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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拍下42秒火灾视频 消防员怒道:唾弃、可耻、可鄙!

2016-04-16 陕西都市快报

14日下午,广州市花都新华街发生一起火灾,一名男子身亡。而有一段视频,却让广东消防怒了。视频中男子被熊熊烈火逼到防盗窗上,男子绝望的哭嚎声让人触动。但是,视频拍摄者却对着他拍摄了整整42秒!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h0194gzkmpa&width=500&height=375&auto=0

视频中,该名男子被大火困在阳台,却无法逃脱。他不停呼救,而拍摄者则手持拍摄工具,拍下了这段42秒的视频。



昨天下午,广东消防发微博怒斥火灾视频拍摄者的行为——




但这条微博底下,网友却吵翻了天:


有人顶:小记董小卡:首先,消防战士骨子里的血性,让他们心急如焚巴不得跳进视频救人,偏偏有一个人可以在咫尺不动声色地拍摄近一分钟。第二,消防战士的意思,不是叫拍摄者进火场救人,而且他们无法理解拍摄者的冷静,冷静到像看戏。第三,真心希望这个视频不要再转了,这是对逝者的不尊重。广东消防,撑你!


abc嗯哼:其实42秒的时间可以做很多事了,不想谴责拍摄者,换做是我,我会叫上身边能叫上的人去救他「每个楼层都是有灭火器的」就算最后没救到被困男子,但我至少为了他能活下来努力过,而不是在被困男子最想被救助最无助的时候拍下他最绝望的视频


Ding-大璐:官微既然这样说,多半拍摄者并没第一时间报警哦!还有,你并不是新闻工作者或消防安全员,没有拍摄的职责,一个人垂死挣扎的惨状有什么好拍的?人与人之间起码的尊重哪里去了?法医查验尸体是工作,一个不相干的人去,就是亵渎。很奇怪为什么那么多人还为视频拍摄者叫屈…


Dawleey:不是道德绑架,这个时候我肯定没有心思拿手机拍视频,就算无力行动也一定要大喊救命了


FujimotoAkira:能不能救先不说,就不该拍下来,拍下来干吗?如果是你家人,被拍下来会对拍摄者说什么?


绿梦飞翔lzj:我是不懂为什么这么多人会为拍摄者开脱,不管起火的原因是什么,那个人那时候正在受着大火的折磨,拍摄者手都不抖一下的拍了42秒难道是正常的?一点恻隐之心都没有。难道那个人是动物园里的猴子,所有那个时候认为自己无能为力的人都可以拿着手机在那里拍拍拍的?


