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③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根据职务侵占的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④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综合考虑职务侵占的数额、手段、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① 现有证据可以证明东亚公司是由麦赞新和长新公司提供注册资金和经营资金,不能认定麦赞新具有利用职务之便将东亚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
② 从相关土地合同的设立及终止的过程来看,不能认定麦赞新具有非法占有东亚公司财物的目的。其次,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审被告人麦赞新实施利用职务之便将涉案款项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① 麦赞新系东亚公司的投资人和成立时登记的大股东,没有证据证明其侵占其他股东的投资款和损害东亚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② 在确认东亚公司是独立法人的前提下,不宜否认长新公司的法人人格。③ 长新公司获得涉案房地产项目后,继续投资进行了正常的经营活动,没有证据证明麦赞新利用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之便从事非法行为。三、风险提示对于一个现代企业来说,完善的刑事法律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是必不可少的。企业应主要从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培养、刑事法律风险的预警和合规内控机制的建立措施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完善的刑事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同时,应当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或者引进专业的刑事律师协助开展日常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使刑事法律风险及其他法律风险管理的重点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转移,将预防思维导入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用尽职调查手段扫除企业治理雷区、将企业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层的不法行为扼杀在摇篮、为企业行为厘清决策“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