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丨广安市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缓慢
2020年11月17—23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广安市督察组在现场督察中发现,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不规范、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工作进展缓慢,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群众反映强烈。
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于2008年7月建成投运,核定库容93.25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4年,采取卫生填埋工艺,设计处理规模125吨/日,设定卫生防护距离500米。其配套渗滤液处理站经技改扩能,于2019年6月竣工投运,设计处理能力300吨/日。
2016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了“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部分渗滤液通过雨水沟外排”等问题;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督察组交办了“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臭气扰民,要求垃圾处理厂进行搬迁……”等信访问题,要求加快卫生防护距离内住户的拆迁、严格落实日常运维管理等工作,切实降低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邻水县针对上述问题制定了推动卫生防护距离内拆迁工作、建设垃圾发电项目等整改措施,明确相关问题于2020年第4季度完成整改。
拆迁工作推进缓慢。邻水县2017年7月10日制定《邻水县垃圾处理厂周边房屋拆迁方案》,明确2020年12月31日前分步完成拆迁,但2018年11月26日才制定《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周边500米防护区内建(构)筑物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截至本次督察时,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569户居民仍有57户居民尚未签订拆迁协议。
△垃圾填埋场约500米范围内部分未拆迁农户
垃圾填埋不规范。现场督察发现,填埋场垃圾裸露面积过大,作业区等重点区域消杀灭菌不到位,频次较低,恶臭较重;未按要求设立医疗废物填埋专区,经高温蒸煮破碎后的医疗废物蒸煮残渣与生活垃圾混填;雨水导排系统堵塞、覆膜破损等前期督察发现的问题仍然存在。
渗滤液收集处理不到位。现场发现填埋场初期坝存在垃圾渗滤液渗漏点,仅采取明渠和临时管道导流;调节池存在渗漏现象;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日处理渗滤液仅50吨,不足设计处理能力的20%。目前,该填埋场日产生渗滤液100-150吨,只能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第三方服务,委托处置总量达8万吨。
属地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邻水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拆迁工作牵头单位,对拆迁工作重视不够,组织推进不力。在拆迁方案出台一年后才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致使前期拆迁工作未有实质性进展,防护距离内居民生活长期受到恶臭等影响,群众反映强烈。
业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作为业主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重视不够,日常管护不到位。技改扩能工程虽将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至300吨/日,但验收不到半年即不能正常运行,又投入约1200万元委托第三方污水处理机构处理渗滤液,前期投入未能产生环境效益。
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不到位。邻水县综合执法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监督检查不深入,技术支撑力量不足,渗滤液收集池存在漏点、作业面过大等问题未及时发现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导致部分环境风险隐患长期存在。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