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析了5年来的88条互联网医院政策,今年新政最密集,产业即将进入纵深发展阶段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在一线医院奋力救治患者的同时,互联网医疗也通过线上义诊复诊、医保支付、药品配送等,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满足慢病患者迫切需求,成为疫情防控的“第二战场”。
2月4日和7日,国家卫健委连续发布2条支持互联网诊疗的政策;3月2日,国家医保局又出台了互联网诊疗纳入医保支付的政策。近期成为互联网医疗行业形成以来国家政策最密集的阶段。
为了深入剖析政策对互联网医院的影响,我们梳理出2015年至今的88条互联网医院相关政策,从空间维度(中央到地方)和时间维度(发展历程)和进行分析,推出了《互联网医院政策研究报告》。
报告总共分为五大部分:
1、政策分析二四模型:从企业视角看政策演化
2、机遇期分析:数千亿潜在市场规模显现
3、介入期分析:做好准入计划,抢占市场先机
4、拓展期分析:各地指导、支付、监管体系逐步建立
5、未来政策趋势:全面铺开,支付突破
同时,我们节选了报告的重要内容,分为上下两篇发布,本文为上篇,来自报告前三部分。
完整版报告可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获取。
政策分析二四模型:从企业视角看政策演化
首先,我们要明确互联网医院的概念和政策研究范围。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互联网医疗的服务边界,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在此框架下,将互联网医疗定义为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三种类型。
其中,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互联网医院是指实体医疗机构自行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平台,使用在本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或第三方机构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远程医疗是指某医疗机构(邀请方)直接向其他医疗机构(受邀方)发出邀请,受邀方通过互联网等技术为邀请方患者诊疗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
资料来源:《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
蛋壳研究院制图
三者的共同点在于均需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图文或视频交流,差异主要在于参与者不同。具体而言:互联网诊疗只能由实体医疗机构申请资质,只能利用本院医生开展线上诊疗;互联网医院则是实体医疗机构、第三方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均可申请,既可利用本院医生,也可利用其他医院医生开展线上诊疗。而远程医疗无需申请资质,但只能在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进行。
相比之下,互联网医院可连接的参与者最多,能够容纳的服务方式也更多,还可包含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的范围,其变化更能反映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发展情况,因此我们在研究互联网医疗政策对行业的影响时,选择以互联网医院相关政策为研究对象。
互联网医院领域已出台88条政策
动脉橙数据库收录了国务院、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以及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的医疗健康政策。据动脉橙数据库显示,2011年至今国家和地方共发布了110条(截至2020年3月)互联网医疗相关政策。其中远程医疗在2011年最早开始探索,互联网医院由贵州和银川在2015年开始发布试点政策,互联网诊疗从2018年开始出现相关政策。
这些政策中,与互联网医院直接相关的有88条,本报告将从空间维度(中央到地方)和时间维度(发展历程)进行分析。
完整版报告将展现详细的政策列表,本文因篇幅限制不在此做展示。
政策分析二四模型,互联网医院正处于拓展期
从空间维度看,中央政府层面出台顶层设计政策,地方政府层面相继出台实施细则。政策分析二四模型的“二”即以上两个层面。
在时间维度上,从企业视角看,可以分为机遇期、介入期、拓展期、稳定期四个时期,它们有明确的时间界限。“四”也就是这几个发展阶段。
机遇期:从推出试点文件到国家出台正式文件,企业此时布局能够抢占先机;
介入期:国家出台正式文件,此时进入还能有一定机会;
拓展期:从首个省份出台实施意见到所有省份出台实施意见,这个阶段将面临激烈竞争;
稳定期:所有省份持续性的监管政策,行业进入成熟阶段。
互联网医院政策全景图,蛋壳研究院制图
机遇期:2015年12月——2018年3月,贵州、银川试点
2015年12月,贵州最先发布政策《贵州互联网医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贵州互联网医院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与朗玛信息合作开始互联网医院试点。试点时间从2015年7月—2016年12月,对服务模式、工作机制、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进行了初步探讨。