有人质疑:Ken-Ng:其实理性一点,为什么要指责拍摄者?又不知道当时情况,视频里面看到应该是已经有人在灭火,在救援了,如果拍摄者是平民,他可能当时能做的就是记录真相了。对于一些事故面前,人还是很无能的。手机端得很稳都被作为一个理由了。单凭几十秒的视频你要安个罪名。这有可能是另外一起网络暴力,最好公开全部真相
轩V鹏:自己没在现场不知道情况,也许别人是报过警再来拍的视频呢,这也不能全怪别人,如果他自己有安全意识的话,为何会着火,就算着火了火势那么大也不是一分钟两分钟的事,所以看事情不可以看片面,事情都是两面性的
我就看看yahu:刚才广东某一电视台已经报道了案件,事件发生在五楼,男子自己点燃屋内易燃物品,发生火灾后一开始没有叫救命,尝试弄开防盗网,后来失败后叫救命。邻居已经马上报警,邻居也尝试过用梯子但不成功。那里路很窄,消防车也根本进不去。没必要指责拍视频的人。
小猫种渔:作为官媒不应该这么主观吧?你又怎么知道他有没有报警,还有听当地人说死者是自焚,反正不是亲眼目睹都不能武断
YeRui_殷:视频中听到了好多吵杂的声音,很明显是楼下的街坊邻居在想办法救人了…拍视频的人在另一栋楼,或许已经报了警,等待救援,心里着急,也不知道要用什么办法救人呢,不清楚前因后果怎么能妄下判断呢…拍了视频还发上网难道是为了挨骂?火灾原因是男子自行点燃易燃物品,这能怪谁呢?
日常吃饭打卡菌:不是很懂这条微博的逻辑,为什么要谴责拍摄者?42秒他能做什么呢?报完警消防队42秒能赶到救人?你怎么知道拍摄者是不是就是纯看热闹没报警呢?那些道德绑架的人也是够了,已经有一场火灾悲剧了还想来一场舆论悲剧?
钟梓儿:如果是我,我也会拍摄视频,我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错的,你知道我拍视频42秒,那你知道我其他时间在干嘛吗。残忍?对!这很残忍,但你知道我没有感到悲哀而落泪吗?所谓残忍不是为了让你们觉得我是罪人,而是提醒世人都要知道防火意识珍爱生命吗。为什么别人做的你们总觉得是错的,你保证你做的就全票通过吗
SZ不扶:为什么一定要把重心转移到拍摄者身上,现场那么多人,肯定有人报警,都是平民百姓,没有专业的救火意识,你让他们怎么去救,楼层那么高,为什么要说拍摄者没有良心,当市民报警后你消防部门是不是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这个很重要。


还有人则感谢视频拍摄者让更多的人对火灾提高了警惕,并提出疑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做些什么:茂名那些事:不要道德绑架视频拍摄者,我们更加应该感谢视频拍摄者让更多的人对火灾提高了警惕。这个视频的教育性比当年在学校里学的防火知识更加让人刻骨铭心!
Paradocx:我还吐槽官媒对视频不打码不消音呢。对于事实的真实记录是很可贵的,拍摄者何错可言?找遍天下目击证人不如一条视频来的实在。
Gary爸爸:你作为消防官微,你认为拍摄者能凭个人之力救下死者吗?拍摄者记录下事件发生过程,这个跟战地记者没什么两样,他唯一不对的是不应该把拍摄视频分享到公共网络,这是对死者的不尊重,拍摄本身并没有错。
@HiViTO1_WHO_6:骂拍摄者有用吗?先不说他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人性。如果不是这一条视频的话,我相信,更多的人根本不会去留意有这么一件事,更多的只会大大略过。世态炎凉,不要盲目跟着起哄。所以不要再去纠结拍摄者对与错的问题,关心这件事的相信更多的都是有心人,说明社会还是有很多好人的。
天津消防志愿者:请教我们应对方法!如果我们遇到这样的险境如何施救、如何自救?
虎妹同学:想想拍摄者能做些什么,铁网在那走不过去;这么远水也是泼不到;至于报警,或许这拍摄者在录视频之前有报警了呢,实情还不了解,所以也不能妄下定论,还有拍摄者在视频中确实没有帮受灾者喊救命,冷漠无视对待受灾者。所以希望国人能多点爱心和责任,如果谈不上爱心,也希望不要违背自己的良心。愿平安!


广州花都警方昨天(4月15日)通报:4月14日16时许,花都警方接到报警,称新华街横潭村北闸某住宅楼5楼发生火情。接报后,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迅速到场处置。16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火场内发现一具男性尸体。经核实,死者为该屋主李某(男,30岁,花都区赤坭镇人)。


经初步勘查,现场过火面积约13平方,起火原因是由死者自行点燃屋内易燃物品所致。目前,相关情况还进一步调查中。



针对网友疑问,广东消防昨晚发微博称:除了袖手旁观,其实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多。




并于今天上午10点多发出倡议:



且不论这拍摄者的行为是否残忍,这件事情也告诉了我们,防盗网也可能是在火灾中夺命的东西!强烈建议各位街坊换上有逃生窗口的防盗网!保障自己的安全!同意的请点

来源|综合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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