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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同向同整改,联防联控联治理——“1+3”机制强力助推攀西尾矿库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攀西地区共有尾矿库148座,全省占比近八成,环境治理任务繁重,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点问题之一。第五监察专员办公室紧扣生态环境厅重点工作,发挥派驻监察优势,紧盯区域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专员办+三市(州)”的“1+3”机制,坚持同向同步同标,统筹攀西地区尾矿库高水平整改,助推高质量发展。


个导向定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高质量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紧盯问题排查、方案制定、整改落实三个环节,突出现场查问题、析原因、厘责任三项措施,深入传导压力,督促地方各级党政深化生态文明理念,激发整改内生动力,变“要我整改”为“我要整改”。 


两地同标推整改

打通区域壁垒,推动攀枝花、凉山两地尾矿库同向同步同标整改。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细化地方具体要求,邀请行业专家,现场帮扶指导,针对企业特点,完善“一库一策”。攀枝花市出台《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填埋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尾矿库、工业渣场渗滤液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凉山州出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尾矿库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方案》,积极推动整改。


三级协同督落实

强力构建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协同联动模式,贯彻“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省级层面,按照“1+3”机制,以现场核查为抓手,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核查。市州层面,以现场会推动为载体,建立领导牵头、部门抽查、联合督导的工作机制。县(市、区)级层面,组建工作专班,形成自查清单,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形成闭环管理。截至8月底,两市(州)纳入治理的131座尾矿库,94座已基本完成整治。


四方同行促长效

充分发挥区域派驻监察优势,探索建立专员办和辖区市州“1+3”联动机制,构建完善信息共享共研、问题共商共治、难点共解共疏模式,推广复制攀西尾矿库治理专项整治做法,持续开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调研,共同探索生态环境问题治理路径,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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