2016年8月—2017年4月,银川市政府进行了大规模试点,发布了《关于印发银川互联网医院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等10条政策,包括指导、支付、监管多个方面。银川成为机遇期先行先试的排头兵。
到了2017年5月,坊间流传了一份《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政策的高压监管态势对行业发展带来巨大冲击。
介入期:2018年4月——2018年9月,中央正式文件
不过,两份流传的文件并未得到官方肯定。相反地,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确定了政府支持互联网医院发展的基调。同年9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对准入和监管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拓展期:2018年5月至今,地方政府出台配套政策
得到中央认可后,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实施细则。2018年5月,河南省焦作市率先出台《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焦作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6月,《广东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提出到2020年三甲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从企业角度看,当前互联网医院仍处于拓展期。截止2020年3月,全国共有31个省市出台了75条地方政策,大部分属于指导和监管类,医保支付类政策相对较少。
指导类政策主要是各省市出台的《XXX省市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行业发展制定目标,全国31省市已出台。
监管类政策主要是各省市出台的《XXX省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具体准入、监管等措施,目前共有21个省市出台。
支付类政策主要是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而出台的政策,将部分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目前仅有14个省市出台。
虽然所有省市都已出台指导类政策,但监管类政策和支付类政策还不完全,待所有地方政策发布完成后,行业有望进入稳定期阶段。
产业图谱演化:主导企业多样、实体医院积极
政策的完善,必然给企业参与数量、参与程度带来影响,我们结合部分企业及实体医院成立或筹建首家互联网医院的时间、开展线上服务的形态,制作出了产业图谱,直观展现政策影响下的行业变迁。
政策推动下的产业图谱,图中企业和医院为不完全统计
资料来源:公开报道、企查查,蛋壳研究院制图
在机遇期建设互联网医院的企业中,微医、丁香园、平安好医生、春雨医生、妙手医生等成为了行业代表性企业,发展至今已形成各自特色,这期间的参与者以互联网企业、医药电商、信息化企业为主。
到了介入期,安翰科技、水滴公司等企业也加入进来。进入拓展期后,参与者进一步多元化,腾讯、百度、搜狗等互联网大公司在此前已做了互联网医疗布局的基础上,也开始成立互联网医院;众安保险、香雪制药、商赢集团、新氧医美等不同细分领域的公司,均已建成或正在筹建互联网医院。
一批互联网医疗企业在机遇期不断探索,奠定了互联网医院服务的基础。在介入期互联网医院概念明确的情况下,线上诊疗有了常见病、慢病复诊开方的清晰定位。拓展期有了医保政策的补充,在线问诊服务闭环更加完整,受其他医药政策的影响,互联网医院还成为药品营销新渠道。
与此同时,实体医院也是互联网医院探索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机遇期,浙一互联网医院于2016年正式启动,成为全国首个公立三甲线上院区。
在短暂的介入期,实体医院主要处于筹备阶段。例如,2018年4月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成为山东省首家互联网医疗试点单位后,就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平台建设。进入拓展期后,山东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在11月建成,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等在12月初就迅速获得互联网医院牌照。
2019年以来,实体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进入高峰期。2020年,在疫情防控需求推动下,各地实体医院更是加快了建设脚步。
可以看到,拓展期建设互联网医院的实体医院中,不乏华西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华山医院、湘雅二院、湘雅三院等知名医院的身影。
这一系列变化,充分体现了政策强有力的推动。
2020年3月2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规划司司长毛群安介绍,疫情期间,互联网诊疗成为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卫健委的委属管医院互联网诊疗比去年同期增加17倍。一些第三方互联网服务平台,诊疗咨询量也比同期增长了20多倍,处方量增长了近10倍。
毛群安称,国家卫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把这些好的做法、好的政策固化下来,来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向纵深发展。
