的机会聆听了光超主任分享道可特企业文化,感觉道可特是一个有想法有容量的平台,经过和光超主任的几次沟通,就加入了道可特。”从公证行业转型后,王律师在学业和事业上都开启了新的旅程。做事短平快,效率高;质量有保证,做人有底线。这是王律师的处事原则。除此以外,对于生活,王律师更愿意追求内心的自然平和。业余时间,王明玉律师喜欢读书。喜读诗经、楚辞、唐诗、宋词、红楼梦,也爱老、庄、三体、量子学,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均有涉足。对于读书这个爱好,王律师并不给自己设限,她赞同“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状态和心境。对于王律师来说,遵循内心,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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