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这群终身不嫁的女人——在佛山

c2000
2024-09-01

点击上面“蓝字”     关注“c2000_cn”


这群终身不嫁的女人——在佛山


“三朝打烂三条夹木棍,四朝跪烂九条绣花裙。”这句歌谣传唱于广东珠三角各地,描述的是封建社会女子嫁入夫家被折磨、虐待的故事。

图 | 源于《自梳》剧照

夸张的歌词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据晚清《申报》一则新闻记载:城内西街,一徐家的媳妇因被百般凌虐,体无完肤,乘姑外出,跳井自杀。

在另一篇新闻报道中:一位名叫蔡桂珠的女子,四岁就被许给皮鞋店的一个伙计。而在十五岁时,她被自己的丈夫亲手卖给了烟馆,做了妓女。

那时,婚姻似乎成了一场无法预测的豪赌!

图 | 源于《自梳》剧照

输了,赔的是整个人生。即便如此,一个妻子最好还是乞求丈夫活下去。因为就如一篇研究晚清婚姻的文章里说的那样:女人死了丈夫,最好的结局是殉夫。

这并不是骇人听闻的新闻,而是女性在上千年的封建社会里面临的现实。人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了。

直到明清时期,有一群勇敢的女性,对这悲惨的魔幻现实说了“不”。她们挑战世俗的底线,自行梳起头发,相约不嫁。她们渴望活出自我,这便是故事的开始!

这群勇敢说“不”的女性群体,历史给她们起了一个名字,叫自梳女。

当时,未婚女子都会梳长辫。出嫁时,家里女性长辈要为其梳头,将长发盘成一团。那些不愿屈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女子,就自行把长发挽成髻,立誓终身不嫁。

这个过程,如办喜事一般。女子以黄皮叶煮水沐浴,梳妆打扮,宴请宾客。只是,这个“婚礼”没有新郎。

在封建社会行此仪式,可不是简单换了个发型,是代表一种态度,更暗示着一种时代叛逆。

据说第一个自梳女来自广东顺德。明朝时,顺德有一户人家生养了5个女儿。大姐嫁给一个十分有钱的死人,当地称“守墓清”;二姐许配给一个富商当小妾,因不堪婆婆、丈夫家暴和公公调戏,不到一年,跳井自尽;三姐嫁给穷石匠,丈夫因工残疾,她被迫拖儿带女乞讨;四姐嫁给农民,未到30就面黄发白。

到了五姐,直到26岁也不愿相亲。

她深知自己的命运也像几个姐姐一样悲惨,最终决定终生不嫁。父母只得含泪应允,卖了一亩地,在村头置了一间小屋。

从此,五姐便过起独居生活,纺织为生,虽苦,但也落得清闲。同村姐妹纷纷仿效,到她小屋一起生活,这就是最初的自梳女。

她们住的屋子,被称为“姑婆屋”。成为自梳女的极大原因是,她们亲眼目睹到周围女性过得太苦了,而对婚姻十分恐惧。

即便是被父母强硬送出嫁的自梳女,也会不惜代价回到这个群体中。

洞房之夜时,她会穿上特制的连体衣,上下相连,夹口处缝得特别牢固,让新郎无法扯开。

同时自带一把明晃晃的剪刀,不让新郎近身。

邻近的"自梳女"们会彻夜守候在婚房边,只要她们的姐妹被动用了武力,就会一拥而入上去解救她。

只要熬过头三天,新娘能够以回门的借口离开丈夫家,住在到娘家或姑婆屋,这称为“不落家”。

清初,著名学者屈大均就娶了“不落家”刘氏为妻。于是他只能一边埋怨“介推惟负母,弘景未归妻”,一边另娶小妾,传宗接代。

自梳行为类似出家,但实则有很大差别。出家更多是出世的逃避,而自梳女是一种拼尽全力的主动抗争。

几百年前的女性,社会地位非常低,没有选择配偶的权利。

然而,当面对父母之命的婚姻,她们对自身的婚姻和生育问题,会有自己的考量,并作出了决定:那就是打破传统规则,永不嫁人。

她们的自我意识,在当时人看来是那么的奇怪。

她们寻求独立,同样地刷新了我们对封建社会女性的印象,直叫人为她们的勇气鼓掌称快。

这一女性群体,大多是身处底层,却敢公然反叛整个封建社会,是谁给了她们的勇气?

