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十足!生态环境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视频培训会
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贯和实施,7月13日,生态环境厅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视频培训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出席并讲话。
培训会特邀四川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徐继敏教授授课。徐教授围绕新法施行对当前行政执法的深远影响、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含义和行政执法的具体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讲解,透彻阐释了新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专业性和实用性。
会上,赵乐晨提出三点要求:
#1
■ 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贯彻实施好行政处罚法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处罚法施行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作出具体部署,扎实做好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工作。
#2
■ 加强系统内新行政处罚法的全员学习宣传培训。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将行政处罚法纳入培训体系,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将行政处罚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3
■ 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与新行政处罚法衔接协调。要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结合实际修改完善行政处罚相关配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确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地方立法与行政处罚法衔接协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十分及时,干货十足,指导性很强。他们受益匪浅,将认真消化吸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成谋划工作的思路、解决问题的举措,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厅机关各处(室)、监察专员办、直属单位,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干部职工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从事执法工作的全体干部参训。
🔹 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一网通办”工作推进视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