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跨越”勾勒四川民主法治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四川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9月1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第五场。
发布会以“统筹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不断夯实治蜀兴川法治根基”为主题,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厅长刘志诚回顾70年四川的民主法治历程,用“七个跨越”来总结我省取得的巨大成就。
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四川全面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切实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全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总体形成。
民主建设不断加强,实现从“建立地方政权”到“民主制度化法治化”再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跨越。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四川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日益健全并不断完善。
法制体系不断健全,实现“从零起步”到“有法可依”再到“立良法促善治”的跨越。
全省共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294件,现行有效215件;省级政府规章335件,现行有效167件,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教、生态等各个领域。
社会治理不断优化,实现从“管制”到“管理”再到“治理”的跨越。
70年来,我省经历“政府管制”“社会管理”“社会治理”三个阶段,逐渐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我省率先在全国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创新构建“诉非衔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多元化解新模式,着力推进“诉源治理”。
依法行政不断升级,实现从“全能政府”到“责任政府”再到“法治政府”的跨越。
70年来,我省行政管理体制历经几轮改革,不断走向法治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建立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和三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
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实现从“初创探索”到“规范重建”再到“优化配置”的跨越。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和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改革。
法治信仰不断增强,实现从“不知法、不懂法、不信法”到“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再到“信仰法治、尊崇法治、捍卫法治”的跨越。
通过30余年的持续法治宣传教育,全省法盲率显著下降,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大幅度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持续增强,为治蜀兴川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实现从“封建专制”到“开放民主”再到“依法常态化治理”的跨越。
随着依法常态化治理的深入推进,我省民族地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军警民共建等机制逐步建立,长治久安根基不断夯实,初步形成符合民族地区实际、具有四川特色的社会治理长效机制。
来源丨川报观察、四川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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