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丨乐山市沙湾区道路扬尘问题突出,群众反应强烈
2020年11月2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乐山市督察组在下沉督察中发现,乐山市沙湾区城区交通运输结构性矛盾突出,大量重型货运车辆穿城而过,车辆行驶带来的扬尘、噪音等问题突出,居民反映强烈。
基本情况
沙湾区地处乐山市中心城区南部,是乐山市南北交通的重要节点。全区公路通车里程611公里(含国省干线)、铁路通车里程371公里,主要过境道路仅有一条(即G348线),无绕城道路。沙湾区年货物运输量近1000万吨,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以煤炭、矿石、砂石等原材料和钢材、水泥、石灰等成品为主。其中,铁路运输量仅占全区货运总量10%左右,剩余约90%的货运进出量全部依赖公路运输。
主要问题
路网结构不合理,交通规划未落实。2009年,沙湾区规划建设绕城道路,即建设沙湾大渡河一桥(长828米)、河东绕城公路(长7.5公里)和沙湾大渡河三桥(长2000米)的大渡河东岸绕城公路。沙湾区分别于2014年和2017年完成了沙湾大渡河一桥和河东绕城公路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交通压力。但由于沙湾大渡河三桥的规划桥位位于乐山市安谷电站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沙湾大渡河三桥的建设搁浅至今,也导致至今通往峨眉山市、市中区水口、苏稽片区的货运车辆仍穿行沙湾区中心城区。2020年下半年,沙湾区对绕城道路重新进行规划,规划建设省道430嘉农余坳口~沙湾火车站的绕城公路(长7.2公里),但尚未组织实施。
△道路扬尘
△带泥上路
运输结构不合理,“公转铁”推进差。沙湾区年均货物运输总量近1000万吨,且逐年上升,但该区铁路运输占比仅为10%左右,剩余90%全部依赖公路运输,运输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十分突出。督察发现每日从乐山市中心城区、峨眉山市、峨边县等周边方向始经的过境货车量约8000余台次,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大。同时,该区公路、铁路运输量的占比常年基本维持在9:1,与全省大力推广“公转铁”工作精神不符。
△道路扬尘
△小区门窗紧闭
道路扬尘管控力度不到位。督察发现,该区虽组织机具、人员对道路进行清扫保洁,但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等现象依然普遍存在,道路破损、积尘严重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按照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乐山市主城区及周边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评价工作方案》(乐污防攻坚办〔2019〕8号)要求,沙湾区主要道路的积尘清扫量应当小于20克/平方米,但从历次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来看,检测结果高于要求。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期间,检测结果最高达307.41克/平方米。天气干燥时,该路段尘土飞扬,道路两侧居民反映十分强烈。
△抛洒滴漏
△抛洒滴漏
群众长期投诉反映强烈。沙湾区过境通道两侧分布有学校2座、医院1座和多座住宅区,货车不分昼夜的通行给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督察发现,2019年至2020年10月仅沙湾区收到群众对货车穿城问题投诉量达120件次以上,其中60%以上为扬尘、噪音方面的重复投诉。2020年2月24日,沙湾区石马路(G348线沙湾城区道路)被乐山市“环保曝光台”曝光,该区虽然于25日即加强清扫、洒水等整治工作,但成效不明显、长效机制未有效建立,群众长期反复投诉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原因分析
属地主体责任与担当不够。沙湾区党委、政府在改善交通结构、优化运输结构、解决群众诉求等具体问题上存在精准分析不够、有效措施不多、强力整改不足等问题,反映出该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不够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落实不够到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对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重视程度不够。
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沙湾区交通运输局作为城市道路的行业主管部门,在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研究不足、等待观望、推进不力等问题,导致道路扬尘噪声扰民问题长期存在,反映出该局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不到位,积极主动作为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