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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助力长江流域系统性综合治理
7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四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的系统性着眼,以个案办理延伸至全流域、全行业系统化治理。
此次发布典型案例共12件,其中包括刑事案件4件、公益诉讼案件8件,涉及危险废物污染治理、非法采矿治理、跨区划污染治理等问题。
据介绍,这批典型案例体现了坚持系统思维,注重标本兼治,推动全流域、全行业系统化治理,比如,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督促整治大运河、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时,坚持追根溯源,把4条水环境问题线索细化至50多个具体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河道沿岸55家企业逐一开展执法检查,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拆除21家企业违法建筑,补办企业环评手续和涉水许可证17家,改造提升标准化码头10个,从源头上阻断了污染的再次发生。
根据环太湖流域、大运河流域、长三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苏州市检察机关将相关水污染问题线索移送浙、沪属地检察院,上下游联合进行水质检测,共享数据,统一监管标准,联动一体化实施综合治理。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主要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内外协作配合,动员凝聚各方力量,促进实现流域生态环境协同共治。针对流域水污染治理问题,检察机关将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督促整治等方面加强跨区划协作,形成协同共治合力,促进水污染综合治理。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