是她们自己!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充满活力。蚕丝业在沿海一带发展起来,需要大量的女工,这为女性提供了谋生的机会,使得自梳习俗产生、发展。

这些女性,主动选择自梳,走出深闺,去打工或者经商,自己的生活自己养。

《顺德县志》记载:当时,顺德蚕丝业迅猛发展。鼎盛时期,容桂共有丝厂十多间,蚕丝女工人数以千万计。当时容奇蚕丝厂的1000名女工中,就有800人是自梳女。

这份稳定的经济收入,成了女性独立的筹码。自梳女不用再看别人的眼色去生活,也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尊严。

她们摆脱了婚姻的束缚,不依附男人,没有繁重的家务活,不用受翁姑和丈夫的折磨。

除了养活自己外,她们还可以凭借自己的辛勤劳动,补贴娘家。在姑婆屋里,姐妹们之间互相照顾,一起聊天、打牌,清闲又自在。

有位自梳女婆婆说:“自由如小鸟,喜欢飞到哪儿都可以”。她的笑容,荡漾在脸上,令人动容。

一些自梳女还会收女徒弟,除了传授技艺,更多的是相互照顾。自梳女的历史持续了将近400年。至清末民初,达到了高潮,催生出庞大的群体。

根据《番禺人口调查报告书》记载,在1875年—1911年,广州市番禺区一年之中,女子出嫁者不过熟人。1905年甚至无一人出嫁。

20世纪30年代以后,随着蚕丝业的衰退,女工大量失业。于是不少自梳女结伴远行,有的去了省城打工,有的漂洋过海远赴香港和南洋,走进大户人家当女佣。

这些自梳女们辛劳一生,但清心寡欲、简朴至极的生活反而令她们普遍长寿。直到今日,广东顺德、番禺、东莞等地还有数十位自梳女,她们的生活平静而安宁。

然而,自梳女虽然取得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但她们的生活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复杂。

那时的社会还没有做好允许一个女性在社会独立生存的准备。无论男女,人们的意识里都还不存在“大龄剩女”、“独身主义”等词汇。

排除“按时嫁人”这一个选项,女性世界几乎是一片真空。

而自梳女横空出世,挑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底线,人们恐惧,甚至唾弃。为此,社会制定了形形色色的规则和束缚,将她们的自由一点点地压缩。

在这场游戏规定中,女性一旦自梳,绝不能反悔。即便是遇到了中意的男子,也必须一辈子一个人生活,到死也得保持处女的状态。

如违反了,轻则遭人白眼,重则遭到酷刑毒打,被装入猪笼投入河中央,活活溺死。电影《自梳》里的意欢为了不嫁不喜欢的人,选择了自梳。

然而她的感情并没有因此而被斩断,她一直都喜欢着那个守着鱼塘的青梅竹马旺成。

有一天他们没有把持住,发生了关系。后来,意欢发现自己怀孕了。为了守护爱情,意欢决定跟旺成私奔,却被懦弱的情夫抛弃。

之后只能用铁丝刮宫堕胎,自己差点丧命。因为一旦被发现跟男子有染,是要被浸猪笼示众后处死的。

不仅如此,她们还被推向社会的边缘。虽然自梳女能够走出深闺,去工作,但当人们看到时,不仅被男人嘲笑,就连同性也会挤兑她们。

她们的装扮被规定不得花枝招展,必须身着黑衣黑裤或上白下黑,所以她们也会被称为“乌衣女”。

自梳女住的地方——姑婆屋是男人们真正的禁地,亲如父兄也不敢越雷池半步。

更可悲的是,当年老时,她们绝不能在娘家去世。因为在当时的风俗中,未出嫁的处女死在家里是一件很晦气的事,会影响娘家和当地的风水。

所以"自梳女"在死后,不能够下葬到宗室的坟墓之内,甚至村里也不会愿意分出一块地皮给她。

村外的荒野或者河流,是许多自梳女最后的归宿。

这时,一些自梳女为了死后有个安身之所,便选择“买门口”。

买门口就是嫁给死人。即哪家有夭折的男性,无论是童子还是成年,只要死者家长同意,自梳女就可以用钱买一个妻子的名分。

买成后,自梳女需要来婆家拍门。

阿婆在门内提出种种难堪的问话:如“我家清苦,你能守吗”、“以后不反悔吗”等等。自梳女必须回答得婆家称心如意才能开门。

从那以后,自梳女需要定期交钱给婆家,问候、服侍翁姑。如翁姑稍有不满,她们有权利把自梳女赶出家门。

可怜自梳女受尽精神和劳累身体的折磨,才换得个死的“门口”。

虽然自梳女有独立意识的苏醒,并做出了行动,但是这种反抗非常苍白和无力。为了女子的那一点自由,她们已经做出自己能做的最大抗争。

随着女性地位的逐渐提高,自梳女这个群体,也在慢慢褪色,逐渐成为一个历史符号。如今,在广东,仅剩最后数十位自梳女,都已过了耄耋之年。

在2010年的《自梳》纪录片中,一位自梳老人双手紧握,对着镜头说:“有些男人看着很舒服,但我总觉得自己没那个命。”

另一位自梳女则说:“年轻时,也有人追求过我,但我怕,有钱的也怕,穷也怕。”

在自梳女一生中,一些人本可以选择更幸福的人生,却因为那个时代的封印,她们挣扎,受困......

即便如此,她们选择主宰自我命运的勇气,令人无限钦佩。

[来源网络]

参考资料:

1 香雪 《自梳女》

2 电影 《自梳》

3 莲子,林志文 《中国最后的自梳女》


[c2000_cn]欢迎赐稿 商务合作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c2000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