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手软!修武2起涉疫情案件,2人分别被行拘、罚款!
疫情依然存在
大家一定要注意防范
关注“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第一时间了解疫情防控权威信息
↓↓↓
案件一
当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21年8月5日19时43分,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消息称:“焦作有确诊病例,不让公开。”经核实此信息为虚假信息,张某某在抗击新冠疫情的关键时期,发布虚假疫情消息,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8月7日,张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修武县公安局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安全秩序。
案件二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防范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医疗机构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2021年8月6日15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某酒后到银河城小区,在小区疫情防控排查点,不佩戴口罩,不配合工作人员扫码登记,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规劝,其仍拒不配合防疫工作。鉴于李某某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行为,修武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认真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支持、理解、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检疫工作,全民携手、共同战“疫”!举报有奖
疫情还没有结束!
请大家务必重视!
提高警惕!
做好个人防护!
-- 点击关注 --
推荐阅读
焦作日报微信视频号
上新啦
总编辑:王静锋 统 筹:王 鹏主 编:王晨光 编 辑:贾天罡
责 编:赵晓晓 校 审:薛 莹 丰舒潍
本报全媒体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吕晓燕 律师朱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