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窝判十年,巨富猥亵女童判五年,就问你服不服?
王振华案宣判了: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伤害一个未成年小姑娘,下体撕裂二级轻伤。哪怕对成年人实施犯罪都有强奸未遂罪这个更重的罪名,反而到了我们更应该严格保护的未成年这块只有了猥亵儿童罪,这世道,就问你服不服?
作为身家上百亿的房地产老板,有媒体报道王振华开出了巨额律师费,出庭辩护能拿到百万,能给王大老板开脱罪行的获取余下金额,最高可达八位数1200万以上,当然,这些钱律师不敢独吞,你懂得!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或许这笔钱真的太多了,多到有些人都可以罔顾是非颠倒黑白了,王振华的辩护律师直接发起了无罪辩护。朋友们感受一下这辩护词:“王振华虽有嫖娼行为,但明确对幼女有防范意识,知道国家法律底线,坚决不能碰幼女。故其接受周燕某主动邀请对成年女性进行嫖宿的行为,可以受到治安处罚。”
想知道王振华的辩护律师是谁吗?说出来会吓着你!知名大V-陈有西!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
今日(6月18日),王振华辩护律师陈有西在公众平台发布千字声明表示,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
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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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审法院表示,被告人王振华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但其不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也不具有其他恶劣情节。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受害女童代理人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计时俊律师说“对一位9岁的小女孩实施猥亵,造成她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并构成轻伤二级,这怎么能叫没有‘其他恶劣情节’呢?”
另外,计时俊律师透露,王振华和他的公司,迄今没有对受害做出任何赔偿,也没有任何安抚慰问举动。被害女孩的身体治疗费及心理疏导费,都是由公诉方上海检方承担的。
据凤凰网财经报道,一位接近被害人的人士表示,“就判了五年,也没有任何赔偿。王振华宁愿花几百万请大律师,也不愿意给受害人赔偿安抚。”
近日,美国旧金山湾区的一名网球教练,因性侵由他照顾地两名年龄在十几岁的男学生,被法庭陪审团判处250多年监禁。
国家法律原本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上限是死刑。
然而,一堆律师、法学家们纷纷上阵搞出了一个“嫖宿幼女罪”。只要你能证明或假装证明你在强奸幼女的时候不知道她是幼女,甚至直接可以无罪释放。
当年唯一站出来反对的是北大的朱苏力教授,反驳理由很有力:被嫖的都是穷人家的女娃,你们这些有钱有势的畜生强奸了人家穷人家的女娃还想着用嫖客的名头来脱罪。但毕竟孤掌难鸣,这个法条最后还是通过了。
后来很多大老板领导们在强奸幼女后都顺利用“嫖宿幼女罪”逃脱法律的惩罚。巧的是,为王振华辩护的某位大律师当年极力支持这个“嫖宿幼女罪”。
王振华身家477亿,在狱中也没有停止增持,由于涉及未成年人保护,该案并未公开审理,这在客观上减弱了王振华案对于公司的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结果公布后,新城控股股价直线拉升,截至收盘,其股价从下跌0.57%变为上涨1.99%,最高涨幅超3%
而港股上市的新城发展(1030.HK)在今日更是大涨了5.04%。
而资料显示,在此之前,就有不少投资者以及机构趁新城发展和新城发展股价大跌时抄底买入。
请思考,下一个不幸的人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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