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报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追责问责情况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宜宾市和蜀道集团开展了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督察组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对督察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失职失责情况,公开曝光5个典型案例,并形成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和案卷,同步移送省纪委监委机关。按照督察工作有关规定和程序,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对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逐一查清事实、详细厘清责任。根据查明事实,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实事求是对47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一、成都市燃油三轮摩托车日常监管缺位把关不严问题
经查,成都市对燃油三轮摩托车污染监管缺失,未严格落实《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14622-2016)“2019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摩托车都应装备车载诊断(OBD)系统,达到国Ⅳ排放阶段标准”有关要求。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燃油三轮摩托车新车销售环节监管不到位,西南摩托车展销中心、金丰汽摩城、剑龙摩配城等3座大型市场,以及天府新区、金牛区、郫都区、崇州市等15个销售点中,未达到国Ⅳ排放阶段标准的在售燃油三轮摩托车占比超60%。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仅凭产品合格证、购置发票、外观照片等就登记上牌,未核实车辆是否与实际相符,注册登记环节存在疏漏,且违规上路行驶现象突出,执法查处不到位。督察组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在双流区白家市场周边抽查燃油三轮摩托车54辆,其中22辆2019年7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燃油三轮摩托车全部使用化油器,不符合国Ⅳ排放标准。
根据调查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对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等7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县处级4人、乡科级及以下3人;政务警告2人、诫勉1人、责令检查4人。
二、自贡市釜溪河流域治理不到位水环境问题突出问题
经查,自贡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雨污分流不彻底,雨污水长期直排。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年)〉截止2022年9月末实施情况的通报》显示,自贡市仅完成三年计划投资的29%,低于52.3%的全省平均水平。城区望江名城、沿滩新城S206片区、昊华小区片区、沿滩高新园区多处出现雨污水直排入河。贡井区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伪造相关材料应付督察。流域水产养殖尾水无序排放,沿滩区王井镇新民村和沿滩镇詹井村、人民村等10户养殖规模6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经附近农田、坑塘暂存后就近排入釜溪河。釜溪河支流整治推进缓慢,中溪河贡井区成佳镇段约4公里河水泛白发臭,照石河贡井区五宝镇段河道富营养化严重,长达3公里河面长满水浮莲。
根据调查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对自贡市水务局、贡井区政府、贡井区住建局、贡井区水务局、贡井区政府办、贡井区五宝镇政府、沿滩区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等10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县处级3人、乡科级及以下7人;政务记过1人、政务警告1人、诫勉2人、批评教育1人、书面检查3人、谈话提醒2人。
三、德阳市扬尘污染问题监管不力,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不降反升问题
经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德阳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后,德阳市整改工作见子打子,建筑工地环境管理粗放,扬尘污染问题反弹严重,抽查的10个建筑工地普遍未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工作要求。2022年6—12月,德阳市住建局对市污防攻坚办移交的42批次工地扬尘问题,31次回复超期;德阳市城管局对市污防攻坚办移交的19批次工地扬尘问题,15次回复超期。德阳市住建局对发现的问题长期搁置,2021年有4个扬尘污染问题均拖延1至2个月后才移交市城管局。德阳市城管局2022年结案的9件工地扬尘行政处罚案件,7件超期办理,其中5件办理时间超过半年,最长达16个月之久;对未取得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施工豁免资格的旌湖两岸、东湖山、文化娱乐城等3个项目免于处罚。国机集团清洁能源科技装备、长江西路、万足苑等13个项目扬尘管控问题被多次移交指出,仍边改边犯、一犯再犯。
根据调查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对德阳市住建局、德阳市城管执法局、德阳市质安站、德阳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等8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县处级5人、乡科级及以下3人;政务警告2人、诫勉3人、批评教育3人。
四、宜宾市兴文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废水治理不力环境问题突出问题
经查,兴文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时,未统筹好当下和长远的关系,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超前,无法正常运行,沦为“晒太阳”工程,仅靠一体化设施应急处置园区工业污水。园区管网维护管理不到位,病害问题突出,仅2022年下半年污水管网渗漏的情况就多达18次,每次问题出现后,基本采取临时应对性措施进行处置,导致管网隐患越积越多、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工业污水长期溢流直排古宋河。
根据调查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对兴文县经济开发区、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空铁新区分局、兴文县产投公司等5名责任人员(含时任领导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及以下4人;党内警告1人、政务警告1人、诫勉2人、批评教育1人。
五、蜀道集团峨汉高速项目板羊沟弃渣场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治理保护层层失守问题
经查,蜀道集团峨汉高速项目2标段业主、施工单位对板羊沟弃渣场违规超量堆存弃渣等问题整改不力,弃渣场超设计容量148.5%、超设计面积38.6%,分级压实措施落实不到位,堆渣高达48米,形成高陡边坡,大量弃渣经板羊沟河道冲刷进入汉源湖湿地公园。相关问题多次被指出后,本应于2022年6月底以前将弃渣全部处理完毕,恢复河道原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但至督察进驻前仍有约19万立方米弃渣沿河堆存。施工单位在转运过程中野蛮施工,违规将作业面扩展至汉源湖湿地公园水域,形成白色污染带。峨汉高速项目上级单位对多年来长期存在的相关生态环境问失察失管,直至督察进驻时才紧急召开会议仓促应对。
根据调查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对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县处级9人、乡科级及以下8人;立案审查6人、诫勉5人、批评教育6人。
上述生态环境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单位)仍然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偏差、生态环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有关领导干部为此受到严肃追责问责,教训极其深刻。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