随诊政策演进,未来,还会有不同背景的企业、不同类型的实体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行业长期的发展方向是进行医疗、医药、医保深度联动,线上线下、院内院外服务深度融合,形成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体系。
机遇期数千亿潜在市场显现
在一个新兴行业的初始阶段,企业判断要不要进入这个领域,核心要回答两个问题:值不值得干?能不能干?前者决定了潜在收益,后者决定了资源匹配。只有这两点都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下一步行动。
从银川到全国数千亿潜在市场规模
由于银川的试点最具代表性,机遇期的分析将基于银川发布的10条重要政策。回到2016年,银川智慧互联网医院获批后,正式出台《关于印发银川互联网医院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拉开试点序幕。这个阶段判断值不值得干,可以从市场空间和政策可持续性两个角度考虑。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6]249号)》,明确规定了互联网医院业务服务范围包括线上业务和线下服务两部分。
线上业务:分诊导诊、会诊、转诊、预约挂号、远程医疗(包括视频问诊、电话问诊、图文问诊、电子处方、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用药指导、健康咨询、院后随访、慢病管理及签约家庭医生等。
线下服务:为患者提供在互联网医院的视频问诊场所、健康咨询、依托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药品销售和派送等服务,以及与线下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后开展的各种医疗服务。
服务范围决定了互联网医院的目标用户包括以下四类:普通常见病、多发病患者;诊断明确患者,诊治后病情稳定,无需住院但需长期管理的复诊患者;确诊为慢性疾病的复诊患者;各类手术后、危重症经规范治疗后,需康复医疗或定期复诊的患者。
资料来源:产业信息网,蛋壳研究院
在互联网医院处于试验试点期阶段,人们对互联网医院的认识较少,对其提供的医疗服务秉持怀疑,因此,互联网医院的市场需求规模较小,2016年市场规模约220亿元。
随着互联网医院多个区域的铺开,其提供的服务已从轻问诊拓展到在线问诊、远程会诊、药品配送等环节,市场需求规模逐步扩大。随着互联网医院在全国各地的陆续上线,服务覆盖人群更大,而且随着5G、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融入,互联网医院的服务将更加多元化,其市场需求规模将加速扩张。
到2022年,整个互联网医院的市场需求规模将达到2550亿元。
政府每发布一个新政策,往往是上一个政策方针的延续(上位政策),可以根据上位政策的大小和新政策的有效期长短,来综合判断新政策的可持续性。比如银川的互联网医院试点政策要比贵州的政策更具有持续性。
可持续性好的政策,才能长期支持行业发展。《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6]249号)》的上位政策主要来自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银川市《银川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条例》。
银川试点政策关系谱
资料来源:银川市政府,蛋壳研究院制图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银川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将智慧城市建设及其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商务、旅游、金融、物流、文化等方面的智慧应用,建设医疗、健康、养老、教育等智慧应用平台,整合各类信息资源。
此外,银川发布的大部分互联网医院政策都是现行有效(发布后未注明有效期),在有新的同类政策替代之前,均有效执行。
综合来看,互联网医院潜在市场空间巨大,试点政策上有顶层规划、下有配套措施,具有良好的可持续性,所以这一时期值得参与。
互联网医院有五大核心参与方
产业角度判断值得参与之后,还要从企业角度判断是否有相关资源来匹配,能不能参与,适合哪种类型企业参与。
首先,在互联网医院进入壁垒上,《银川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设置审批、注册资本金等提出了详细要求。有医生资源、有服务平台、有线下实体机构、有足够资金,这些就是银川互联网医院的核心壁垒。
政策是政府为指导行业健康发展,而出台的指导性意见。不同政策对影响不同环节的市场角色,理清各个参与角色的关系,才能针对性地分析相关政策。互联网医院主要有受益者、使用者、提供者、支持者、合作者五类角色。
互联网医院相关角色,资料来源:蛋壳研究院
互联网医院的受益者: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在线获得医疗服务;
互联网医院的使用者:医生,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为患者提供线上服务;
互联网医院提供者:平台型互联网医院和实体医疗机构,它们为使用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互联网医院的支持者:药品、器械生产及流通方,信息化系统厂商,主要提供药械产品、信息化平台等;
互联网医院的合作者:渠道服务商、医保商保机构,渠道服务商提供产品推广服务,帮助产品触达使用者。医保商保机构主要提供支付支持。
这五类角色是互联网医院的核心参与方,拥有这些资源的企业也最有机会优先进入这个领域。
