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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快报视频)
昨天下午五点左右,在西安南郊繁华的小寨街头,一名男子当街持刀行凶,导致一人死亡三人受伤,不少人目睹了惨剧发生的全过程。
目击者:“围了一群人不敢靠近,捅了几十刀,当时人在挣扎,捅了5分多钟。”
目击者:“这个人感觉愣头愣脑,把人杀完还是大摇大摆。”
这名男子接连刺伤四人后,被几名商场保安合力制服,并移交给了小寨路派出所的民警。
随后“西安公安雁塔分局”官方微博连续发布该事件的相关进程,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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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分发布】〉
公安雁塔分局快速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
2016年4月1日17时23分,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小寨路派出所小寨什字警务站民警接到报警称,银泰城门口有人持刀捅人。民警立即出警,于17时25分赶赴现场迅速处置,控制犯罪嫌疑人。
受害人杨某(男,46岁,汉族,陕西宜君人,系银泰城某kTv保洁员)当场死亡,另有三名群众受伤,现正在救治中。公安雁塔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嫌疑人赵某(男,29岁,陕西旬邑人)正在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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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分发布】〉
经专案组调查,发现嫌疑人赵某暂住雁塔区某小旅馆,搜查其随身物品时发现有阿普唑伦药片。三名受伤群众经诊断,一人为轻伤,二人为轻微伤,均无大碍,现已离开医院。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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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4分发布】〉
雁塔警方根据相关线索,已派员到西京医院和西安精神病医院对犯罪嫌疑人赵某就诊情况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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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分发布】〉
经专案组民警向犯罪嫌疑人赵某家人了解,赵某有精神病史。
今天,案件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西安公安雁塔分局了解到,行凶男子赵某,29岁,咸阳市旬邑县人,有精神疾病治疗记录,警方也从他的随身物品中搜出了抗焦虑药物阿普唑仑片。
据了解,赵某是一周前独自离家来到西安,租住在城中村旅馆里,而赵某行凶所使用的长刀系之前网购,并随身携带。而赵某与本案中的四名死伤者之间并不认识。
雁塔警方通报案情之后,也对第一时间制服凶徒的三名保安给予了嘉奖。
一听到行凶者曾有精神病史这句话,大家可能会五味杂陈,对于这样的特殊人群,法律又会如何追责呢?
男子持刀、当街砍杀、一死三伤,这样的字样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从行凶者赵某的行为和造成的结果来看,这就是故意杀人。
警方调查了解到,赵某曾有精神疾病治疗史,在现实生活中,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原本是弱势群体,应该得到更多关注和妥善照顾,可往往他们做出的过激行为和加害行为,手段更加残忍。
2013年6月21日下午,在西安热闹的东大街上,一名拾荒者用菜刀当街砍杀一名女子,导致女子当场身亡。事后,这名行凶男子经鉴定为精神病患者,免于刑事追责,送往医院强制治疗。
2015年5月4日,在延安市洛川县的街头,一名成年男子在过路时,突然对着一名两岁男童拳脚相加,期间更是用扫帚猛击孩子头部,事发后,这名男子被证实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免于刑事追责,由男子的家人对受伤男童进行民事赔偿。
那在这起街头血案中,行凶者赵某曾有精神病治疗史,这是否能够证明在案发时,赵某处在病发状态?进而免于刑事追责呢?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焦和平:“判定一个人是否丧失意识,需要由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认定,不代表一个人是精神病人,他做出的所有行为都能免于法律追责。”
记者了解到,事发前,赵某曾在小寨银泰商场内与被害男子发生口角,之后他挥舞长刀,不断刺向被害人以及其余三名路人。武疯子的悲剧一再重演,除了事后追责,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焦和平:“首先,精神病患者的家人和监护人,是监管不力,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社区救助也应该对这部分人群进行详细备案登记,在这种恶性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应积极启动司法赔偿程序。”
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对启动司法救助有明确说明。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被害人家属可以根据属地原则,在西安市雁塔区公安机关进行申请。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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