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抓生态大保护!多部门前往渠江流域开展河道采砂管理联合巡查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成员单位主动作为,3月15日-18日,水利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会同农业农村厅、渠江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财政厅前往达州市渠江流域开展河道采砂管理联合巡查。
针对“禁采期、禁采区”违法采砂、群众举报违规开采等问题,联合巡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查看渠江渠县段望溪码头、鹅滩等敏感水域、重点河段的砂石码头管理、船舶集中停靠等河道采砂管理情况。针对巡查情况,巡查组随即在渠县与达州市、渠县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召开河道砂石管理工作座谈会,反馈巡查发现问题,就做好舆情、落实禁采规定等方面提出要求。
巡查组指出,河道采砂敏感性强,社会各界关注度高。各级要吸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教训,提高政治站位抓好生态大保护,落实河道采砂禁采期规定,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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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发挥机制作用
河道采砂管理是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之一,河长制联络员单位作用特殊,要搭建“河长+”平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化河道采砂部门成员单位向农业农村等部门合作,建立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发挥专业优势,共同抓好河湖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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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强化制度落实
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定期公示管理责任人、采砂信息和规划许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要落实船舶集中停靠管理规定,实施河道采砂采运单制度,规范河道砂石安全生产。要落实禁渔期、汛期等禁采期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禁采区规定,加密巡查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的高压严打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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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能力建设
加快采运管理单信息系统建设,按要求接入河湖长制信息平台,提供采砂规划、许可和实时开采数据;采砂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提升“人防+技防”能力,尽快解决执法能力弱问题。
来源:省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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