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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观察之七十四|从终止审核案例管窥公司治理要点

证券业务团队 道可特法视界 2023-08-26

摘要: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保障公司稳定经营与利益实现的重要前提,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官网公布的审核项目信息,我们梳理了北交所终止审核案例的问询信息,试图探究在公司治理层面,目前北交所在上市审核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公司治理的规范和完善是公司实现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北交所在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的内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等文件均对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提出了要求,例如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运作机制,细化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制度约束等。根据北交所官网公布的审核项目信息,我们参考了自2022年3月以来审核结果为终止审核,且问询函中涉及到公司治理问题的案例。通过梳理北交所针对不同公司提出的问询,我们归纳出以下问询重点,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公司运营中违法违规情形的问询
2022年7月11日,北交所在对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一轮审核问询函中,北交所问询涉及的公司治理内容如下: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多次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存在多种类型的不规范情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用农产品等情形。请发行人:说明(1)部分子公司或分公司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等资质的原因、合规性、后续规范措施。说明(2)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未披露其他违法违规情形(含尚未处理完毕的)。说明公司各类违法违规、经营管理不规范等情形及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说明公司治理规范性存在不足或缺陷,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规范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有效。
发行人答复,公司所涉及的违规事项均已整改规范,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新增同类处罚,整改措施切实有效。违规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公司针对上述违规情况均已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逐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体系与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度建设不存在薄弱环节。
二、关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和健全的问询
2022年1月17日,北交所在对北京爱可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可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北交所问询涉及的公司治理内容如下:2019年5月、2020年3月发行人向前五大劳务外协商宁波广捷、长春新立累计转账516万,宁波广捷、长春新立向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汇款,用于其个人证券投资和参与发行人定向增发,前述款项直至2020年12月底归还。请发行人:说明(1)前述事项所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对公司承担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等公开承诺情形。说明(2)公司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公司治理是否完善,着重说明公司有关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整改措施是否到位。
2022年2月25日,该公司提交了撤回材料的申请,并未对第二轮问询进行答复。因此,爱可生并未就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制度的健全以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性等相关问题进行答复。
三、关于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问询
在北交所问询涉及到公司治理内容的案例中,针对公司控制权的问询重点主要围绕着有关协议的条款、股权结构、一致行动、股权代持等情形对于控制权的影响,并进一步要求发行人论证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相关措施及有效性。
1. 关于终止收购协议条款、股权结构等内容对控制权的影响
2022年1月21日,北交所在对深圳壹创国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创国际”)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中,北交所问询涉及的公司治理内容如下:

① 天健地产曾对发行人发起过收购。2020年7月15日,发行人发布终止收购公告,同时保留向天健地产定向发行股票事宜,天健地产目前持有发行人20%股份。终止收购协议中包含“天健地产向壹创国际提名一名财务副总监,50万元以上的审批事项需经该名财务副总监审批”等条款。

② 实际控制人严定刚直接持股比例为27.95%,前海添富、前海壹汇、深圳添贵合计持有发行人46.09%的股份。请发行人:说明进一步说明上述条款的具体含义及执行情况,关于审批事项的约定是否为一票否决权,结合股权结构进一步分析说明前述约定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发行人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措施及有效性。

2022年3月9日,该公司提交了撤回材料的申请,并未对第三轮问询进行回复。因此,壹创国际并未就终止收购协议中条款内容以及股权结构贵对其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等相关问题进行答复。

2. 关于一致行动、股权代持等情形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2022年9月22日,北交所在对大地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北交所问询涉及的公司治理内容如下:

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红刚直接持有公司28.86%的股份,马红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2.70%的股份。

② 公司董事傅仲、监事会主席郭文和、监事弓瑞珠以及董秘齐娜分别持有北京京农规划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8.00%、20.00%、16.00%、4.00%的份额。北京京农规划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0.33%股份。请发行人:说明北京京农规划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设立背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等,上述主体与发行人的关系,是否存在客户或供应商重叠,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或特殊利益安排等情形。并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各股东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或关联关系,股权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的情形。

2022年10月10日,该公司提交了撤回材料的申请,并未对第二轮问询进行回复。因此,大地股份并未就有关股权结构以及利益安排等事项影响控制权稳定的问题进行答复。

通过梳理北交所在公司治理层面的问询重点,我们发现,北交所针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及有效性提出了细致的要求,凸显了北交所在发行上市、日常经营、治理机制以及控制权稳定性等方面的重视。因此,对于拟上市公司,应更加关注公司良好的治理结构,以避免影响发行上市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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