介入期抢占市场先机
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同年7月,国家卫健委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9月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
这些政策划定了互联网医疗的服务边界,制定一段时间内的发展目标,同时也明确了互联网医院准入、建设和执业的具体规则。
方向和目标明确,行业迎来确定性
发展意见和便民惠民行动,主要在互联网医疗宏观层面进行规划,提出了发展方向和阶段目标。从长远规划看,国家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但短期之内相对谨慎,需从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开始,逐渐向其他环节拓展。
而便民惠民活动中的鼓励范围更加广泛,除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还有随访管理、居家康复、移动护理等多个场景。
便民惠民活动同时也提出了阶段性发展目标,以2020年为节点,主要有以下目标:
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到2020年,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与电子病历数据库互联对接,全方位记录、管理居民健康信息;
三级医院要在2020年前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有条件的医院要尽快实现;
到2020年,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国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
从整个介入期的发展方向看,政策鼓励互联网医院有框架、有规则的服务覆盖了诊前、诊中、诊后环节。
诊前环节主要是在线预约、分时段预约、智能导诊等,这主要是医疗信息化的范畴,此前就已逐渐在推广。
在诊中环节,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开具处方,首次从顶层确定了在线复诊的合法性,划定了问诊范围,这也是一条基本底线。是互联网医疗政策标志性突破。
在诊后环节,鼓励通过互联网医院进行慢病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实现患者居家康复,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移动护理、在线监测、远程会诊等,一方面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另一方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的服务能力。这个方向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医疗来推动分级诊疗。
标准形成,提前布局可抢占先机
国家鼓励的发展方向,代表企业优先的业务方向。一旦确定要进入这个新的领域,就需要提前布局,抢占先机。
首先,按照国家卫健委《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互联网医院有一套基本标准,诊疗项目、科室设置、人员等均有具体要求。
其次,由于互联网医院根据申请主体分为两种类型:实体医疗机构以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即实体医院主导的互联网医院),第三方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即企业主导的互联网医院)。
两种互联网医院的申办方式也不同,实体医疗机构以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只需申请执业登记一个步骤;而第三方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则需要申请设置、申请执业登记两个步骤。当然,如果实体医疗机构是新开办的,同时需要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也要进行申请设置和申请执业登记两个步骤。
但不管是哪种类型,互联网医院在申办时,都需要与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以便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实时监管。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由省级卫健委主导建设,因此,只有该平台建设完成的省份才具备审批互联网医院的条件,也只有在这些省份,企业才能申办互联网医院。
介入期时间并不长,是互联网医院迎来确定性、政策框架逐步形成的阶段。在政策引导下,企业介入有目标、有路径、有方法,可以更充分地打有准备之战,也能抢占市场先机。
进入拓展期后,各省市密集制定相关政策,国家医保局也出台了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支付政策,产业闭环更加完整。在这个阶段,各省市在互联网医院的发展目标、申请方式、监管体系、医保支付等环节,各有什么不同?未来互联网医院政策的走向可能是怎样?行业还面临哪些挑战?我们将在下篇文章重呈现这些内容,敬请关注。
*封面图片由动脉网制作。
文 | 张晓旭、杨绍波
微信 | zxx317、Ermao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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