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项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4月18日,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受国务院委托作报告时说,2021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7.5%,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达218个,同比增加12个。其中,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改善幅度总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21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地表水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4.9%,与2020年相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2%。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等水质持续为优,黄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淮河流域、辽河流域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地下水水质状况总体较好。我国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整体持续向好。
黄润秋说,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生态环境领域8项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好于年度目标2.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下降比例好于年度目标13.6个百分点,地表水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好于年度目标1.4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目前还有29.8%的城市PM2.5平均浓度超标,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仍时有发生。水生态环境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少数地区消除劣Ⅴ类断面难度较大,部分重点湖泊蓝藻水华居高不下,污染源周边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污染风险,水生态系统失衡等问题亟待解决。
为保护蓝天碧水,2022年,要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持续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
来源:新华网、人民日报、央视《朝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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